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② 夫妻離婚按揭房貸款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按揭房貸款如何處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的,離婚時僅需針對共同還貸部分,及婚後還貸所對應的增值部分給予補償。如果夫妻雙方婚後支付首付款按揭購買房產,以共同財產清償貸款,離婚後同樣需要共同還款。
【法律分析】
在房屋產權確定的前提下,房屋的歸屬已經很明確,但是房貸的承擔又分為三種情況,不同情況的房貸處理方法是不同:1、房屋產權歸雙方共有,該情況下,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兩人共同承擔。房屋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的情況包括,婚前二人共同買房、婚後共同出資買房、婚後一方出資買房,這三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都歸雙方共有,房貸也由雙方共同承擔。離婚後,無論房屋歸誰,這個債務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承擔。2、房屋產權歸一方所有,該情況下,房貸是房屋擁有方的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結婚前一方出資購買房屋,則房屋產權歸出資方所有。離婚後,如果房屋產權沒有增加共有人,則房屋和尚未還清的房貸都歸產權人一人所有。3、房屋產權由一方所有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該情況下,離婚後,房屋歸雙方中的一方所有,房貸則根據實際情況由獲取房屋的一方補償給另一方。這種情況常見的是婚前買房,婚後加名,這種情況可以看做是一種自願的贈與行為,房屋產權也變為夫妻共同所有,成為共同財產。離婚後,一般是夫妻雙方協議分割財產和房屋歸屬,無法解決的,由法院根據夫妻雙方對房屋的貢獻值來判決。得到房屋的一方償還剩餘房貸,同時還要補償另一方的損失,主要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金錢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夫妻共同買房離婚房子、房貸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房子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離婚房貸分割:
首先,婚後的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還貸。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④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該怎麼處理
婚前配偶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產權歸個人所有,無論是否支付全部購房款,在婚後用共同財產支付剩餘貸款的情況下,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房產歸配偶一方所有,並就共同支付貸款的部分賠償給對方。一般情況下,婚後才獲得房產證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在婚前一方已經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即使未取得房產證,還是屬於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⑤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貸怎麼辦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貸分兩種情況:
1、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
2、如果離婚夫妻沒有約定的話,夫妻婚後以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的房屋房地產,房屋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3、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的房產分配約定,那麼該房屋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房屋按揭款為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別墅大師為你提供當地建房政策,建房圖紙,別墅設計圖紙;
別墅外觀效果圖服務,千款爆紅圖紙任你選。
別墅大師
⑥ 夫妻貸款買房,貸款還沒有還清,離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婚後購買房屋沒還清貸款的,離婚後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不會直接判決房屋歸屬,而是待取得完整產權後再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