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基數調整後多久可以以最新基數貸款
法律分析:申請貸款的條件是需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狀態。其中,若公積金繳存基數有調整,調整後滿6個月的,按新基數來核算貸款額;不滿6個月的,以調整前的月繳存基數核算貸款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住房公積金基數如果降低了,會影響公積金的買房貸款嗎
如果住房公積金基數降低了,每月繳納的公積金再降低,可能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買房,但不會影響到貸款的辦理,只會影響到貸款的審批額度,具體情況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銀行去咨詢。
C. 臨時提高公積金繳存基數可以多貸款么
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後次月生效,比如今年6月申請提高基數,最快也就是7月才可以按調整基數後的最高貸款額度進行貸款。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
各單位應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3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月平均工資。
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5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4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繳存比例各不低於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取正整數)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額。
D.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如果員工個人和單位協商提高公積金基數,貸款受影響嗎
在北京辦的住房公積金,如果提高公積金基數的話,貸款是沒有受影響的,提高公積金基數,只是個人和單位交的更多的針對貸款也是不受什麼影響的。
E. 公積金基數調整當月生效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後次月生效,比如今年6月申請提高基數,最快也就是7月才可以按調整基數後的最高貸款額度進行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
F. 公積金基數調整規則
根據現行規定,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是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得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根據成都國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來測算確定,職工收入不斷提高,他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額也相應提高。
1、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2、2021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8221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32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624元;
3、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計算借款申請人貸款金額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費標准按1624元執行;
4、職工自己的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以及額度在每年的7月至9月會面臨一次調整;
5、單位會根據本年需要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的上一年的工資來重新核算接該職工接下來一年需要繳存的基數和額度;
6、在此次調整之後,直到下一年重新調整公積金基數,職工都不能在調整或修改自己的公積金基數和額度了。【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G. 新的繳納基數調低了那貸款是按新的還是舊的
如你貸款時單位新基數已啟用,即可按照啟用後的繳存基數計算可貸額度。
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是什麼?是指在每年的7月-9月,單位根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上一年度工資的變化,重新核算職工的月繳存基數。如有變化或繳存比例調整,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報調整職工的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繳存額)一經確定,年度內(每年7月-下年6月)不因職工個人職務變動等再作調整。確屬職工工作調動造成工資制度、水平變化的,可根據職工調入當月工資情況重新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繳存額)。
市民在每一年的7-9月,可以調整一次公積金繳存基數。對於那些靈活就業人員來講,可以攜帶相關的紙質材料,到所在地區的公積金服務窗口進行申請,窗口人員對材料進行受理後受委託銀行辦理。
如果在職員工申請變更公積金繳存額,辦理手續需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申報表》、單位負責人和相關審核部門簽字蓋公章,單位經辦人攜帶資料到管理機構的繳存窗口申請變更。
H. 公積金基數調整後貸款,幾個月以後可以按照新的基數
回答如下;
住房公積金基數,是指職工繳納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每年的7月1日調整,以職工上年度(2010年7月——2011年6月)月平均工資為繳納基數。比如說你當前繳納的工資基數是3500元,按10%的比例,你每月的工資里扣350元,單位也給你交350元,合計是700元一個月。而你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資計算下來是3800元,從今年7月開始,你每月的工資要扣公積金380元,單位也是380元,合計是每月760元進入你的公積金個人帳戶。
貸款額度與繳納的基數有一定關系,你交的公積金增加了,你的住房貸款還款能力也有所增加,所以在額度上也有一定的增加。
I. 公積金繳費基數與貸款額度有關系嗎
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會影響貸款額度的情況如下,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有些城市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降低了公積金繳存比例,就意味著月繳存額和賬戶余額會減少,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會跟著「縮水」,這對於一部分經濟能力有限的購房人來說是不利的~
J. 公積金基數上調後多久可以按新的額度貸款
法律分析:申請貸款的條件是需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且賬戶處於正常狀態。其中,若公積金繳存基數有調整,調整後滿6個月的,按新基數來核算貸款額;不滿6個月的,以調整前的月繳存基數核算貸款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