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遼寧撫順公積金貸款二手房具體事宜
貸款的辦理程序
1、申請: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持相應貸款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所屬管理部申請貸款,借款人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初審:受理人員按貸款政策進行材料初審,錄入表中信息、復核合格後,系統輸出合同文本及貸款借據。
3、簽字: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以上貸款文本及銀行代扣協議的指定位置簽字。
4、辦理保險: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到保險公司窗口辦理保險(還貸保證險和財產損失險)與抵押手續。
5、放款:待抵押手續經過公示時限辦理完畢後,中心所屬管理部復核回執及貸款材料後委託銀行將貸款劃入銀行卡(折),借款人憑身份證原件到受託銀行領取。
6、還款:借款人每月在銀行代扣協議約定的時限內將應還本息款存入銀行卡(折)內或到開戶銀行窗口還款,直至借款全部還清。
貸款額度與期限
借款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限額為1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限額為25萬元,且貸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私有產權轉讓住房核准價的60%(核准價為成交價和評估價的最低價)。
具體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月繳公積金的工資基數×0.6×12個月×貸款年限。
貸款的最低期限為1年,最高期限為20年,樓齡超過10年的住房,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減樓齡,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限
二手房有一個評估價,銀行要對你的房子給一個評估價,並看你報出的房屋成交價,這二者取最低做為貸款參考值。如果你是純公積金貸款,那隻能貸出參考值的不到70%,首付要3成多。
❷ 購買二手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可以用來購買二手房,但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要看購房者是否具備貸款條件,您可以參考以下關於公積金貸款的具體要求: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在全國范圍以內繳存;
2.近6個月連續繳存,可接受季度或半年連續繳存,目前為在繳存狀態;
3.申請人及共有權人在全國范圍內無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及共有權人信用良好,沒有連續三次或累計六次以上的逾期記錄。
受理近20年的房屋,如果名下有兩套房產無論是否貸款均拒貸;
❸ 買二手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目前政策是可以通過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的。不過,使用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絕對不可以是小產權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為房屋總價的30%;
3、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過65歲;
4、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房齡超過15年的,房齡加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購房合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可申請貸款了。
❹ 買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目前,大家是可以通過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的。不過,使用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二手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絕對不可以是小產權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為房屋總價的30%。
3、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過65歲。
4、用公積金貸款的二手房房齡超過15年的,房齡加貸款期限不能超過30年。
如果大家符合上述條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購房合同、房產證等材料,就可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❺ 撫順二手房公積金貸款
撫順市人民政府令
(第119號)
《撫順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業經2006年3月3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
市長 劉強��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撫順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專項貸款。
第三條 撫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銀行(以下簡稱代辦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章 貸款條件和程序
第四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二)在本市工作的在職職工;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購買自住住房的有關手續和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五)在本行政區域內購買城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
(六)同意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借款人沒有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六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有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居民身份證、未婚或者無配偶的提供未婚或者無配偶證明;
(二)商品房購房合同、銷(預)售許可證、房屋平面圖、竣工驗收備案書;
(三)首期購房付款證明;
(四)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第七條 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借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第八條 借款人在獲准貸款後,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辦理貸款抵押手續。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借款人辦理相關手續後10個工作日內委託代辦銀行將購買商品房貸款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購房款的70%,最高不超過25萬。
第十條 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最高不超過25年。
第十一條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為一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
第四章 貸款償還
第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可從以下兩種還本付息方式中任選其一:
(一)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二)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每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十四條 借款人在借款期滿一年後可以提前部分或者全部償還貸款,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余額用於償還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當在代辦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帳戶,在每月還款日前存入不少於本期還款額的存款。代辦銀行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劃轉。
第五章 貸款抵押
第十七條 借款人用所購住房抵押的,借款人應當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到產權管理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八條 借款人以所購住房抵押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抵押期內,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重復抵押,並對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的責任。
第十九條 抵押期限從抵押登記之日起始,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當按合同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並到產權管理機構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第二十條 借款人以所購在建自住住房抵押的,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可用簽訂的購房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並在產權管理機構登記。抵押期內,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抵押物的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在建自住住房驗收合格後,借款人應當及時辦理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借貸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或者監護人應當繼續履行借款合同。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物返還借款人,借款合同終止。
第七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還款期內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五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所得價款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的部分,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退還借款人。
第八章 法律監督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貸款通則》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人追究責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未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將抵押物重復抵押的;
(三)借款挪作他用的;
(四)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其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積金貸款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6年6月30日起施行。《撫順市職工個人購買住房政策性擔保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撫政發〔1997〕25號文)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撫順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6年04月10日 實施日期:2006年06月30日 (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