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方陪嫁一套房只出了首付,寫女方名字,婚後的貸款該誰還
女方陪嫁房屋只付了首付款,和男性買新房,只付了首付款,除開換了人,實質上是完完全全一樣的呀!一般來說,男性(或是男方父母)選購新房,都僅僅付了首付款,而且只寫男方的名字,乃至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稱。盡管結婚後還貸款,基本上都是從男性帳戶扣費,但結婚後雙方的收益,
最重要的一點,假如結婚後有小孩,女性的房子大幾率會傳到自身小孩。此外,依照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後夫妻共同還房屋貸款,離婚時,另一方有權利就該房屋償還貸款一部分明確提出自個的支配權。既這般 ,男性不應該擔心應當由誰還款的難題,反而是應當主動承擔起還款的義務。因而,婚後貸款該誰還款,這屬於家中內部結構自主商談的難題,不強制性要求「該誰還款」,也不會有「理當誰還款」的難題。
『貳』 離婚後男方用女方身份證復印件去貸款,其孩子要替父親償還嗎
未經他人允許冒用身份證件進行貸款是違法的。如果女方同意,那該貸款合同約束的時簽訂協議的雙方,與第三人無關,無論其身份是否是其親生子女,都不需要對此貸款承擔責任。
法律上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償是有條件的。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就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但繼承人想要繼承遺產,那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這兩種情況必須父債子還。
一是父母的借款是用於家庭成員的共同生活。如果父母所借款項是用於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那麼這筆債務,就不能被認為是父母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二是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如果是因為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迫使父母為了維持生活而借債,則不論債務大於還是小於遺產,子女都要承擔其清償債務的義務。
『叄』 以女方的名義貸款如果離婚了該怎麼還
這個嗎婚內貸款不管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的,如果離婚了在分割財產時把貸款金寫在共同財產里分割汁算個人應得的財產
『肆』 如果離婚車貸在女方名下,該如何償還
法律分析:1、車是婚後貸款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貸款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
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要納入分配,一方私自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3、貸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為抵押物,貸款未還清之前,車輛不能買賣過戶。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押車輛。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伍』 老公拿我的名義辦了貸款。離婚後誰還
1、如果是他偷偷的隱瞞著你去辦理的,那你離婚後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進行賒銷轉戶處理,不用你來承擔這個責任。
2、如果是你們商量好後而拿你的名義去辦理的,那你們兩個都有共同承擔的責任。就算是離婚了,也是你們兩個共同承擔。因為這個是屬於你們婚內共同財產承擔責任。
『陸』 婚後買房寫女方名字,共同還貸款,離婚後房子要怎麼分
婚後買的房子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共同還款的情況下,那麼離婚後,這個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雙方都有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以協商的方式進行分割,既然是婚後買房的,那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啊,雖然只寫了女方的名字,但是這個錢是大家一起出的,你們還共同還貸款,首付也是你們共同的錢吧,那這個就可以證明是你們應該平分的,如果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當時怎麼打的款,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當時怎麼打的款,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個東西的。然後就是很公正和公平地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 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 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 當時怎麼打的款 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個東西的 然後就是很公正和公平的去分這個錢
『柒』 婚後買房,男方出錢,只用女方名字貸款(女方未出錢),離婚時如何分割
既然你們已經結婚了,那麼所有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一般情況下肯定是一人一半的,如果是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毫無疑問肯定是一人一半。
『捌』 用女方名字貸款買房子,分手怎麼辦
用女方名字貸款買房子的,分手時可以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購買的房產,即使登記在女方名下,也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未償還的貸款應屬於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一方獲得房產所有權,應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補償,並承擔剩餘的貸款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玖』 離婚女方不要房子,但是是以女方貸款的,離婚後我要怎麼還貸
既然是女方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女方不要房子,那你們倆就得上房產局進行貸款轉移業務,把貸款人改為你的名字,你進行還房貸。
『拾』 離婚了,房子留給女方,房貸由誰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還有房貸,並且產權證上是你們倆的名字,你們要離婚時如果你們協議說房子歸某一方,那麼這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方婚後共同還貸的一半及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對方的首付款。剩下的房貸則是約定房子歸屬哪一方的那個人他個人債務,他自己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