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貸款離婚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房子貸款離婚了,有2種處理方法。如下:1、有約定的,按約定協議進行辦理。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通過雙方的名義購買的房產,但是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的,那麼會讓一方償還貸款,但是也可以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② 離婚房貸怎麼處理
離婚房貸有以下處理方法: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2、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還貸,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離婚期間可以暫停還房貸。延長貸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還房貸,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貸款期限的申請。銀行批准後,就可以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申請延期還款通常只有一次機會,延長後的最長期限不能超過30年。只要能證明雙方以結婚為目,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即使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房貸可以變更還款人嗎
離婚房貸可不可以變更還款人視情況而定。如果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以及尚未歸還的貸款由誰償還,但是之前簽訂的貸款合同一般情況下,銀行是不會給變更。如果雙方選擇訴訟離婚,法院往往會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及尚未歸還的貸款由誰來償還,對於貸款合同一般情況下,銀行也是不同意變更。
③ 夫妻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處理
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④ 離婚後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處理
離婚後貸款房分割方式是: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債務也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後面共同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貸款也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⑤ 離婚時房產還有房貸該怎麼處理
離婚時有房貸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的,且該房產登記於一人名下的,房產應當依法判決屬於登記人所有,剩餘的貸款歸登記一方,而另一方可請求登記方進行相應的補償。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⑥ 離婚房產有貸款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財產需要按雙方合意進行分配。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⑦ 離婚房產有貸款如何分割
離婚房產有貸款分割標准1、如果離婚後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子的,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子的,可採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但是有些情況不適用競價方式。如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並且沒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難等情況,如果男方採用競價方式獲得住房,將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難甚至難以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3、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平均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