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怎麼走
以下是貸款申請的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認真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申請表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相關信息須與所提交資料記載信息一致;
(二)所提交的資料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且屬相關部門依職權出具,同時形式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內容相互對應;
(三)所提交的資料數量要符合貸款所需要材料的要求;
(四)借款申請人須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屬於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對於存在共同申請人的,共同申請人須為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認可的其他申請人;
(五)申請人姓名、證件號碼必須與其公積金繳存信息完全一致,對於申請人曾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情況,其公積金開戶、繳存情況根據原繳存賬戶所在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信息給予認可;
(六)申請人申請的貸款期限不超過規定的高貸款期限(原則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之後5年),該期限由管理機構擬訂報當地公積金管委會批准;
(七)公積金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
2、公積金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3、銀行按公積金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復核,公積金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4、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舊房改造)等原則不超過12個月。其中購買預售在建商品房的,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則不超過24個月。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收押保管。
②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如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身份證明,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購房合同,抵押物估價證明,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等;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文件,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借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
具體辦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況而有所不同,應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為准。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現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有哪些
01
首先你要去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交你的申請,他們會根據你個人的信息還有你要貸款的額度,還有期限等等情況進行審核。如果你合格的話他們會給你一個《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02
然後你可以拿著這個單子去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了。然後他們會給你一個評估報告。
03
然後你拿著這個報告和你初審的資料一起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做貸款的審核。如果你合格的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04
然後接下理你可以到保險公司做擔保手續了。
05
然後你簽訂借款合同,下面再讓保險公司和住房資金管理公司進行接洽就可以了,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06
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貸款的相關情況同意後,與受託的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之後,就是你跟銀行簽訂相關的合同了,然後銀行撥款。
④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詳細流程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有:貸款人備齊資料到申請貸款的銀行填寫貸款申請表;銀行收齊申請資料後送報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審查通過通知銀行;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的審批結果批放貸款。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
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
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
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⑤ 用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流程
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3、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⑥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怎麼走
法律分析:(一)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申請表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相關信息須與所提交資料記載信息一致;(二)所提交的資料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且屬相關部門依職權出具,同時形式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內容相互對應;(三)所提交的資料數量要符合貸款所需要材料的要求;(四)借款申請人須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屬於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對於存在共同申請人的,共同申請人須為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認可的其他申請人;(五)申請人姓名、證件號碼必須與其公積金繳存信息完全一致,對於申請人曾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情況,其公積金開戶、繳存情況根據原繳存賬戶所在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信息給予認可;(六)申請人申請的貸款期限不超過規定的高貸款期限(原則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之後5年),該期限由管理機構擬訂報當地公積金管委會批准;(七)公積金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⑦ 辦公積金貸款流程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要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請;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的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3、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⑧ 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流程是什麼
公積金貸款審批流程:
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審核後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的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