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之前丈夫在銀行拿了貸款,用了我的身份證,離婚後丈夫還了一次貸款,然後又拿了貸款,我有責任嗎
離婚之前丈夫拿你身份證去銀行辦了貨款,這個貨款應該算夫妻共同債務。他不還,你還是要還的。離婚後又拿了貨款,這個貨款給你一點關系都沒有。你當然是沒有責任的。
B. 男方拿女方身份證辦網貸,離婚時怎麼辦
男方用女方身份證辦理的網貸,如果女方對此並不知情,那麼,可以報警處理,男方可能會承擔金融詐騙罪等刑事責任。如女方只希望確認自己要不要負擔債務,那麼則需要從對內和對外兩個方向來解讀。
從對內效力來看,無論借款人是夫妻一方還是雙方,如果該筆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就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在離婚訴訟債務承擔上,需要注意兩點:其一是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個人所負的債務如購買個人專用的奢侈品、或者用於賭博、傳銷等違法行為等,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其二是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在實踐中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由夫妻雙方用其個人財產進行償還。因此,在離婚糾紛中,法院依據債務是否基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而判斷是否需要雙方共同償還,非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由舉債方自行承擔,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需雙方承擔。
從對外效力來看,如果債權人向非舉債方主張還款時,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明顯超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債權人不能舉證該筆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該筆債務為債務人的個人債務,非舉債配偶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因此,如果借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夫妻共同生活,無論是離婚訴訟中還是普通借貸糾紛中,無論您對借貸事實是否知情,均需要承擔償還責任。但是這些借款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該筆債務一般均為舉債方的個人債務,但是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您事後追認了這筆債務,您依然需要承擔償責任。
C. 我老公用我的身份證貸款,現在我要離婚他不還錢怎麼辦
用你的身份證貸款,法律上當然是你來還。如果貸款時是雙方同時進行的,離婚在財產分割時,債務也是同時分割的。找律師問清楚吧,不要貿然行事。
D. 離婚了,前夫拿我的身份證去貸款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離婚了,然後被前夫拿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我覺得你應該做以下幾個方面的事情:
1、第一要核實事件的真實性,以及相關的詳細信息,你比如說:
他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貸款的對象是誰就說誰放貸給他的,具體貸了多少金額?這些金額他用去哪些地方了?信息越詳細越好,如果有借貸方的聯系方式更好。
2、要第一時間報警處理
遇到這種事情,我們不要過多的和對方進行糾纏,掌握第一手的資料之後,就立刻進行報警處理,這樣的話,就算後續產生相關的問題,我們也有報警的材料,可以作為證據。
3、一定要冷靜處理,不要情緒化,因為好多時候涉及到前夫這種關系的時候,我們都會很情緒化的去處理,反而利於後續的事情發展。
4、如果可以的話,你就把他當成一個陌生人,你想像一下,一個陌生人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了,你應該怎麼辦?這樣的話,你就很容易做出決定了。
E. 前夫離婚前用我的名義貸款
法律分析:如果不知情的,不承擔償還貸款的責任。雙方在合法辦理離婚手續後,雙方的夫妻關系即已經解除,雙方間不再屬於夫妻關系,前夫無權代理前妻進行民事行為。如果前夫私自拿了前妻的身份證去貸款的,不管是以前妻名義進行貸款,還是以夫妻名義進行貸款,都是一種欺詐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數額較大的,則構成貸款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在民事責任方面,因前妻沒有委託前夫辦理貸款,且因雙方不再屬於夫妻關系,前夫也無權代理前妻辦理貸款手續,所以前夫辦理貸款屬於其個人行為,應由其個人負責償還貸款,與前妻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F. 老公用老婆身份證貸款,錢全部都是老公用了,現在想離婚,貸款是一人一半嗎
您好,不一定。該筆貸款首先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才由雙方共同還款。
一般來說,婚姻期間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雙方共同簽名或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本案中,雖然名義借款人是女方,實際借款人是男方,看似對女方極為不利,但可以通過調取借款手續,審核以下幾點:1借款流程中女方是否參與借貸,2借款是否打入女方賬戶,3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通過審核借款的細節,來判斷該筆借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家與家律師特別提示,在離婚時債務是非常專業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到冒名貸款的問題。若是對借款流程或相關法律不甚了解,建議聘請專業的律師調取相關材料進行分析,以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
【相關法條】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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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離婚前男方未經女方同意拿女方身份證借貨款,銀行要女方還。請問這女方未簽字的貸款該誰還
與放款的銀行聯系,說明你被盜用身份信息進行貸款。關於貸款原始資料可以查看得到,能夠看到你本人是否為真正貸款人。
如果僅僅是被別人冒用身份信息貸款的,銀行有審查信息過錯的責任,也就是沒有核對准確信息就放款,且貸款並非你使用的,那麼這筆貸款也不應該是你來償還。
H. 離婚前前夫拿我的身份證辦的代款我豪不知情,近幾天才被信用社告知我有代款,我該怎麼辦
我覺得這個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你在離婚前,前夫拿你的身份證辦的貸款,如果你可以證明你的前夫是在你知知情的情況下。拿你的身份證辦的貸款,你可以起訴你的前夫。
I. 兩個人離婚了還可以拿另一方人身份證去貸款嗎
這個當然是不可以的,如果去正規的地方貸款,必須要本人帶著本人的身份證。才可以辦理貸款的,別人是不可以的
J. 離婚了,前夫拿我的身份證去貸款我該怎麼辦
現在雙方已經離婚了,您前夫拿著您的身份證,這是十分不安全的,建議您直接將身份證掛失,不然您之後會遭受更大的損失。
如果您前夫是盜用的您的身份證,那麼可能觸犯了刑法,建議您報警,如果構成了犯罪,那麼您前夫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您前夫是借用的您的身份證,那麼您對於您前夫借用身份證的行為是知情的並且默許的,因此您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您出借身份證的行為也觸犯了《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