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通過小額貨款公司貸款,若未經另一方同意,那另一方會有責任嗎
夫妻雙方關系存在期間,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即使是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辦了小額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需要用共同財產來償還。如果你認為不應當承擔,他未經你的同意買彩票中了500萬大獎,他認為是自己的,如果不分給你你會同意嗎。這是一個道理。
2. 婚後個人貸款需要配偶簽字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了。如果是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 簽字。如果是婚後財產就需要妻子簽字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 夫妻間一方向銀行貸款,銀行不向夫妻另一半通知,銀行違法嗎
不違法的,貸款只對貸款人
4. 台灣婚後貸款需要配偶簽字
需要。
台灣婚後貸款需要配偶簽字,根據銀行的規定,在銀行提供貸款的同時要求夫妻雙方都要簽字的,如果沒有按期償還,銀行是要求夫妻雙方都有償還的義務的。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的銀行貸款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一方需要銀行貸款時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到銀行貸款時需雙方本人到場簽字確認,同時銀行為保證自己的利益和貸款的合法性也會要求雙方本人到場簽字確認。
5. 如果不是夫妻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犯法嗎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 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 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 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6. 婚前買的貸款房 一方名字 結婚後共同還貸 可以私自賣房不經過配偶允許嗎
雖然房子是婚後兩個人共同還過貸,但是房子的名字畢竟是一方的,所以他賣房沒有經過另一半,允許也是可以的啊,但是另一半可以進行維權,房子如果賣的話,必須兩個人協商嗯,如果他是有目的的,不告訴另一半的話,那麼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
7. 婚後買房貸款一定要兩人簽字嗎
婚後買房貸款一定要兩人簽字嗎
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因為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申請購房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需要提供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借款人要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向銀行提交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購房合同夫妻雙方必須同時簽字嗎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麼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麼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新規買房必須寫夫妻二個人名字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1、《民法典》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財產一起買的房子(按揭買房)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某一方子女名下的,根據雙方家長各自出了好多錢,按份額比例共有,夫妻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2、《民法典》中規定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1)婚後爸媽出錢給自己子女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產權寫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視為父母送給子女的,這種算是個人財產。
(2)婚後由一方出錢買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且產權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的,算是個人財產。
8. 夫妻二人關系破裂,妻子已欺騙的方法以夫妻名義貸款,請問這合法嗎,丈夫有還款義務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以下情形屬於可以法定判離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6)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根據司法解釋,下列情形有些作為婚姻無效,有的作為婚姻可撤銷情形,有的作為感情破裂情形: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4) 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
9. 結婚後個人貸款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結婚後的家庭財務狀況必須按照彼此的雙方的同意
不可以自己單獨進行的
所以需要雙方到場
10. 未經配偶同意私自給他人借款有效嗎
未經配偶同意私自給他人借款有效的,不違法。因為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