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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項目貸款未使用

發布時間:2022-07-09 04:51:46

A. 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不再納入集中度管理 專家:確保房企現金流良性循環

自並購貸退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考核後,春節假期後,監管層再次頒布第二個被剔除集中度管理的細項。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多名業內人士認為,從並購貸到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相繼不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考核,既體現房貸集中度政策在實際執行中的逐步優化,將增強房企的申請貸款動力;也將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緩解市民住房壓力。

確保房企現金流良性循環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現在有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貸款在房地產貸款市場的份額佔比如何,今後又將有何變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目前來看,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是小眾貸款產品,但後續可能會成為較大的貸款產品,畢竟國家支持。銀保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強調,對於長租房市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增速接近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5倍。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表示,有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房住不炒」、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的重要舉措。通過政策落實,可使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進度有序推進,房源供給快速增加,有效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

張波分析,由於近幾年房地產金融側的持續收緊,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開發節奏產生一定影響,尤其是現金流偏緊的房企更容易力不從心。通過明確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效推進行業擴大投放的力度,這也是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認為,2022年上半年依然處於房企債務到期的高峰階段,房企面臨資金壓力仍然較大。由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開發建設投資回收期長、利潤回報相對較低,分開計算額度,有助於房企在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確保現金流的穩定,建立房企資金、運營等層面的良性循環。

各地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

不僅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增速在提升,各地近期發布的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及要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力度。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負責人潘偉日前表示,「十四五」期間,住建部將採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等四大舉措,提升住有所居領域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其中,「十四五」期間,初步計劃在40個重點城市新增650萬套(間),預計可幫助1300萬新市民、年輕人等緩解住房困難等。

克爾瑞分析認為,住建部表示2022年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相比2021年任務量高出1.5倍,佔十四五總目標的37%,2022年保障性租賃住房或迎來爆發式增長。

具體到城市來看,2021年底,北京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新供住宅項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通知》,在全國率先出台國有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配套文件,北京新供商品住宅將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其他一線城市廣州、上海、深圳確定「十四五」期間新增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分別為60萬套(間)、47萬套(間)、40萬套(間),均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及以上。

而重慶、杭州、西安等重點城市,也制定了30萬套以上的供應目標,力爭達到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以上。金華、嘉興、佛山、海口等二三線城市也被各省列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重點建設城市,明確具體供應目標。

每日經濟新聞

B. 保障性住房可以按揭貸款嗎保障性住房按揭貸款流程

正常的住房都是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的,現在買房子的人差不多都是按揭貸款,每個月還貸款來買房子。保障性住房就比較特殊一些。由於保障性住房是有產許可權制的。但是一些地區保障性住房就可以辦理按揭貸款,在廈門,主要簽訂協議,保障性住房就可以辦理按揭貸款。
保障性的住房政策的規定,經濟適的用房和保障性的商品房購房者擁有的都是有限的產權,5年內不得轉讓,5年後上市交易的應將增值的收益按約定的比例繳交給政府的。以往,由於有限的產權的問題啊,保障性的住房並不能用來作為抵押辦理按揭貸款的,這給購買保障性的住房的中低收入的家庭帶來了不小的困難啊。此次協議簽訂後,今後廈門的保障性住房的購房者,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購房者一樣方便地到建行辦理按揭貸款。
業務簡介:
保障性住房項目貸款是指我行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或經市政府授權具有保障性住房經營主體資格的企(事)業法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自行建設、收購或長期租賃保障性住房項目的人民幣貸款。
適用客戶:
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或經市政府授權具有保障性住房經營主體資格的企(事)業法人。產品特點:貸款期限相對較長,用於解決收購、長期租賃或自建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廉租房項目過程中的融資需求。辦理條件:
1、收購或長期租賃的保障性住房項目
(1)財務制度健全,有可靠的還款來源。(2)信用狀況良好。(3)信用等級符合我行要求。(4)項目自有資金比例符合我行要求。(5)項目未來租賃市場前景較好,且項目出租、出售所產生的現金流能夠覆蓋本行貸款本息
2、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項目(1)借款人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2)貸款項目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符合國家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
通過對上面保障性住房按揭貸款的一些了解,相信更多的關注保障性住房的網友能有所收獲了。雖然申請保障住房也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但是一些城市保障性住房還是可以申請按揭貸款的。但是貸款的期限相對較長。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辦理條件才能辦理。

C. 政策利好!這類住房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

金融政策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提升。

2月8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央行方面表示,此舉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政策非新規,房貸集中度管理方向未變

根據《通知》,1月30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要嚴格執行央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事實上,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並非新規。

2020年12月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確,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

