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夫妻之間對該房產的歸屬有無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產權登記確定歸屬。
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婚前共同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是基於婚前購房行為的延續。
2、夫妻一方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辦理房產證,房屋產權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的,該房屋一般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結合共同還貸的款項以及相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給對方相應補償。
3、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並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離婚,法院會根據房屋來源、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長短及雙方對該房屋所作貢獻大小等因素,進行傾斜分割,並非夫妻雙方一人一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貳』 婚前個人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
夫妻一方或雙方婚前買房之後締結婚姻辦理房產證的關於該房屋權利歸屬。首先看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有沒有約定,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叄』 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拿到房產證,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婚前購買的房屋,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付款、或者全款購買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認定婚內財產還是婚後財產時,雖然我國的不動產是採取登記制,但是在購買房屋後取得不動產權證需要按照程序取得,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通常按照購買時間來界定婚前還是婚後購買更具有合理性,實踐中主要還是要考慮出資來源。如果在登記結婚前購買房屋,且有夫妻雙方那個共同出資的有可能將此房屋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夫妻共同財產的。
【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肆』 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才下來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這認定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是基於婚前個人購房行為的延續,並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個人獨自出資購買,所以,此種情況應認定為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宜認定為婚後的夫妻共有財產。
一、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才下來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1、婚前買房婚後辦的房產證這認定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是基於婚前個人購房行為的延續,並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個人獨自出資購買,所以,此種情況應認定為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宜認定為婚後的夫妻共有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前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系。並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系的兩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同時,共有關系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貸款的時候也可以以兩個人的名義申請。
『伍』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共同還貸。新婚姻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根據這一條款:
1、寫兩人名字離婚時各分一半。寫一人名字歸那一人所有。
2、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費。
3、辦房產證的手續相關事宜請咨詢當地房產局或房產登記機構。
(5)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擴展閱讀: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解釋指出,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於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陸』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房產證,屬於個人財產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因為,房子屬於不動產,與其它財產不同。既然婚後才辦房產證,說明,此物權誕生於過後,也就是說,這個房子的產權屬於婚姻存續期產生的。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某一方的個人財產
『柒』 婚前買房婚後才拿到房產證算婚前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滿足四個條件,即便是婚後才辦下房產證,仍然可以認定為個人婚前財產:1.在購房階段,以個人名義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2;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且在銀行貸款; 3;婚後登記在首付方的名下;4;以個人婚前財產償還房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捌』 婚前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房產的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情況下,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玖』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
法律分析: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辦房產證應注意:1、在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沒有關系;2、結婚之前買的房子,凡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用分配;3、父母出錢買的房只要是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屬於個人財產;4、如果一方向追回婚前另一方自費買的房,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
第四條 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