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離婚分割方式如下:
1、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貸款買房,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該房產歸婚前貸款一方所有,且需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貸款買房的,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可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申請法院依法判決;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婚前買房時,需要注意如下幾點:
1、各方出資贊助購房資金的約定明確
年輕人買房可能沒有足夠的積蓄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才能達成一致,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果已經在房產證上同時寫上了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另外簽一個字。既然在沒有任何協議或憑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離婚,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雙方共同所有,父母也沒有收回這筆出資,這是不公平的。
2、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的必要性
夫妻婚前購買房產要慎重,房產公證或簽訂協議是共同購買的必要前提。愛情在甜蜜穩定的時候也要保持頭腦清醒,明天會發生什麼誰都不能預料,萬一最後的婚姻不成呢?因此,在愛的承諾之前加一個法律保護會更有力。婚姻關系尚未確定的夫妻,可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共同簽訂協議,如有爭議能及時找到證據加以證明,或避免以後的財產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Ⅱ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否需要做財產公證
1、您可以去做婚前財產公證,可以更加明確權威的證明該房子屬於您的個人財產。
2、您也可以不去,該房子由於房證上的所有權人是你,該房產還是您的婚前個人財產。
沒有問題的,該房產不會因結婚以及婚姻關系存續長短而發生所有權人的改變。
3.如婚前房產證已辦出來,不需要做公證,因為按房產證上的日期與結婚證上的日期,能判斷出房產是婚前財產。如結婚時房產證還沒辦出來,建議做婚前房產公證。
Ⅲ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名字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Ⅳ 婚前貸款買房和婚後貸款買房的區別
申請貸款時不同。婚前只有個人申請,對收入要求比較高。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同。婚前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只能貸一人份,婚後一起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可以把兩人的公積金一起貸,最高可以達到兩人份。
產權所屬不同。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徵信審核人不同。婚前只要審核一個人的徵信,婚後買房夫妻二人的徵信都是考察對象。
購房流程不同。婚前買房的話只要出具單身證明,然後走完流程就行了。婚後買房的話需要帶上結婚證,並且簽約和辦房貸都要兩人一起辦理。
拓展資料:
結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系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Ⅳ 婚前女方父母出資首付貸款買房,婚後女方單獨還貸,怎麼做公正
您好,若女方希望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可以在結婚前或者結婚後與男方簽訂書面的財產協議,對婚前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並對該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進行公證。
對於夫妻婚後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常理出發,可認定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若產權證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時有書面約定或聲明明確出資者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向雙方贈與,該部分出資為夫妻共同所有。
最後,關於首付是在婚前還是婚後,首付的錢是男方單獨,還是有男方父母的出資,這最後都會影響這個問題的答案,您的問題里並沒有提及相關的內容,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律師具體的情況,更有利於維護好您的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Ⅵ 夫妻一方在婚前按揭買房,婚後可以把房子公證為夫妻共同財產嗎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據了解,公證處不辦理將銀行貸款未結清的房屋公證為夫妻共同共有的公證手續,因為涉及到抵押權人銀行的利益。具體可以再咨詢一下當地的公證處。
婚前房屋有貸款,婚後想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考慮將貸款一次性還完,之後辦理增名手續或者公證手續。
Ⅶ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要是離婚,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子,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就算時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說法不對,婚後共同還貸的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結婚就算共同財產。房產證上寫自己和母親的名字,婚前沒還清貸款,不一定離婚時就算夫妻共同財產,看你婚後還貸的方式是不是夫妻共同還。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7)公證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擴展閱讀: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Ⅷ 婚前買房婚後可以公證嗎
法律分析:可以。雙方當事人只要在不違法律、公序良俗的情況下,只要雙方自願平等均可簽訂協議,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在公證協議的情況下,將來一旦發生訴訟,法院一般會將公證作為比較重要的證據,只要公證本身不存在較大的瑕疵,法院一般會以此作為判決的重要依據。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Ⅸ 婚前買房,婚後怎麼還貸屬於個人財產
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