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後房貸 > 上海住房貸款政策2020年

上海住房貸款政策2020年

發布時間:2022-07-09 02:45:54

㈠ 上海銀保監局: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

為督促轄內商業銀行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要求,2021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銀保監通〔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上海轄內商業銀行就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住房信貸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內容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方面。
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對轄內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促進上海地區商業銀行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行和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以下為全文:
在滬各中外資法人銀行、中資銀行分行、村鎮銀行、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銀行分行、外資法人銀行分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根據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總體要求,現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四、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六、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七、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八、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各商業銀行要根據通知要求,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對2020
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報告應包括組織開展情況、檢查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等;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及目標等。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從機制上查找問題,並立即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上海銀保監局將對各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特此通知。

㈡ 2021上海首套房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政策出台背景:202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並再次重申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2、該政策會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以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

3、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法律依據:《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第三條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第五條 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㈢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只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通知》規定,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上海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通知》要求,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同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此外,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此表示,上海銀保監局此次政策與1月21日發布的「滬十條」基本相吻合,政策的出台也符合市場預期。

嚴躍進認為,此次新政有三方面內容是過去銀行監管機構較少提及的。第一是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這體現了後續貸款的重要傾向,即所購房屋要滿足中小戶型且建築結構已封頂的條件。這條規定其實與2020年底發布的貸款集中管理制度有很大關聯,給予各商業銀行啟發,即後續房貸需要對政策重點支持的領域加大發放,而其他領域的發放或將有所管控。後續相關房企也需要不斷研究開發模式,與此次信貸重點進行結合。

第二是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他認為,此次政策提出的一個概念「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體現了對信貸資金流向密切監管的導向,有助於審查資金用途,確保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三是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他認為,中介機構參與各類貸款的「包裝」,成為這次監管的重點內容。實際上過去部分中介機構確實存在造假現象,引發了一定的樓市泡沫。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此類提供首付款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或將面臨懲罰。後續相關中介機構應積極規范自身業務,購房者對違規業務也應進行拒絕,真正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以下為《通知》全文:

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滬銀保監通〔2021〕6號

在滬各中外資法人銀行、中資銀行分行、村鎮銀行、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銀行分行、外資法人銀行分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根據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總體要求,現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四、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五、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六、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七、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八、全面開展風險排查。各商業銀行要根據通知要求,完善內控制度,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對2020 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並於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銀保監局報送自查和整改報告。報告應包括組織開展情況、檢查內容、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等;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及目標等。發現違規問題的,應從機制上查找問題,並立即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上海銀保監局將對各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9日

㈣ 上海出台房貸重磅新規!以「三價就低」審批貸款額度

上海二手房核驗價已傳導至房貸環節!

8月6日,中介機構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上海市房管局當日召開工作通報溝通會,8月6日起上海各銀行審核貸款金額以「三價就低」為原則,即銀行將根據合同網簽價、涉稅評估價、銀行評估價三個價格中,相對最低的價格審批貸款額度。

另有銀行從業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早在上個星期,滬上某幾家銀行已進行系統停機升級改造,以對接房產交易中心核驗價系統。目前,上海房屋狀況信息中心相關系統已經開通。

2021年以來的上海樓市各領域新政策已日趨完善:推出並完善一手房積分搖號制滿足符合條件的剛需購房者,二手房實施價格核驗體系並配套「三價就低」原則審批貸款額度降低樓市杠桿,法拍房實施限購補上限購政策「漏洞」,房貸利率抬升為市場降溫。

上海房貸新標准

8月6日,市場消息稱,6日起購房者申請貸款時,將從合同網簽價、涉稅評估價、銀行評估價中,選擇最低的一項,作為貸款額度審批標准。多家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向中國證券報記者確認該消息屬實。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8月6日,上海市房管局召開工作通報溝通會。會議要求各銀行審核貸款金額以「三價就低」原則,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對客戶做好告知。

