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購房追溯3年內離婚記錄,其目的是什麼
深圳購房追溯3年內離婚記錄,其目的是為了打擊假離婚避限購。
2020年7月15日,市住房建設局等八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一次以上離婚記錄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之和計算,即追溯3年內所有離婚記錄。
此外,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人符合購房條件的,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名下,不得單獨登記在不符合購房條件一方的名下。
(1)深圳新政離婚前無房有貸款記錄擴展閱讀
深圳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中規定:
第二條 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確定我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㈡ 深圳購房追溯3年內離婚記錄,這樣做有何意義
深圳發布了一條新規就是購房追溯三年內離婚記錄,就是夫妻離婚三年之內,他們離婚之前的共同房產也會計算在他們各自的名下,這樣的目的就是限制假離婚進行炒房,因為在之前深圳有很多夫妻通過假離婚將名下的房產轉移到一個人的裡面,另一個人的名下無房,購買的房子可以按照首套房計算,因為首套房相對比價優惠,不管是在首付,還是在貸款上面。
投資實業,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通信技術。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靠著房產變成發達國家的,日本八十年代的房產泡沫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發展高新技術、投資新能源建設、維持房地產的穩定、支持實業發展,就能降低人們的生活成本,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數。
㈢ 深圳購房政策
1、2019深圳購房發布調控新政,規定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
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2、深圳首次針對離婚買房實施差別化的信貸政策。時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實施細則《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又對上述信貸政策進行「填漏」。
依據配套細則,對於離婚2年內、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的購房者,若想執行首付不低於50%的比例,還必須滿足無房貸記錄的要求。
㈣ 史上最嚴調控落地!離婚買房行不通了!
7月15日,深圳發布樓市調控新政!
調控內容主要包括:升級限購、收緊豪宅稅、嚴格增值稅減免年限、嚴查惡意哄抬房價等,被業內人士稱為「史上最嚴樓市調控」!
拎重點
限購升級
本市落戶滿3年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買商品房。
二手房加稅
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收緊豪宅稅
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容積率在1以上;建築面積144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收緊信貸
在本市無房但有貸款記錄的,首付5成;擁有1套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70%。
離婚買房門檻提高
離婚3年內購房,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嚴查違規行為
打擊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等違規行為。
重拳出擊,作為全國樓市熱門城市之一,深圳終於迎來史上最嚴的樓市調控。
在此次調控措施中,最具殺傷力的當屬限購升級!落戶三年且且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能買商品房,這意味著靠「搶人大戰」爭搶房票的大門從此不通。
過去,只要在深圳落戶,就能直接獲得購房資格。而深圳落戶門檻並不高,只要大專學歷以上就能直接落戶,門檻遠遠低過北上廣,這為深圳帶來源源不斷的購買力。
此番限購收緊,意味著人才落戶失去了直通售樓處的可能,為限購政策打上了迄今為止最大的補丁。
同時,增值稅免徵年限從2年調整到5年、豪宅稅認定門檻界定為750萬元、有房再購房首付7成,無疑都將提高交易成本,對市場交易尤其是高價房源,帶來顯而易見的影響。
這些重磅組合拳的落地,意味著深圳樓市調控,終於超越北上廣,與海南、長沙並駕齊驅,堪稱史上最嚴樓市調控。
官方解讀如下:
一、深戶居民購買商品住房的條件做了什麼調整?
我市此前執行的限購措施,對深戶居民沒有落戶時間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要求,居民落戶即可購房。本次對限購政策進行「打補丁」,要求: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我市對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戶籍成年單身人士、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非戶籍居民家庭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限購政策,仍然繼續嚴格執行2016年深府辦〔2016〕28號文相關規定。
二、對離異購房有什麼規定?
《通知》在2018年深府辦規〔2018〕9號文關於離婚購房信貸政策基礎上,對離異後購房套數進行了限制。《通知》規定: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體來講,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住房的,在執行相關稅費、貸款、限購等政策上,按離異前家庭相應標准執行。
三、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什麼變化?
為積極發揮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調節房地產市場作用,切實保障剛需,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對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進一步完善,《通知》明確: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對購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對無房無貸的首次購房家庭,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對無房但有房貸記錄或已有1套住房的購房家庭,如購買普通住房,繼續按2016年深府辦〔2016〕28號文分別不低於50%、70%的貸款首付比例要求執行,如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個百分點,即分別為60%、80%。
四、如何發揮稅收在住房交易中的調控作用?
為使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更貼近市場價格,更准確地反映我市存量住房交易市場的真實情況,《通知》對我市存量住房計稅參考價格進行更新調整。
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情況變化,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對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其餘政策內容不變,具體如下: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五、如何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為使我市住房標准更符合市場實際,《通知》對普通住房標准進行細化,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六、為什麼要進一步加強對熱點樓盤銷售的管理?
當前,我市熱點片區部分樓盤因區位、學位等因素,出現搶購現象,不利於我市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為此,《通知》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提出嚴控認購人數,要求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確保有限住房資源優先銷售給無房自住家庭。
七、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如何操作?
目前,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銀行貸款評估價、政府部門登記價未真正實現「三價合一」,易產生「陰陽合同」「高評高貸」等問題。下一步,我市將通過統一的房地產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工作,並同步將真實的合同數據推送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業務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實現「三價合一」。
八、發布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是出於什麼考慮?