彼時,兩部門在回答記者問時曾明確,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後,對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如今,這一政策通過正式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確。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房網表示,《通知》既說明房貸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變,也體現了房貸集中度政策積極優化。這一政策將使房企的申請貸款動力增強,為今年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提供更大動力。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駛入「快車道」

而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完善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政策部署,已經被提到了重要的高度。

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要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2021年4月30日,政治局召開會議強調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提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2021年7月22日,國務院召開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強調把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

去年底分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實際上,目前各地已經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地方住房建設的重要任務。

自去年7月份以來,全國多地就陸續出台了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意見,部分省市也已制定了「十四五」時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

一線城市方面,北京計劃「十四五」時期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比不低於40%;上海「十四五」時期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廣州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佔住房總量的45.8%;深圳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40萬套(間),佔住房建設籌集總量的45%左右。

根據今年1月20日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公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

此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一月份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間),預計可幫助1300萬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也表示,下一步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從中央到地方,都在這一領域積極發力,預計未來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將駛入「快車道」。

D. 有關貸款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房地產市場迎來重磅金融政策。日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業內專家認為,《通知》有助於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體現政策傾斜與引導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並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目前,各地均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今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認為,我國正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在此過程中需要銀行業提供足夠且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我國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大意義。

在此背景下,《通知》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發展的支持力度,意義深遠。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認為,這是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和重要舉措,有利於推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體系,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此舉體現了政策傾斜與引導,拓寬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融資空間。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有助於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房住不炒」原則,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近段時間以來,疫情影響仍未消退,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在這種情況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准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有序投放,滿足房地產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和住房消費者的合理住房消費需求。」董希淼認為,此次政策在春節假期後發布,向市場傳遞出穩預期、穩信心的明顯信號,有助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進而促進擴內需、穩增長,維護宏觀經濟大局穩定。

堅持「房住不炒」定位

在《通知》落地後,業內專家認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也是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舉措。

實際上,保障性租賃住房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2020年年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出台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和機構類型等因素,分五檔設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要求,為銀行房地產貸款設置了「兩道紅線」。明確提出為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並在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後,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並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包括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鄭忱陽表示,在此基礎上,各地加快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機制,在項目認定、數據統計、監督管理、監測評價等方面取得良好進展,在此情況下《通知》已具備落地條件。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與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共同構成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在業內專家看來,《通知》也是「房住不炒」定位的體現。婁飛鵬認為,通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讓新市民、青年人以相對較低的租金解決住房問題,可以起到穩定市場預期、避免高房價對消費的擠出等作用。正因如此,積極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也是促進「房住不炒」定位落地的重要舉措。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可以進一步調動銀行業合規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實現人民住有所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金融機構應用好政策紅利

今年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間)。各地陸續發布的「十四五」時期有關規劃顯示,上海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佔比不低於40%;廣州市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佔住房總量的45.8%;深圳市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40萬套(間),佔住房建設籌集總量的45%左右。

在《通知》落地後,業內專家認為,金融機構應用好政策紅利,加快進入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加大對相關項目的支持力度。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加快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探索住房租賃信貸新模式,既可促進住房租賃金融朝著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形成。」董希淼表示,金融機構要以此次新規為契機,優化房地產金融業務結構,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和服務力度。一是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合作,支持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開發建設,並在住房租賃平台交易撮合、信用評價等各個環節提供創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二是可與房地產企業合作,通過簽訂租賃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將待售房源變成長租房源,擴大住房租賃市場供給;三是開發額度和利率適中的租房貸款、租房分期等產品,為有需求的租客直接提供信貸支持。

《通知》對銀行業來說也是機遇。鄭忱陽認為,銀行業要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將資金投向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域,通過信貸、債券等市場化手段提供金融服務,創新租賃住房債券型投資信託基金產品(AB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金融產品,強化數據統計和風險監測,促進金融服務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

(原標題《有關貸款不納入房貸集中度管理—金融加大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

E. 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不納入集中度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2月8日消息,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接近監管部門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意味著銀行發放相關貸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標約束,有充足空間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
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
《通知》明確四方面內容。一是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四是《通知》適用於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制度出台時配發的答記者問中提及,為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待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後,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
接近監管部門人士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加強相關金融政策支持的具體舉措,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
「2021年《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出台後,各地抓緊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聯審機制,對於通過聯審的項目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上述接近監管部門人士介紹,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期均已基於住建部提供的認定標准,根據項目認定書單獨設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的統計指標,將符合條件的有關貸款單獨統計。上述措施落地後,不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備了實施條件。
該人士稱,《通知》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
有利於推動《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關於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的具體落地,有助於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下一步,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1月末,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8.4%,整體保持穩定。對於長租房市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增速接近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5倍。
「《通知》的發布將提高房企申請貸款的動力,有助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更快、更好發展。」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稱。
多地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專家認為,此舉有利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而推動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有助於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並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間),預計可幫助1300萬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此外,多地陸續發布的相關「十四五」規劃顯示,上海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深圳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40萬套(間)。
(責任編輯:王婉瑩)