現在二手房過戶之前都需要做網簽,也就是在房管局系統的網上進行公示和簽合同,合同網簽價也就是在房管局系統里體現的成交價格,由賣家與買家商定而成。涉稅評估價主要是由房產交易中心自動評估,也叫交易中心核驗價,所繳納的稅費都是以該核驗價格為准。銀行評估價則是簽訂貸款合同之後,銀行找其信任的評估公司評估所交易房產的資產價值。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認為,三價取低作為貸款標准,有利於管控二手房市場熱,進一步擠壓投資客的空間,同時有助於銀行規避樓市波動,抵押物價值縮水的風險。

盧文曦指出,以往的市場上,有個別投資客有意購買市場價低但銀行評估價高的房產,比如實際交易額為200萬,但是銀行評估價為230萬,此舉可以獲得更多銀行貸款、降低實際首付比例,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樓市熱度,同時使得銀行抵押物價格虛高、抵押物安全系數降低。「三價就低」原則下,這一現象將很難存在。

上海樓市政策日趨完善

2021年以來,上海多次出台樓市新政,一手房推出並完善積分搖號制、二手房實施價格核驗體系並配套「三價就低」審批貸款額度、輔以法拍房限購和房貸利率抬升等多項政策,政策體系日趨完善。

一手房方面,上海今年推出新房搖號新規,並加以完善。

2021年初,上海新房搖號新規正式實施。購房人在認購後,將綜合家庭、戶籍、擁有的住房狀況、5年內在滬購房記錄以及在滬繳納社保五大因素,擁有一個積分;再按照搖號人數比房源多30%的原則,按積分高低排序,選取進入公證搖號選房的人員名單。

該新規在熱門樓盤搖號中出現「漏洞」。據中國證券報此前報道,上半年上海多個性價比較高的新樓盤積分門檻特別高,對應的社保月份多達200個月,年輕的剛需客戶群體多數難以達標。據記者了解,很多買家通過直系親屬間的房屋贈與,以較低的手續成本轉移房產,讓某一家庭成員變成名下無房,獲得積分高。

7月23日,這一「漏洞」被補上。當日,上海市房管局發文,自7月24日起,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受贈人應符合國家和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該住房5年內仍記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市場人士認為,隨著該政策實施,上海樓市「打新」熱有望進一步降溫,第四批新盤上市後,觸發積分制的項目數量將減少。

二手房方面,上海循序推出二手房價格核驗制度和二手房「三價就低」貸款額度審批原則。

上海自去年12月開始加碼對二手房市場的價格管控。2020年12月15日起,上海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新增房源核驗環節,每套房源將會有專屬的核驗編號和二維碼,核驗通過才能掛牌。2021年3月,上海市房管局再次通知強調嚴格房源核驗,未經核驗不得發布房源掛牌信息。根據2021年7月9日上海市房管局二手住房房源掛牌管理會議精神,7月19日起,上海房產交易中心對新申請核驗房源增加掛牌價格信息的核驗。沒有通過掛牌價格核驗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信息服務平台企業不得對外發布該房源信息。

8月6日,上海市房管局召開工作通報溝通會,即日起上海各銀行審核貸款金額以「三價就低」為原則,即銀行將根據合同網簽價、涉稅評估價、銀行評估價三個價格中,相對最低的價格審批貸款額度。至此,上海二手房從房源價格到貸款額度審批形成新的體系。

法拍房方面,上海年初正式將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法拍房市場熱度趨冷。

2021年1月底,上海法拍房實施限購政策,購買法拍房同樣需要符合上海購房條件要求。2月份市場因政策調整,很多法拍房下架,疊加市場觀望情緒濃厚,法拍房市場驟冷。即使3月房源陸續恢復上架後,市場競拍次數、成交量、成交率均顯著不及往年。在非核心區域,每平米成交價在一萬元左右甚至不足萬元的情況頻繁出現,其中不乏中環附近的地鐵口物業。

