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妻子轉賬給丈夫還房貸,離婚時這么分割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婚姻期間房貸是由妻子轉賬給丈夫償還的情況下,首先要看夫妻二人是否在婚姻存續期間內對該房產的分配進行了特殊的約定,有約定的,離婚時按照約定來分配,沒約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其次,還要看離婚時雙方是否在離婚協議中對該房產進行了約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對該房產自由分配,協議不成的,可以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㈡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該債務會怎麼分擔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之後,該債務會怎麼分擔也是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如果這筆款是妻子為丈夫貸的,那麼只要這筆錢用於夫妻雙方之間的共同生活和相映的方面,這筆錢都必須要為雙方共同償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如果是妻子為丈夫貸的款,然而妻子在這個過程之中並沒有使用這筆錢,那麼丈夫很有可能是必須要全部承擔這筆款項的,當然妻子必須要出具相應的證明,能夠證明自己沒有去動這筆錢,這些東西是我們必須要明白的,也是我們必須要清楚的。
㈢ 女方為男方貸款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按共同債務處理,雙方都有義務償還。債權人有權向夫妻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或雙方主張債權,但協議約定不償還債務的一方還債以後,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婚內一方所負債務,如果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則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若一方證明是另一方所負債務,沒有用於家庭開支,則不用承擔該債務,由負債一方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㈣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這債務怎麼分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因此,如果屬於第17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否則,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㈤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後應由夫妻雙方共同還債。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並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㈥ 民法典夫妻離婚貸款債務怎麼辦
夫妻離婚時有貸款債務問題,首先要看是個人貸款債務,還是夫妻共同貸款債務,然後根據法律的規定予以分割債務,分擔義務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㈦ 結婚後幫老公還了婚前他所欠的帳,離婚後我怎麼辦能要求要回那些錢嗎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還錢用的誰的錢,你能證明是你一個人得錢那就能全部要回,如果不能則能要回一半,屬於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一方婚前個人債務。
㈧ 幫老公擔保貸款離婚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是雙方共同簽字的貸款,或者一方貸款另一方事後同意的,為夫妻雙方共同債務。離婚要平分。但是貸款合同是要求雙方償還的,妻子一方承擔連帶責任,妻子在幫丈夫還貸後可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九條 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第六百九十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協商訂立最高額保證的合同,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保證。
最高額保證除適用本章規定外,參照適用本法第二編最高額抵押權的有關規定。
㈨ 老公以妻子的名義貸款10萬元,離婚後這筆貸款該怎麼辦
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說無異於晴天霹靂,當今社會真的是什麼事兒都有,一般不滿於現狀,覺得對方百般不好,一山看著一山高,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總是去對比。
兩個人既然當初選擇的結婚,就應該好好的去生活,想辦法把自己的家庭經營好,兩個人共同努力、拼搏的話,相信有一天會苦盡甘來的。
結束語即便是以妻子的名義借了錢,在婚內貸的款,離婚的時候也是要共同償還債務的。如果是離婚後待的,那麼另一方就沒有義務去給償還債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