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錫公積金提取
拿的話可以,但必須是購房、建房、大修、還貸等情況。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規定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
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
(1)購買本地(包含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下同)商品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經無錫市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本地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購買非本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4、本地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離、退休提取
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7、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
(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
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17、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8、償還異地購買自住住房
(1)購房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經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借款人需提供購房貸款合同及借款借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借款人首次辦理該業務需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至辦理該業務上一個月的還貸情況依據(還貸情況依據為包括借款人姓名、貸款帳號、上月還貸額、貸款余額等由電腦列印並加蓋銀行印章的書面依據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借款人每次辦理該業務時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積金一次性全部用於還貸的書面承諾(承諾書附後)。
(5)購房借款人再次辦理該業務時,需提供貸款銀行將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積金一次性全部償還貸款的依據(一次性全部償還貸款的依據為包括借款人姓名、貸款帳號,上次辦理該項業務時所提支公積金一次性全部還貸的記錄、貸款余額等等由電腦列印並加蓋銀行印章的書面依據原件及復印件)。
(6)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18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18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原件及復印件。
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
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三、中心審批
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一)審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2、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以百元為單位)。
4、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失業滿三年未再就業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5、職工被判處刑罰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6、離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調離本市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余額,並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7、職工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並辦理銷戶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並告知職工到銀行駐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出納專櫃辦理提款手續。
② 無錫個人交的公積金可以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可以的,具體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一公積金繳存情況:
(1)在申請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我中心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且自申請貸款之月起前兩年內不欠繳住房公積金;(2)借款申請人屬外地轉移至本市的,轉移前6個月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且在我中心已正常匯繳公積金至少一個月(匯繳狀態為正常並無欠繳)。2、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購房合同上作為買方簽名蓋章);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6、借款申請人已領取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7、原商業性貸款必須是購房貸款且轉貸時無兩個月以上欠款;8、原商業性貸款轉貸時本金余額必須借款申請人公積金可貸額度;9、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③ 無錫公積金提取要預約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預約,滿足條件直接去網點或者關注「無錫公積金」,在無錫公積金官方微信提取即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④ 無錫公積金提取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攜帶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加蓋單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公積金查詢密碼(提取公積金時要輸入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密碼)、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借記卡(到工行提取公積金攜帶工行的銀行借記卡,如此類推)。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⑤ 無錫公積金如何提取
【法律依據】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1、購房提取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2、建房提取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3、大修住房提取(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三、4、還貸提取(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2)提供借款借據。(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四、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6、離、退休提取提供離、退休證原件。7、調離本市提取(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8、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季度辦理一次)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七、(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17、職工死亡提取(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四、中心審批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⑥ 無錫償還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條件
法律分析:1、購房無錫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可支取金額為合同簽訂日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2、建房無錫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供本人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可支取金額為《建設規劃許可證》批准日期順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3、大修住房無錫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供(1)本人經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證明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確認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可支取金額為大修證明簽發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或《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明確的應由本人承擔的大修理費用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⑦ 無錫可以使用外地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無錫戶籍職工可以使用在外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無錫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經濟)房及存量(二手)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⑧ 無錫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辦事流程: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
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拓展資料】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離、退休提取
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季度辦理一次)
、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
(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
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