貸款利率方面,上海近期對房貸利率進行調升。7月23日,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與在滬銀行召開會議,確定房貸利率上調事宜。首套房貸利率將從4.65%調整至5%,二套房貸利率從5.25%上調至5.7%,新規於24日零時開始實行。8月5日,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公告稱,按工作實施方案,對7月23日之前(含7月23日)已完成一手住房認購、且選定房源的購房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按照調整前的政策執行。

以上多項新政的實施,使得近期的上海樓市明顯降溫。據上海鏈家研究院的監控數據顯示,7月份上海全市共成交二手房2.4萬套,環比下降15%,同比下降16%;成交金額819億元,環比下降13%,同比下降15%。

㈤ 2021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央行上海總部與上海銀監會聯合發布上海樓市個人住房貸款調控政策,其中二套房利率上浮10%。文件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 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 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上述情況利率均按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一、繳存基數及其計算口徑。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0年月平均工資。2021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21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全月應發工資收入或者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31014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

二、繳存比例。(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021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三)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18〕7號)等相關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三、月繳存額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是繳存基數分別乘以職工本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四、月繳存額上下限(具體見附表)。(一)2021年度月繳存額上限: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342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102元。(二)2021年度月繳存額下限: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34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48元。此外,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參照執行。

五、辦理注意事項: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度基數調整採用網上調整為主的方式。各單位在完成2021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後可以選擇以下渠道及時辦理年度基數調整:1.單位可以從6月起登陸上海「一網通辦」平台「稅費綜合申報」欄目辦理申報,待月繳存上下限公布實施後完成調整,單位可以登錄平台查詢結果。單位在7月登陸平台辦理基數調整的,可以實時查詢結果。2.單位也可以從7月起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基數調整專欄辦理。30人以下無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還可以通過手機登陸基數調整專欄辦理。市公積金中心將與社保部門數據共享,企業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時,無需重復填寫職工月平均工資信息。單位完成年度基數調整後應當及時匯繳7月的住房公積金。在同一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單位因需要可以變更繳存比例。

㈥ 上海買房政策2020最新

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品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6)上海住房貸款政策2020年擴展閱讀

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即日起發布實施。

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中央政府網-上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非滬籍家庭買房社保需繳滿五年

㈦ 上海銀行房貸新政策

法律分析: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法律依據:《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二、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三、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㈧ 上海銀保監:商業銀行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

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消息,為督促轄內商業銀行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要求,2021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銀保監通〔2021〕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上海轄內商業銀行就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住房信貸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內容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方面。
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對轄內商業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促進上海地區商業銀行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行和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各項規制要求,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限貸等要求。
嚴格實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等相關要求,加強對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管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關法人銀行,應針對性地強化過渡期業務調整。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借款人,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要完善約束機制,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對各類不誠信行為予以約束,並充分提示借款人。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切實執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07〕359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通過非常規大額取現、中間人過渡資金等各類方式規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擴大模型監測范圍,提升監測效果。對確認用途違規的行為,應及時採取實質性管控措施。
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㈨ 上海房貸新政「動真格」,後續或加大打擊力度

近日,一份歸屬地為上海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以下簡稱《告知函》)在網上流傳。

《告知函》顯示,該筆個人貸款合同簽訂於今年1月5日,貸款金額為500萬元。因貸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關於「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銀行宣布該貸款全部提前到期,貸款人須在3月31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時間內歸還,將構成逾期並產生罰息,該行將採取訴訟、財產保全等措施。

「這筆被要求提前收回的貸款,大概率是抵押貸款,也就是經營貸,即把自己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用途是公司經營,但是挪用貸款(購房)被查出來了。」一位不願具名的上海銀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或是上海年初「嚴查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新規後的首個實質性處罰警示案例。

上海各級銀行緊急排查整改涉房信貸

今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上海各家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防範借款人或受託支付對象規避用途管理」「借款人存在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懲戒」。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消息,因為收到上級要求,目前上海各級銀行正在查處最近同時貸了經營貸和房貸等多筆貸款,並開展政策「打補丁」。這也使得之前已經簽過貸款協議的客戶,有部分被要求降低貸款成數,提高首付比例。