目前,我市二手住房交易信息不夠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機構手中,交易雙方因信息不對稱易被市場不實信息誤導。加大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有利於增加二手市場信息透明度,規范中介機構交易行為,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二手住房價格。
九、近期如何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
市住房建設部門將繼續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網信、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以下為政策全文:
市住房建設局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市市場監管局 市公安局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深圳市稅務局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
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
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確定我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二)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三)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控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參考價格,使計稅參考價格更接近市場價格;同時,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四、細化普通住房標准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本數)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本數)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含本數)萬元。
五、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居民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並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時間長短等因素制定樓盤銷售方案,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樓盤銷售方案報所在區住房建設部門備案。
六、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管理
進一步完善交易價、評估價、登記價「三價合一」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台進行網簽,未經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七、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及時發布熱點片區、熱點樓盤二手住房合理成交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及時、准確向市住房建設部門報送二手住房掛牌和成交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對於不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予以聯合懲戒。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對涉嫌存在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抬房價、違規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捏造和散布不實言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個別業主,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公開曝光,並納入房地產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予以聯合懲戒。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
2020年7月15日
本文部分來源:國民經略
㈤ 深圳再婚或復婚不再追溯離異前房產,意味著什麼
這也就意味著,復婚或再婚人士只需現在家庭符合深圳購房資格就可以購買住宅,而不再追溯離異前的家庭房產套數。
具體解釋如下:
離異前家庭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若該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且離異時未分割的,離異後需轉移登記在一方名下後,無房一方可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離異後直接轉讓給第三人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購買一套住房,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任一方或雙方名下。
復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離異前家庭房產套數,按照現在家庭房產套數計算,只要現在家庭符合深圳購房資格就可以購買住宅。
(5)深圳新政離婚前無房有貸款記錄擴展閱讀: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細則目前事實上存在投機漏洞。家庭辦理離婚手續時,若把房產轉讓給夫妻一方,那麼對於另一方而言,按細則,其再婚可擁有首套房資格。
1、對於一對夫妻而言,如果離異買房,此前持有房產的情況不再追溯的話,這個時候客觀上部分購房者就可以享受首套的待遇,尤其是沒有貸款記錄的情況下更是如此,這就形成了一定的漏洞。
2、對於一對夫妻來說,若是離異後再復婚或再婚,此前的房產持有情況也不追溯,那麼只需要看新家庭的房產持有情況了」,
㈥ 深圳房產新政策
深圳房產新政策:
深圳戶籍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房政策,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能提供5年以上社保或個稅證明的非深圳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購房時間認定以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准。
深圳購房首付是:
深戶家庭購房:
1、深戶家庭無房,無房貸記錄,首付3成,比例9折。
2、深戶家庭無房,有房貸記錄,但貸款已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9折。
3、深戶家庭無房,有1筆房貸記錄未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1.1倍。
4、深戶家庭無房,有2筆以上異地房貸記錄未結清的,禁貸。
5、深戶家庭已有1套房,有房貸記錄,但貸款已結清的,首付7成,比例9折。
6、深戶家庭已有1套房,有房貸記錄未結清的,首付7成,比例1.1倍。
深戶單身(含離異)購房:
1、深戶單身無房,無房貸記錄,首付3成,比例9折。
2、深戶單身無房,有房貸記錄,但貸款已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9折。
3、深戶單身無房,有1筆房貸記錄未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1.1倍。
4、深戶單身無房,有2筆以上異地房貸記錄未結清,禁貸。
非深戶(需5年連續社保或納稅)
1、非深戶家庭無房,無房貸記錄,首付3成,比例9折。
2、非深戶家庭無房,有房貸記錄,但貸款已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9折。
3、非深戶家庭無房,有1筆房貸記錄款未結清的,首付5成,比例1.1倍。
4、非深戶家庭無房,有2筆以上異地房貸記錄未結清,禁貸。
㈦ 深圳離婚買房新政策2021
關於離異人士購房
(一)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離異當日(以《離婚證》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為准)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計算。從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後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二)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離異記錄的,追溯3年內所有離異記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之和計算。
對離異購房的解讀:
《通知》在2018年深府辦規〔2018〕9號文關於離婚購房信貸政策基礎上,對離異後購房套數進行了限制。《通知》規定:夫妻雙方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體來講,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在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住房的,在執行相關稅費、貸款、限購等政策上,按離異前家庭相應標准執行。
㈧ 深圳離婚買房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深圳市商品房限購政策規定,離婚兩年內購房,如果有貸款記錄,無論是選擇商業貸款或是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都應在70%以上,如果沒有貸款記錄,且可以提供離婚前名下沒有房產的證明,首付比例應在30%以上,如果離婚前只有1套住房,且能提供證明,首付比例應在5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㈨ 深圳購房追溯3年內離婚記錄,還有哪些新變化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火爆的現象一直吸引著廣大購房,人們紛紛投資買房,沒錢的哪怕是借錢或者銀行貸款也要買,這說明房地產市場給人們的收益是巨大的。有的人辛苦幹一年賺的錢,抵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最後全款變首付,市區變郊區,買房成了泡影。房價居高不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通貨膨脹,銀行存款和死工資跑不贏貨幣貶值的速度。舉個例子:改革開放初期“萬元戶”就是有錢人,現在擁有一百多萬才相當於當年的“萬元戶”,如果跑不贏通貨膨脹,我們手裡的錢只會貶值,越來越少。所以許多人把錢買房成為固定資產以期保值增值,這是為什麼很多人熱衷買房。
總之,深圳購房新政是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限購政策,它有利的打擊了炒房者,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