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求男朋友買房,我們一起攢錢付首付,結婚一起還貸款,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這些事,我覺得你們可以再商量商量的。你在潛意識里對這個婚姻還沒有太大的信心,所以不願意遷就對方。但我覺得這個事還是可以商量的,你把你的想法講出來,與你男友商量一下,分析利弊。會有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的。
② 就要結婚了,男友要求把我的房子轉讓,然後和他一起還他貸款,我該答應嗎
網友自述:
「我跟我男朋友好了快兩年了,我們在一個三線城市,老家就是本地的,我在一個事業單位上班,月收入5000元,父母都是工薪階層,條件算是一般中等。他在一個私企做會計,月收入4000元,他父母自己做生意,我比他小兩個月。
我都不知道要說什麼了。我的房貸是三十年的,等額本金,每個月都會遞減一點,他說要跟我一起還三十年他做不到,兩邊都要還債壓力太大。問題是用我自己的工資還的,還月供之後我的工資還能比他的多,他有什麼理由這么要求我呢?而且他的房子剛剛買,兩年後才能住。如果結婚,也還是要先住我的房子,而且房子以後租出去還有租金,不是兩全其美的事嗎?如果轉讓,嫁給他幫他還債,我房子沒了還要幫他一起還債我從中得到了什麼呢?我該答應他嗎?」
我的建議:他想讓你把婚前的房子轉眼變成一筆婚後的錢,然後你的錢用來和他還他婚前的債務、養家,等於就是要把你婚前婚後的錢都要算計到他口袋的,可是他的錢和你沒有任何關系。他的房子是婚前買的,財產是婚前的,債務也是婚前的,如果你把自己的房子賣了跟他一起還債,等於你承擔了你不應該承擔的債務,卻享受不到這個房子的權利。這個男人很精明,你該謹慎考慮結婚的事。
③ 男朋友讓我結婚了一起AA還房貸,可行嗎
這么好的男朋友真的要好好珍惜,簡單說五點:
1.主動願意把自己的婚前財產賣掉,再買房子變成夫妻共同財產,說是慈善家都不過分。
2.你男朋友主動提出新的房子加你的名字,相比較於那些女方提出加名字而產生分歧,已經是給你一個完美的台階了。
3.給你一次AA還房貸的選擇,實際上也是讓你有參與房屋貢獻的機會,畢竟首付你沒出,你要是貸款也不參與,那麼真哪一天你們感情破裂走到離婚的地步,法官怎麼好把房子的一半份額判給你。
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工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算你不把工資投入還貸,你也得適當在家庭生活、經營性支出上付出,與其付出在其他丟到水裡沒水花的支出上,還不如花在還貸款上,明確的銀行流水,都是未來房屋金字塔價值的一塊磚。
5.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能買得起五百萬的房子的對象真的不是那麼容易找的,多少情侶還在為房子發愁而沒辦法有情人終成眷屬。
珍惜。
④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了房,房產證上是他的名字,結婚後我跟他一起還貸款,假如我們離婚了屬於共同財產嗎
你好,首先要告訴你是屬於共同財產。因為一是夫妻雙方在結婚前沒有做過婚前財產公證,二是購房後你們是共同償還銀行貸款按揭,所以在離婚後在房產上的分割是屬於共同財產分割范圍內的。建議在房產分割上你能舉出是共同償還銀行貸款的有力證據。這樣對你在房產分割上能起到很大作用。最後祝你在將來的生活里愉快幸福。
⑤ 男朋友讓我婚後跟他一起還房貸,不然就分手,我妥協了跟他一起還
你好,
你男朋友的要求不算太過分,
婚後生活本來就是夫妻一體的,
如果你對房子有顧慮,
可以跟你男友商量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
但是婚後房貸肯定是一起還的,
看了你的描述我覺得你是一個孝順的女孩
但是結了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想給你父母買房子的錢,
必須要經過你丈夫同意,
因為這是屬於共同財產,
