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男方婚前按揭買的房子,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個人買的房子婚後一般是不屬於共同財產的。但也有例外情況,如下: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
根據法律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㈡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
判斷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要分情況討論。從法律上講,婚前購買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在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配時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等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結合你所述是事實,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占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算下來的話增值部分可能獲得的補償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衍生問題:
如何分割共同財產?
夫妻進行財產分割一般都是協商解決。在男女雙方存在婚姻關系期間所獲得的財產叫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後財產,婚前的個人財產在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屬於私人財產,擁有財產產權方可以要求不予分割。如果婚前財產,對於擁有財產一方,若將個人財產送給另一方,屬於免費贈予。
㈢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有貸款的,婚後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屬男方婚前財產,若離婚,女方可分到還貨的一部分錢,現在的婚姻法,就是這種情況。
㈣ 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分情況。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離婚時分割要看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過錯程度、有無小孩子綜合考慮,一般會分給對方20到50%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