F. 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保障性住房嗎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前不久聯合下發《關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規定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於貸款定向支持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筆者認為,住房公積金作為參繳職工安身立命的一個本錢,政府越俎代庖偏離公積金既定使用范圍來使用它恐有不妥。
首先,從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分析。住房公積金的本質是職工勞動報酬或工資的一部分,是強制儲蓄,是專項用於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保障性資金。公積金的互助性質,是建立在職工與職工之間個人信用之上,具有極強的現實約束力和道德規范性;無論誰貸款,都需要以個人收入、個人信用作擔保,需要將來慢慢償還,如果有借無還,這就不是互助機制而是救濟機制,這樣的救濟機制恐怕多數職工都不會參與。現在政府出面將住房公積金挪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等於政府以自身信用替代部分困難群體的個人信用,來與其他職工交涉並形成借貸關系,由於政府處於絕對強勢地位,職工之間的友愛互助就有可能演變為政府的濫取強奪。
其次,從住房公積金目前規定用途來分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也可將部分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則可用於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等等。由上看出,在目前法規條件下,僅允許把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建設,若挪用公積金本金,則已越過法規紅線。
再次,從目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機制來分析。2002年出台的《關於完善住房公積金決策制度的意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則包括政府部門代表及有關專家佔三分之一,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三分之一,單位代表佔三分之一;但同時規定委員由設區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於委員的最終任免權利掌握在政府手上,管理委員會就具有一定的官辦性質,而由官辦機構來進行公積金的管理決策,自然也就難免將政府的一些目標取向夾帶進來,將住房公積金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只是一個具體表現而已。
第四,從資金投向和政府信用來分析。目前經適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早已遭到公眾廣泛質疑,住房公積金若投向經適房,等於去幫忙維持和繼續推行這個千瘡百孔飽受詬病的畸形制度。住房公積金若投向棚戶區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這些項目好多根本談不上投入產出比,都是政府搭錢的買賣,還貸責任最終恐怕只能落到政府財政身上。但政府只是一個虛的概念,當前問責機制大多尚不健全,政府承擔的責任難以量化或具體落實到執行者個人頭上;公務人員尤其領導一般都有任期,所謂新官不理舊事,這樣政府信用很難落到實處。且由於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官辦性質,政府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其實就等於自借自支,很可能把住房公積金演變為政府財政的又一口袋。如果財政運轉不開,官辦性質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如何張嘴向自己頂頭上司(政府)催討債務呢?
最後,從住房公積金收支情況分析。老職工由於在房改中享受了低價買入公房的福利,從而使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結余大量資金,但這部分人行將逐漸退休銷戶,需要提取大量資金;而房改後沒有享受實物分房福利的年輕人,他們買房大部分必然想要通過公積金貸款,因此,公積金入不敷出將是必然趨勢。事實上,當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積金富餘局面也只是表面現象,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低不少,只要不是腦殘,人們買房貸款肯定首選公積金貸款,但由於公積金貸款手續繁瑣,或被設置一定的門檻障礙,從而使得公積金沒有貸空,其實在有的地區職工為申請公積金貸款甚至要排隊輪候!
總之,住房公積金在被附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功能後,原本完全純粹的職工互助保障性質就起了化學變化,到底用向何方、孰輕孰重全憑政府掂量抉擇,住房公積金即使緊巴也可被公積金中心調節為節余,再將其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為低收入群體提供安居保障本是政府應盡職責,政府履行這個義務應多從財政上開源節支等方面想辦法,而不應打老百姓安身立命本錢主意。

G. 部隊申請的公積金貸款下來了暫不使用有期限嗎

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已經下來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已經申請貸款了,需要按時還款,如果你不用的話,建議申請提前還款。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以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來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叫作個人住房貸款,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區別

區別一:貸款利率不同

商貸5年以上基準利率是4.9%,公積金貸款5年以上利率是3.25%。

區別二:貸款比例不同

同樣一套房子,如果所在城市商業貸款是首套能貸7成,那麼純公積金貸款首套最多幾乎都可以貸到8成。

區別三:貸款流程不同

申請商業貸款要在辦理過戶之前審核貸款,公積金貸款是在辦理過戶之後審核貸款。

區別四:審批時間不同

商業貸款批貸時間大約20個工作日,公積金貸款大約需要40個工作日,商業貸款快於公積金貸款。

區別五:貸款來源不同

商業貸款放款源頭主要是商業銀行等放貸機構籌集的社會公眾資金,而公積金房屋貸款則是公積金繳費者繳納的資金。

區別六:使用人群不同

商業貸款針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社會公眾開放,而公積金貸款則只對繳納公積金職工開放。

