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還清貸款離婚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
1.假如是結婚前夫妻中的一個人拿錢付的首付款,再在銀行貸款,然後婚後二人一起還貸,房子一般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人的名下,離婚時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功;那麼可以讓法院判決財產的歸屬,此時沒有還完的貸款算是產權登記一方的債務,一起償還貸款的部分,離婚的時候,算是產權登記人對另一方需做的補償。
2.假如二人結婚後一起還貸,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債務由兩人一起償還,法院可以把二人集中在一起商議定價,先把房子判給一方;並讓他繼續償還剩下的貸款,再拿商議好的總價減去沒有還的錢,剩餘的部分就是得到房子的人需要給對方做出補償的部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離婚有房貸沒還完的情況下怎麼辦
一、離婚有房貸沒還完的情況下怎麼辦
1、離婚有房貸沒還完的處理方式如下:
(1)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一般法院會將不動產判決歸產權登記的一方,對於共同還貸的部分,可由產權不動產登記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相應數額的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需要准備的手續如下:
1、准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自願離婚和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協商等內容;
2、受理申請,男女雙方准備有關材料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 如果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1、雙方賣方分錢
2、一方拿房,拿房的按兩人償還房貸情況補償另一方,兩人協商。
4. 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並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後房子過戶流程
離婚後房子過戶流程有:1、協議離婚的,離婚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必須有:(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2)離婚證及復印件;(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4)房產證;(5)身份證明及復印件。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未達成協議,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的沒有離婚證,因此,訴訟離婚房產如何過戶,需要的材料有:(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2)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3)身份證明及復印件;(4)房產證。3、離婚房產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5. 貸款沒還清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房屋購買於婚後。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於,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購買於婚前。這種情況下,根據於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1、於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
2、於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於,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並分割。至於一方於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6. 房子貸款沒還完離婚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還未還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購買於婚後,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2.婚前付款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房產也屬於一方的財產;
3.婚前買房,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並分割,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7.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處理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離婚處理如下:
1、婚前一人首付,且房子記在首付人名下,婚後共同還款,離婚時先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則讓法院判決歸屬,未還貸款算產權人的債務,共同償還部分產權人需摺合補償給另一人;
2、婚後一起還貸的,算共有財產,夫妻可先商議定價,再把房子判給一方,剩餘貸款由產權人償還,定價減去沒還的錢等於產權人需摺合給配偶的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8. 離婚沒還完貸款怎麼辦
離婚時沒還完的貸款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對於婚前一方貸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後,尚未還清的貸款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並且對另一方償還的貸款給予相應的補償;如果是在婚後貸的款,則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9. 房貸沒還完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如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
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於婚前財產。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還貸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