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以用父母名下的房子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這其實也是可以的,只不過這種形式的貸款則需要借款人父母提供同意抵押證明材料才能申請。不僅是父母名下的房產,就算是其他親朋好友只要借款人能夠提供他們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那麼都是就能夠申請貸款的,不過前提條件是抵押的房產必須滿足下面這些情況。
1、房產面積符合貸款機構的要求,一般是不能小於50平方米;
2、房產樓齡在20年以內;
3、房產產權清晰,一定要有房產證;
4、抵押的房產變現能力強;
5、房產類型是個人住房、商品房、寫字樓、商鋪或者是廠房等;
6、房產地理位置要符合貸款機構要求的地區范圍內。
不過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管是用自己名下的房產抵押還是父母名下的房產抵押貸款,在使用貸款的過程中一定要記得按時還款,如果一旦出現逾期時間過長或者是無力還款的現象那麼抵押的房產就會面臨被沒收的巨大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❷ 償還父母名下住房貸款可不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如果提取子女的公積金,那麼購房合同必須要有子女的姓名才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❸ 跟父母一個戶口本,父母名下有房,再買房的話算第二套房嗎
法律分析:不算。
一、如果父母名下無房,子女購房屬於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產,子女購房則屬於二套房。
二、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法律依據:《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❹ 個人專項父母名下的房貸
個人專項不會算上父母名下的房貸。
只能由貸款人自己或者自己配偶按照規定做專項附加扣除,貸款人是父母,兒女不能扣除,貸款人是兒女的,父母不能扣除。
資料擴展
1、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除了5000起征點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允許額外扣除的項目,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六項費用。
2、專項扣除費用是這次個稅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減輕了個人稅負,有利於個稅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負擔情況,更好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功能。
3、專項附加扣除項的設立,實際上是在「基本減除費用標准5000元/月+五險一金免稅額+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礎上,再給居民個人增加了免稅額。也就是說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這些專項扣除費用,之後剩餘金額再納稅。
4、專項扣除的費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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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釋:學前教育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要麼選擇父母分別扣50%,要麼選擇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繼續教育:每月400元
扣稅對象: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學歷/學位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得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醫療:每年限額8萬元
扣稅對象: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醫葯費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支付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在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稅對象:在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
納稅對象: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❺ 我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辦理貸款嗎
父母名下的房屋作為子女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要貸款也只有有房屋產權的父母去貸款。
❻ 我用父親名下的房產證可以貸款嗎父親本人不出面
父親的房產證,是不能直接去貸款的,銀行房產貸款是需要房產證本人的由於房產證不是自己的名字,銀行是不會受理的,並且也沒有父親的身份證,更不能房低押貸款。
法律分析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這些抵押:1. 1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因房要用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是需要房產證本人和本人的身份證證原件,銀行才會受理。 用父母房子可以貸款前提是父母沒有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買房,就是說房子的產權還是父母的。二是父母同意且自願,沒有存在威脅或者欺騙行為。要不不僅貸不到錢,失去親情,甚至還會觸犯法律,要負法律責任。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辦理貸款嗎。肯定是不行的,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房主夫妻雙方去銀行申請貸款,如果做生意比較靠譜,可以和父母商量,徵得父母同意,讓父母去銀行貸款,然後拿錢讓自己用,這個辦法是可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❼ 父母名下有房子,子女再買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你好,如果說你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的話,這算第2套房。如果說你和父母的戶口本是分開的,就不算是第2套房。當然了,以下幾點你也應該注意:
1,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產證上寫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為子女購房,算第二套;否則,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
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結婚登記。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諸東流。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
根據目前的政策,商業公寓不在限購之列,所以再購普通住宅仍算首套。
❽ 爸媽名下有貸款我還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貸款與否與戶主無關,關鍵你是否符合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體應向貸款機構咨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