上述上海銀行業人士告訴記者,最近監管部門、銀行總分行都在嚴查貸款流入房地產,支行更是幾乎天天接受檢查,要求比原來嚴格很多,排查出來支行就得整改,整改措施之一就是收回貸款。

上海某銀行負責經營貸和消費貸的經理黃山表示,目前他所在的銀行已經開始自查此前的放貸金額,但具體往前追溯多久並不清楚,一旦查到了會要求客戶限期退貸。

一方面,對於已流入房市的資金提前收回;另一方面,對還未貸出的資金,銀行方面則進一步加大監管。

黃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目前對短時間內申請了經營貸又申請了個人按揭貸款的借款人,銀行正在加緊核查,並已經對一批違規貸款進行了「抽貸」處理。

對此,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分析認為,近日很多城市開始加碼整頓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的行為,也有很多措施抑制新批貸款。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因違規被查處,並要求提前歸還貸款的情況可能會在最近增多。

信貸政策「打補丁」,後續或加強打擊力度

事實上,早在去年4月底,央行上海總部就嚴禁銀行以消費貸、經營貸款等形式違規向購房者提供資金。今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通知》要求,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對象限定為已封頂樓盤,銀行也隨之加嚴了對涉房貸款的審批。

為什麼此時銀行會對信貸政策「打補丁」?

上述上海銀行業人士表示,去年小微貸款利率的大幅優惠,使得不少借款人利用經營貸(尤其是房屋抵押貸)進入房地產市場。年初房貸新政之下,銀行開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嚴查。但由於此類資金往往經過多個渠道多次流轉,所以銀行檢查起來難度不小。

張波則認為,對於這一現象,市場要認識到國家對於金融側的調控力度是明顯加強的。房地產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鍾長鳴,此次強化查處力度並非是「微風習習」,從倒查時間就能充分體現出決心和力度。當下如果還想通過違規方式獲得購房資金的人,只會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

「在經營貸和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過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機構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如部分機構提供違法服務,部分金融機構則存在審核不嚴等情況。」張波表示,後續監管部門和銀行對涉房貸款的打擊力度會不斷增強,同時也需要對前期違法違規機構給予更大的懲處。

㈩ 違規涉房貸款被提前收回,上海房貸新政「動真格」,具體出了什麼政策

上海市政府要求銀行對當地所有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進行審核,一旦發現資金違規流行樓市,立即要求企業退貸。這段時間,一份從上海流出的《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了大家的討論,據悉,是貸款企業沒有履行相應的貸款用途約定,也就是說違規使用貸款資金,所以銀行要求企業短時間內,退還所有貸款和利息。該告知函也被稱為,樓市調控後的第一次退貸處罰。不少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上海的銀行貸款資金確實出現緊縮。

閱讀全文

與上海住房貸款政策2020年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車子被貸款公司開走怎麼辦 瀏覽:863
貸款逾期還款利息怎麼計算 瀏覽:874
我的徵信花了網貸還好貸款嗎 瀏覽:545
被騙網路貸款1000元自己花600元 瀏覽:374
中國銀行信用卡貸款利息 瀏覽:128
買房子付了錢對方有貸款不還 瀏覽:410
青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瀏覽:809
交了首付後貸款不還開發商還了 瀏覽:421
提前畢業貸款利息怎樣支付 瀏覽:558
豐收互聯貸款合同消失 瀏覽:423
貸款利息是商業銀行流動性來源有 瀏覽:513
專利貸款擔保合同範本 瀏覽:774
優盛網路科技貸款 瀏覽:705
貸款炒股票銀行會同意嗎 瀏覽:553
70萬貸款逾期2月黑名單 瀏覽:654
什麼叫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瀏覽:951
因為父母貸款沒還妻子要和我離婚 瀏覽:811
有沒有交了首付不能貸款的 瀏覽:330
大學生貸款逾期起訴 瀏覽:594
信用卡逾期銀行抵押貸款 瀏覽: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