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丈夫贈與妻子一半房子,婚後丈夫能用房子抵押貸款嗎
不能,房產抵押貸款必須夫妻雙方出面,一半的房產是沒辦法做抵押的
㈡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原則上是需要雙方簽字,因為婚後抵押貸款屬於雙方共借。但是如果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在北京這邊,可以幫你做一個單方,不需要愛人知道,利息相較於雙方會高一點,因為承擔的風險和成本比較高
㈢ 房子是老公婚前買的,婚後又用房產證抵押貸款,若離婚了女方要承擔債務嗎
婚後財產和債務都是夫妻共有。用婚前房產抵押的貸款,可將房子評估抵扣貸款後的貸款余額分攤。
㈣ 兩個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貸款一直是女方一個人付的這種男方可以拿去抵押嗎
兩個人貸款買的房子,雖然還款方一直是女方在還,但法律上,該房產有男方的一份,所以他是有權拿去抵押貸款的。只是道德上過不去,而女方為的避免吃虧,把還款記錄收集齊全,上法院解除男方的擁有權,解決這個問題就行。
㈤ 婚前買房只寫女方的名字,婚後男方觸犯法律責任,回家有權利把房子抵押嗎
房子是屬於女方的,男方是無權將房子抵押的。如果要抵押的話,必須是房主簽字。男方簽字無效。
㈥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要看這貸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你不知道這貸款用於什麼也沒有在貸款協議上借款人、擔保人處簽名,那這債務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連帶償還。
㈦ 房子是我老公跟她前妻所買,他現在想拿去抵押貸款需要經過我同意嗎
按理來說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但出於你倆的關系和你商量一下比較好。
㈧ 關於婚前個人房產婚後作抵押貸款投資的問題
你好,抵押貸款:如果是經營性的貸款,最高的成數是滿成,如果是個人消費,最高是7成。
㈨ 婚前的財產自己的名字,婚後男方的媽拿著我的房產證和結婚證能抵押貸款嗎
合規合法的地方是不能辦理的,但是現在很多做金融的公司,或者代辦貸款的,他們辦貸款的話,是不那麼嚴謹的。建議你還是把房產證收在他們找不到的地方吧。
㈩ 女方婚前買房, 婚後女方還貸, 男方給予家庭開銷,男方在認識女方前的債務,婚後會把房子作為抵押嗎
女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如果房子是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且婚後也一直是女方用其婚前個人財產還貸,那這個房子就是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女方婚後是用女方婚後的收入還貸,且雙方沒有婚內財產分別所有的財產約定,那麼女方的婚後還貸從法律上來分析其實就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請參考作者寫的一篇文章:楊欣律師:夫妻離婚房產分割指南......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楊欣律師解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適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條,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夫妻一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是在婚前,即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司法實踐中,我們經常遇到為購置婚房,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沒有舉辦婚禮的情況,我國婚姻法認可的婚姻起始日期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時間,而非舉辦婚禮置辦酒席的時間。在這一點上,婚姻法和傳統民俗是少有差別的。如果夫妻一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是在婚後,即便其是以婚前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那麼無論該房產是否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一人名下,離婚時該房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購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如果夫妻一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時間是在婚前,但如果並非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即使房產證登記在購房合同簽訂者一人名下,根據上海高院的司法指導意見,「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拘泥於各半分割。」3、婚後必須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購房者婚後仍僅僅是用其個人財產還貸,配偶沒有參與還貸,那麼配偶對這套房子的取得沒有任何貢獻,該房產全部是用購房者個人財產出資,離婚時配偶不僅無權分割房子,更無權要求分割「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現實生活中,經常會有人誤解「婚後個人掙的錢」就是「個人財產」,其實不然。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後夫妻雙方如果沒有協議約定,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的財產性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為此,婚後即使一方是用「婚後個人掙的錢」還貸,配偶沒有從工資中拿出一分錢參與還貸,在法律上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不是以其個人財產還貸。除非夫妻雙方曾約定「婚後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4、房屋產權證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如果房產證登記的是對方的名字,問題就變得復雜了,房子有可能是對方的個人財產,也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參照上述上海高院的司法指導意見判斷;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該房產毫無疑問是夫妻共同財產。總之,上述兩種情況均不能適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進行處理。......摘自楊欣律師原創作品:楊欣律師:夫妻離婚房產分割指南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幫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