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多久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基本條件:
(一)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二)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貳』 離婚多長時間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原則上是要半年時間
『叄』 離婚多長時間後,單方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沒有離婚時間限制的。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3個條件 1、首先你工作的單位給你上了公積金,那麼你就有了個公積金帳號; 2、公積金需繳存12個月以上,時間和繳存額必須滿12個月; 3、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肆』 我離婚了多長時間可以辦公積金貸款
離婚與公積金貸款沒有關系的,不限制時間!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基本條件:
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伍』 公積金貸款額度,離婚一年內單身的公積金要交多少能貸120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公積金貸款,如果是離婚一年以內的話,分兩種情況,2017年3月24號之前離婚的算首套,公積金貸款最高120萬;如果是3月24號以後離婚的一年以內算二套,公積金貸款最高80萬!
您看您是什麼時間節點離婚的,參照以上信息,看是屬於首套還是二套!
如果是公積金首套,想要能貸款到120萬,如果以貸款25年為例計算的話平時的公積金繳存額在861元;2017年9月1號以後計算公式有調整想要貸款到25年金額120萬的話,公積金繳存得在870元。
您第二個提問「按新的最低工資來看。只貸公積金算首套嗎?」 不明白什麼意思!
『陸』 離婚後馬上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一、離婚後馬上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1、離婚後馬上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離婚後戶口必須馬上遷出嗎?
離婚後戶口可以馬上遷出,離婚之日起即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離婚當事人持原戶口簿和法院判決書到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柒』 離婚後多久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多久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2.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利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擔保人能夠落實公積金貸款擔保;
4.離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債務,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