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了,按揭房怎麼除去一方
離婚了,按揭房要先還清貸款然後辦理除名手續,具體如下:
1、不可以除名,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才可以變更名字。原夫妻雙方已辦理過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目前該房屋還屬於抵押狀態,則需要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否則無論是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2、要先還清貸款然後辦理除名手續。現在很多夫妻買的房子都是通過按揭貸款方式,離婚的時候,屬於共同財產的房產也要參與分割中。如果離婚時按揭房歸一方持有,按照市場價值也要給對方一定的補償。要想去產證的姓名,必須要還清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㈡ 離婚之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去名
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
拓展資料:
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公房,是指當事人只享有使用權或者說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它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一種產物。雖然隨著這些年房改的實施,從數量上看已經少了很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還是有相當數量的此類房屋還沒有實施房改或者是正在房改,因此,在為數眾多的離婚案件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這類公房權益的分割。
由於公房承租人僅有房屋的使用權,不享有房屋的產權。因此,在離婚時,法院只會判決使用權的歸屬,不涉及房屋的產權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發布了《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司法解釋,對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權的問題做了相關規定。
㈢ 離婚了房子還在按揭,怎麼去掉名字
法律分析:不可以除名,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才可以變更名字。
原夫妻雙方已辦理過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目前該房屋還屬於抵押狀態,則需要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否則無論是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㈣ 有貸款的房產離婚後怎麼變更名字
法律分析:貸款方更名的三種解決方法:1、共有按揭房過戶給其中一方的,要雙方一起先辦房屋登記,把雙方名字改成一方,並繼續交按揭;2、其中一方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的,要先還清貸款。如果暫時還不清貸款的,那該方可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轉按揭,把抵押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再過戶;3、雙方共有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的,要還清貸款或第三人清償貸款才能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㈤ 按揭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怎麼去掉一個人名字
1.可以辦理產權證,不過下來的產權證肯定是兩個人的名字,不能變為一個人的名字。
2.因為購房時寫的兩個人的名字,所以不能直接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還沒有離婚,需要把貸款全部還清,然後到房管局辦理夫妻過戶手續,才能變成一個人的名字
3.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還清貸款,過戶給女方再離婚。離婚協議對於房管局沒有用,因為房子有貸款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必須要把貸款還清才可以辦理更名手續。離婚協議是基於雙方都認同情況簽訂的一個協議,因為過戶是需要男方配合的,如果他不配合過戶是無法辦理更名手續的,到時才必須要起訴,然後拿著判決書就可以更名活買賣了,前提也是房子沒有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