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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收到對方貸款的法院傳票

發布時間:2022-07-20 12:30:33

1. 收到離婚傳票後要做哪些事准備

收到法院離婚傳票後,主要需做好以下准備:

一、決定好自己的大方向,即:是否同意離婚;

二、如果同意離婚,就考慮和決定自己怎樣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孩子的撫養問題;

三丶如果不同意離婚,就需要收集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以此向法院證明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故不符合離婚條件。

總之,概括起來,就是做好上述的應訴准備。

2. 和前夫離婚後他辦的貸款法院起訴我必須要應訴嗎

離媽後,他辦的貨款看你受用過沒有,若沒有大可不必管。

3. 離婚快十年了,離婚時我凈身出戶,貸款男方承擔,沒想到收到貸款的傳票怎麼辦

離婚十年了,所有的債務,就是有的話,也也早已經失去了時效。不要說這明顯的是假的傳票。
這是一起詐騙的案件,你可以打110報警。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的權益和義務是直接相連的。誰得到了離婚的財產,誰就要承擔婚姻期間的債務,尤其是十年之後再來詐騙,那是很可笑的事情。
你根本不要擔心這種低級的騙錢的手段,警察來了,一切都好辦了,假的傳票是屬於偽造國家文件的犯罪行為,是要判刑的。
你也可以去法院審查這張傳票的真假,引起法院的重視,現在外面假造法院傳票的事情屢見不鮮,犯罪案件不少,你不要放過這樣的壞人,趕快報警是最好的!

4. 離婚後收到了前夫借貸的法院傳票 黑鍋要背嗎

離婚後收到了前夫借貸的法院傳票 ,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起訴已經離婚的夫妻兩個人,要求雙方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5. 起訴離婚收到法院傳票如何應對

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並進行答辯准備。准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婚前丈夫貸款,幫別人貸的。婚後有續簽。離婚法院傳票怎麼辦我有責

結婚前的屬於婚前財產,是誰出面誰就該負責。

7. 兩個人名字買的房子現在離婚了女方放棄房子,但房子房貸欠款女方收到傳票怎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補償】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資料拓展:
如何界定婚前按揭房產的性質
對於婚前按揭房產,目前爭議比較大的是婚前按揭房產究竟應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對於離婚時婚前按揭房產的分割也尤為重要。那麼應該如何界定婚前按揭房產的性質呢?對此問題,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第一種觀點認為,產權證若登記在一方名下,則該房產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結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能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對於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第二種觀點認為,如果結婚後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於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還一半;尚欠的貸款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返還。
(三)第三種觀點認為,應當根據出資原則確認,房屋應當屬於部分單獨所有(婚前一方個人財產支付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支付部分),具體比例按個人出資與夫妻共同出資的比例確定。
我們認為這以上三種觀點也不能涵蓋所有的情形,應對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情形逐一分析,才能正確認識婚前按揭購房的性質及分割方法。

8. 已經訴訟離婚了,法院給被告傳票內容是什麼

法院立案後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後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10天到一個月不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所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採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採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9. 我前夫幫朋友貸款,他朋友逾期未能償還,現在法院傳票下來了,要求我們承擔清償責任,問題是我們離婚了

首先,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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