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了,房子歸我,但是有貸款不能過戶怎麼辦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依法應根據情況判決歸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B. 婚後我們共同貸款買的房現在要離婚房貸未還清房產證上是男方自己的名字想要過戶到女方名下可以嗎
您好,婚後你們共同貸款買的房,現在要離婚房貸未還清房產證上是男方自己的名字,想要過戶到女方名下是可以的。你們可以在離婚期間,自行協商關於財產的分割,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就可以過戶到女方名下。
離婚時對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之一,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不能協商或者未達成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況下,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於存在轉移財產等行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財產范圍,主要是指被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或偽造的夫妻共同債務范圍內的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C. 夫妻離婚,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嗎
如果在離婚時,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正在還貸的話,也是可以過戶為對方的,但必須要再還清所有的貸款之後。因為當初銀行之所以願意貸款給這個人,就是因為他們兩個人是以夫妻的名義來貸款的,對銀行的保障力度更大,很大程度上不會影響銀行的利益,也不會讓銀行產生壞賬風險,銀行才願意貸款。
如果雙方願意協商房子的問題,這樣還好一些,很多夫妻因為分割房子這個問題發生了很大的糾紛,要上訴到人民法院來判決,其實只要兩個人有寬容一點的態度,房產分割並不是難事。
一些貸款的房子如果又要還貸,除了這賣掉平分賣房款外,還可以是得到房子的一方給對方做一些經濟補償,也可以過戶到對方名下。
比如說一方名下有貸未還清的房子,只要把貸款還清,所需要的手續就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對方,過程並不是很復雜,只是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能夠一次性把房款結清。
D. 夫妻共有房產貸款未還清離婚後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夫妻貸款買房,若房產存在貸款的,一般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獨自還款,對於離婚房產過戶的,需要辦理析產登記,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註: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登記;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給另一方
對於離婚時還有貸款尚未還清的房子,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應當在還清所有貸款後,再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F. 離婚房產有貸款怎麼過戶
離婚房產有貸款辦理過戶的,分為兩種情況。分別是:1、雙方中的一方把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的,要還清銀行貸款。如果暫時還不清貸款,那麼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把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再辦過戶;2、把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的,不同情況就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G. 夫妻一方在婚前買房,離婚後,在房貸還未還清的情況下,可以把這個房子過戶到另一方的名下嗎
不可以,房屋辦理過戶必須把貸款還清,或者找銀行讓銀行出具同意更名的聲明書,但銀行大概率是不會同意的。
所以說,還必須先得把貸款還清。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買房,婚後還貸,在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雙方離婚的,一般房子是歸登記方所有的。但是,如果雙方同意歸另一方所有的,法律也是允許的,畢竟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則。
此時,另一方要將房產證原件從對方處要過來,必要時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登記方擅自處分該房屋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H. 離婚協議房子歸女方一直沒過戶男方男銀行抵押貸款了怎麼辦女方能對抗銀行嗎
不可以。如果沒有辦理過戶手續,那麼房屋所有權人依然是男方,銀行有權查封,應當盡快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
1、離婚協議載明房產歸女方所有的,男方應當協助男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男方在離婚後拒不協助女方過戶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對房屋的所有權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
2、離婚協議分配的房產尚有貸款未還清的,不影響房屋產權的變更。但銀行在房屋產權變更後,仍有權向原貸款人要求償還到期本息。例如:屬於夫妻二人共同貸款的,夫妻二人離婚後,都承擔向銀行還款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