區別七:利息用途不同

商業貸款的利息是商業行為的盈利,歸相關的投資人,而公積金利息則是有政策規定用途,只能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區別八:審批機構不同

商業貸款主要通過銀行審批,決定權在銀行;公積金房貸則需要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決定權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銀行只是執行機構。

區別九:年限和額度不同

不同銀行和不同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不同,一般來說商業貸款可以選擇的還貸期更長更靈活,額度更高。

區別十:二套房不同

商業貸款對二套房貸的政策性限制更多一些,利率更高;而公積金貸款則受二套房貸的政策影響較小,同樣可以享受優惠利率。

綜上所述,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可不僅僅是利率上有區別,在辦理審核等方面、二套房貸款方面均有所不同,這同時也提醒購房者找工作時最好還是找能為你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這樣你買房選擇貸款方式時可以有更多的選擇。

H. 央行、銀保監會: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苗詩雨 李未來 北京報道

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房住不炒」的抓手之一,在虎年開工第二天,迎來重要通知。

2月8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

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

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決策部署,2月8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相關通知。首條內容便寫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明確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華夏時報》記者查閱通知了解到,本通知適用於主體為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實際上,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房住不炒」的重要抓手之一,也已成為了多地房地產調控的一大重點。

例如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北京市市長陳吉寧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到,堅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產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5萬套,竣工各類保障房8萬套。

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

值得關注的是,央行在發布該項通知時也提到,此項集中度管理政策的出台,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分析道,由於此前爆雷事件影響、企業普遍缺乏抵押物、以及ABS發行審批嚴格等原因,現有的融資渠道很難為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足夠的金融支持。此前保障性租賃住房已經納入REITs試點,此次《通知》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則將打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保障性租賃住房融資渠道再次拓寬。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關榮雪也向《華夏時報》記者講道,此次通知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信貸投放力度,既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人們合理住房需求,深刻落實了房住不炒目標,有效化解部分困難群體住房及購房難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購房資金壓力,又將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在許小樂看來,此次通知除了有望解決保障性租賃住房普遍面臨的融資窄、融資成本高的難題之外,還將有助於參與住房保障建設的企業穩定資金面。

許小樂向《華夏時報》記者講道,2022年上半年依然處於房企債務到期的高峰階段,房企面臨資金壓力仍然較大。由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開發建設投資回收期長、利潤回報相對較低,分開計算額度有助於房企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確保現金流的穩定,建立房企資金、運營等層面的良性循環。

上海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首席市場分析師盧文曦也對《華夏時報》記者講道,今年是保障性租賃住房步入快速發展的一年,在資金或金融層面的各項監管和保障之下,將有望對各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需求和房價表現起到一個穩定的助力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華夏時報》記者還獲悉,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I. 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不納入集中度管理

2月8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央行、銀保監會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租賃住房市場對信貸資金價格非常敏感且運營周期長,單獨計算貸款額度有利於提高企業參與這項業務的積極性。

對房產市場整體影響有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這一制度出台時配發的答記者問中提及,為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待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後,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此次發布的《通知》提出,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這一政策目前來看,間接影響比較大,不過政策目前只針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這部分業務基本集中在國企當中,而且只有少數城市規模相對較大,整體對於房地產市場的影響相對有限。

促進行業良性循環發展

為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促進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一系列政策頻頻出台。比如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文),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包括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等。在2022年1月初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透露,「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間)。

對於《通知》發布後帶來的後續影響,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發布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將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這意味著銀行發放相關貸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標約束,有充足的空間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通知》還鼓勵銀行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整體來看,《通知》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有利於推動國辦發【2021】22號關於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的具體落地,有助於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該負責人如是說。

央行、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張大偉表示:「未來政策有望繼續升級,對整體市場的信貸支持將明顯加大。這一政策對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影響較大,因為租賃住房市場對信貸資金價格非常敏感且運營周期長,單獨計算貸款額度,有利於提高企業參與這項業務的積極性。」

張大偉從房地產企業融資角度分析指出,2021年四季度整體房地產信貸從谷底走出,市場寬松幅度有所加大,但依然處於融資困難時期,隨著政策的不斷緩和,預計房企資金面有望繼續穩定,樓市逐漸走出低谷的可能性在今年二季度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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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保障性住房項目貸款未使用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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