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區別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區別具體如下:1、首付款比例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2、貸款利率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3、貸款額度不同:購買首套自住房,個人、家庭在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規定的最高額度都高於二套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 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的非首套房可以計算個稅的附加扣除嗎
摘要 只要是第一次使用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就可以填寫抵扣。即便你是二手房,只要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就可以填寫抵扣。
3. 請問不是首套房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分隔財產後那套房子跟你沒關系了,你在買房還是按照首套房計算的。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
4.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買首套住房嗎
購買第二套住房也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不是只有首套才可以使用。具體以當地公積金政策為主。
5. 公積金貸款只能貸首套房嗎
不是的額,還能貸款二套房,根據現在「認房又認貸」的原則,貸款首套房後,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職工申請的貸款期限與申請貸款時的實際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按住建部、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目前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為4.50%。
6. 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和二套房區別
1、首付款比例不同:
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2、貸款利率不同:
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3、貸款額度不同:
購買首套自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30萬,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10萬,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20萬,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10萬,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
7. 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幾套房子
公積金可以貸款兩套房子。用戶購買首套房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必須還清首套房的貸款,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首套房使用的是商貸,不管房貸有沒有還清,都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至於第三套房,暫不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_因此,用戶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兩套房子,只不過買第二套時,需要注意首套房的貸款情況。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