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款離婚了房子怎麼分
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婚後男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於他個人的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2、如果是用婚後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後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婚後還貸的部分;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貳』 結婚後貸款離婚後貸款誰承擔
婚後貸款是屬於共同欠貸的,需要共同承擔。但如果是由一方貸款,並且有證據證明貸款,沒有用於夫妻二人婚後開銷的話,應該是由個人承擔的。
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叄』 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財產怎麼分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離婚分割方式是: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協議優先;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後面共同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肆』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款,離婚時怎麼分
對於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款的情形,在離婚時分割財產的情形有以下幾種:1、對於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購房,且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的,則該房產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其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2、對於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進行購房,房產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的,其夫妻雙方婚後進行還貸,該房產仍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另一方可在離婚時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進行分割;3、對於夫妻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買方的,或者一方出資,但是房產證有雙方的名字的,其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進行相應的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伍』 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婚後還貸款離婚時分割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房產是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方所有,並需要對對方償還的房貸部分予以補償。如果房產是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則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一般平均分配。雙方也可以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陸』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的離婚怎麼分
婚前買車婚後還貸的,離婚可按如下方式分割:若婚前個人財產訂立購車合同,婚後共同貸款屬於共同財產。離婚車輛歸婚前購車者,婚後還的貸款屬於共同財產的部分,應該給對方一半的補償。若認定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買車,婚後個人還貸的,則除另有約定外,應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柒』 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算
一、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算
1、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算是要平等分割的,因為雙方結婚以後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同時貸款的部分當然也是屬於夫妻共有債務。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兩個人不可能同時去把該套房產分割成兩半,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就應該把相應的價格補償給另一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離婚的條件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捌』 婚後女方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若雙方達成了協議,則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若未對房屋歸屬達成協議,則由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認定房屋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婚房的出資情況以及房產證上的登記情況而定。婚前一方購買,付清所有房款並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也屬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確聲明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個人財產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仍為一人所有。除此之外,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或婚後雙方共同還貸、或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或雖為一人出資,但房產證上寫了兩人的名字,這些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要均等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玖』 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可否要求補償
法律分析: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可以要求補償。
在離婚時,雙方對於債務的負擔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離婚規避共同債務的現象也是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僅僅只是以夫妻一方願意承擔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債務承擔責任。暫且不論到底是何種原因,事實上,夫妻之間對於債務承擔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只能是對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約束力,而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用於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共同債務,仍然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這種承擔不以夫妻之間離婚或者約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責任,作為善意的第三人(債權人)可以發生債務關系的一方為被告起訴,也可以以原夫妻雙方為被告起訴要求返還。如果一方獨自承擔了債務或者承擔的債務超出了原約定或判決的數額,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超出的部分,要求另一方承擔。婚後一方所欠的債務,原則上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償還。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的債務,或者夫妻已有財產歸屬約定的,那就誰欠債誰還錢。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有權向男女雙方討債。這種情況下,一方承擔了連帶清償責任後,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追償,法院也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拾』 婚後一人還貸離婚怎麼辦
夫妻婚後買房一人還貸離婚一般按共同財產分割處理。婚後買房不論是一方用工資還貸還是雙方一起還貸,該房產都屬於共同財產。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