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首付一套房子,婚後一直在還款,算個人婚前財產嗎
這套房子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的,因為是在婚前首付的房子,而且名字上也是屬於你自己的,即便是在婚後一直還貸款,只要房子的產權證上是寫著你的名字,就屬於你的個人婚前財產。
其實女生如果在婚前購買了自己的房子是很有安全感的,因為至少在婆家是不會受欺負,而且也有底氣,即便是和對方吵架了,也還是可以有房子住的,即便是不用回娘家也有地方住。其次就是受委屈了也不用去忍受,想幹嘛就幹嘛,因為你還有一套房子在。
② 為什麼很多人貸款買了房子,卻把房子租出去還房貸有必要嗎
再有不少朋友都非常羨慕那些包租婆、包租公的生活,認為他們每天只要躺著在家裡就能賺錢,他們還可以開展一份自己的副業,賺錢的同時享受生活,非常安逸和舒適。因此有不少人都動了買房子出租的念頭,但大家的積蓄不夠,只能勉強付完首付,然後再用房租還房貸,有必要這么做嗎?
況且通過房屋租金的方式來償還貸款,也需要計算你首付所花去的成本,因為通過租房的方式來賺錢是一個很緩慢的過程,假設說你在買房子的時候首付了100萬元,而你租房的這五年的時間房屋的價值上漲幅度不大,再減去你維護房屋質量所耗費的成本,最後得到的結果就是你這筆錢拿去買房出租還不如拿去其他的地方投資獲利。因此對大多數人來說,通過租金來償還貸款並不是一個很穩妥的選擇,而且有些時候你的房子沒有人租住的話,你依然需要償還銀行的貸款,因此投資房產用於出資需要慎重。
③ 婚前女方首付自付,婚後用房租還貸,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這個房子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房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當中明確規定,婚後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④ 女兒結婚後,父母按揭買房寫了女兒的名字,後出租,用租金還貸款,如今女兒要離婚如何分割這套房
不一定。
①女兒沒有出資,完全由父母出資,提供所有出資證明,房子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不予分割。
②女兒有出資部分,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還貸部分及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房子為婚內所得,且以女兒名義還貸,需要提供一切資金來源證明,否則不能證明部分均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有權要求分割的,如果男方同意不分割該房產還好說,否則對女方不利。
⑤ 婚前買房,婚後可以用對方公積金還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婚前一人貸款購買的住房,婚後是可以提取雙方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用來償還貸款的。若對方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可持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到管理簽訂一份委託提取協議。若對方是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分)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每滿一個還款年度,可於提取對應月到管理辦理提取手續,提取金額不超過上一還款年度實際還款本息總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⑥ 婚前按揭購房,房租還貸,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婚前屬於個人出資首付款購買房屋,婚後按揭還款,不屬於共同財產。應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如果婚後是以夫妻共同財產還款,應當將已經歸還的借款劃出屬於另一方的份額,在離婚時由你歸還。房屋還是你的。希望幫助你。
⑦ 婚前買房,婚後怎麼還貸屬於個人財產
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⑧ 我小姨無子二婚。自己有三處房子,其中一處在用房租還貸款,她住在男方房子里,男方有兒子。
1)如果沒有婚前約定,房產證日期早於二婚結婚證日期的,算個人財產。但是涉及婚後使用共同財產還貸,所以如果再次離婚,需要補償男方相應款項。
如果房產證日期晚於二婚結婚證日期的,即使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按照目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也屬於共同財產,不過目前在徵求意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以實際登記人為准。
2)她的房子和他的兒子有關嗎?
如果二婚離婚,則無關;如果二婚沒有離婚、本人死亡的,男方兒子作為繼子女有權以第一順序繼承人身份繼承。
3)男方的房子和她有關嗎?
參照(1)中的情形。
⑨ 結婚之後,你會選擇和你老公一起還房貸嗎為什麼呢
彼此相愛,婚姻之後,更應該對彼此的的關系產生信任和支持,遇到困難的時候齊心協力去克服才是。但是這個事情還是要尊重女生的選擇,不要擅自替他人做決定。如果女生願意,那便無可厚非。如果女生不願意,那就自己努力。一個男生,要能夠撐起一個家庭的重任,做一個有擔當的男人才是。男生供一套房子,房貸是四千塊。如果男生的收入遠大於五千,比如說八千以上的,我覺得身為一個男生自己供這套房子還是很OK的。起碼沒有什麼太大的壓力。而老婆的工資可以用來補貼家用。
⑩ 婚前貸款買的門市房,婚後要每個月都還房貸,房子的房租夠還房貸了,婚後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嗎
以前貸款買的門市房。要每個月償還貸款。房子是閨女們兩個。我也得你們兩個來償還。要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