❶ 公積金貸款辦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如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購房合同等材料
2、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❷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❸ 合肥市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准備資料求答案
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❹ 想在合肥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前提是你繳納提前半年繳納了的。使用合肥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有哪些?
1)借款人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借款人所購商品房開發商與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農行綠都支行、徽行長江路支行、交行省營業部、中行省營業部等銀行有公積金按揭業務簽約(協議);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借款人無徵信不良記錄;
6)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7)借款人擁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購房首付款不低於20%;
9)借款人雙方無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❺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戶口本復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原件;
4、借款人結婚證復印件;
5、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信息備案摘要;
6、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
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一般來說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和房屋的總價有關系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賬戶余額乘以25倍,個人較高40萬,夫妻雙方較高80萬,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一般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
公積金的用途和作用:
1、購買自住房或者租房;
2、提取公積金用來支付月供;
3、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房;
4、用於退休和養老;
5、提取全部的余額用於支出。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❻ 合肥市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准備資料
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❼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