這不算是為了男友妥協,
是為了你們以後感情能更和諧融洽罷了。
沒結婚之前,
你可以給你父母買任何東西來孝敬他們,
結了婚也可以買,
但是最好還是要跟丈夫說一下的,
這樣才不會有矛盾的產生。
⑥ 男友讓我婚後跟他一起還房貸,我該不該分手
現在的年輕人都在想著辦法的買房,因為結婚需要新房,農村出身的我們都非常的嚮往外面的世界,又怎麼甘願的回到老家呢,所以就要努力的在大城市買房子站穩腳跟。在我們中國,好像已經形成了這樣的狀態,結婚男方家裡面要買房,買車,給彩禮,所以給男性也造成了不小的壓力。現在的人買房一般都是先付個首付,之後再慢慢的還貸款,如果說兩個人想要買房,婚後一起還貸的話,你也是需要視情況而定的。
一:寫你名字的話應該分擔一下。一般買房的話都是男方家裡面出個首付,剩餘的兩個人以後慢慢還就好了,當然了作為女生的一定要看清楚房本上有沒有自己的名字,如果說男友加了自己的名字,首付也是他們付的話,那麼婚後一起還貸款這也是應該的呀,畢竟大家都只是普通人,承擔著不小的壓力,讓他既要給你好的生活,還要自己還房貸這也是不現實的事情。
所以說大家在找另一半的時候也要看清楚,愛與不愛都在細節裡面,很多的時候我們要的都僅僅只是男方的一個態度而已。
⑦ 你願意和男朋友一起還房貸嗎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他們應該一起還房貸。畢竟,結婚後,兩個人長期住在一起。
試想,以後如果不參與還貸,造成很多問題,那就沒有爭吵的餘地了。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朋友的名字或對方父母的名字,在訂婚前應充分告知。不要等到宴會結束,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才想討論這個問題。
既然我們決定結婚,我們就應該制定一個好計劃。房子可以還貸,名字還需要加。
一起還房貸。反正這房子是你們兩個的。既然你是女主人,你就有自主的權利。不用事事依賴你的丈夫。生活就是你和你丈夫一起生活。同甘共苦更有意義。
⑧ 女方要不要和男方一起還房貸
1、婚前,即是處對象的時候,或者還在男女朋友時期,房貸,是個人比較隱私的一部分,並不是一個愉快的話題,顯擺什麼呢?顯擺我已經有房子了嗎?該請你吃飯他應該會請、該請你看電影他應該也會請,這和他背著房貸沒關系;
2、即便是在婚後,一個人未婚的時候申請的房貸都不會成為兩個人生活中的壓力。不過,到了婚後,即便是他拿自己的收入還房貸,也是拿夫妻「共同財產」來還房貸;
3、相較錢,還房貸的錢,兩個人關系的穩定性才是最終要的,
是不是准備結婚?
走到哪一步了?
雙方的父母見過面了嗎?
最近兩年有結婚的規劃嗎?
如果是准備結婚,兩個人關系又非常好,那就無所謂的;如果是還在處朋友階段,沒有結婚的打算,那就不要替他還了,到最後,這會成為一筆糊塗賬,多數今天的付出,會成為沉沒成本的一部分,就算他答應要還你,遲遲不還你,你能怎麼樣呢?
4、當初銀行授信的時候,審核過他的收入水平,他每月承擔的貸款額,最多是他月收入的一半,這不會是非常沉重的負擔。當然,他有離職、最近工作不順,可能會有比較吃力的情況發生。讓女朋友陪自己一起還貸款,這種事,一般男人做不來的
⑨ 和男友說好一起還房貸,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他媽一來變成了什麼
房產證寫下兩個人的名字,一起還房貸,說明這套房屬於婚後兩人共同的財產,而她媽一來將房子的房產證改成一個人的名字,還要求女方還房貸,這就意味著女方自己出錢出力,最終沒有房子的歸屬權
⑩ 老公婚前有貸款結婚後需要一起還嗎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借的債務若是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也應當一起承擔該債務。但是一方婚前借的債務若是為了自己生活或者經營需要的,則是個人婚前的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另一方不需要償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