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雙方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前妻,房子要賣戶主又是前夫能不能做抵押貸款
這樣的房子如果賣的話,需要兩夫妻一同到場,共同辦理才行
⑵ 離婚後,前妻賣房子給前夫,前夫是否可以貸款
雙方離婚後,就是解除了婚姻關系,那麼,雙方在法律層面就不再有任何關系。所以在離婚之後,只要男方各方面的條件符合銀行的審查要件即可申請貸款買房。如果是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按照中國銀行的要求准備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書;(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材料;(三)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四)已支付所購商業用房購房首付款的證明;(五)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六)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七)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在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劃至借款人指定購買商業用房的開發商或售房者的專用賬戶。如果是向其他銀行貸款的,按照其他銀行的相關規定提供材料,經銀行審核後辦理貸款即可。如果購買的不是商品房,或者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其他相關要求,具體咨詢各銀行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的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⑶ 離婚第一套房給了前妻,但是按揭款由我打,也沒有過戶,現在我想買一套,請問我還可以申請按揭貸款嗎
不需要那麼辦理,你們可以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只要200元手續費,沒有其他任何稅費繳納需要兩人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歸誰)房產證,一起到房管辦理析產過戶,就可以辦理女方一人名義房產證,前提,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我現在是離婚狀態,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想把房子過戶給我前妻,但如果以買賣的形式,我這個房子沒有滿五
⑷ 夫妻離婚後,丈夫可以貸款購買前妻的房子嗎
這種情況當然是可以的,只要你們雙方都願意。
⑸ 房子賣給前妻算騙貸嗎
法律分析:離異之後雖然在法律上不構成親屬關系,但是銀行審查的時候會將這種情況視為有騙貸的嫌疑,所以能出貸款的可能性不大,不過不同銀行的要求不同,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具體詢問一下貸款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⑹ 我和老婆離婚了,房子給了她,我們現在商議我想再貸款買過來可以嗎
老婆離婚了,房子給了她,我們現在商議我想再貸款買,買過來可以嗎?可以,那你得先向銀行申請,可不可以貸款了?如果可以貸款,你可以再貸款買過來,因為你沒有房子住,你老婆他要賣給你,那你就買唄,但是你得得到銀行的批准,你才可以買
⑺ 離婚協議上寫房產歸我 但是過了幾年又過戶給前妻 現在我買一手房得貸款 有關系嗎
只要你名下沒有房產。你現在購房就是首套。也可以享受現在的政策紅利。
⑻ 夫妻離婚了,丈夫賣房給妻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丈夫的房子嗎
可以的。夫妻已經離婚了,是各自獨立的個體。如果丈夫有房子要賣,而妻子又具備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那個丈夫就可以把自己的房子賣給前妻。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⑼ 離婚了房子是按揭的,分給前妻了,可是她不過戶怎麼辦,現在貸款我換
可以和前妻簽一個協議,在協議里寫明您幫她歸還的貸款屬於借給她的錢,並寫明她需要在什麼時候給您還這個借款。如果她不願意和您簽訂協議的話,那您也不要擔心,您可以不支付貸款,在您不還貸款的時候,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在必要的時候會對房子進行拍賣。
因此,這種情況下,您不要擔心,先主動和對方協商,告知她不還貸款的後果,有能力的話可以幫她還,但要簽訂協議。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第五十條 抵押當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地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抵押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仲裁協議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⑽ 夫妻離婚後,丈夫可以貸款購買前妻的房子嗎
1、夫妻離婚後,男方可以貸款購買前妻的房子。
2、夫妻離婚後,婚姻關系即告解除,雙方均是獨立的個人。前妻所有的房屋,男方可以購買。符合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的,可以按銀行要求辦理貸款。
3、一般情況下,只要房屋產權明確,沒有爭議,且貸款人有還本付息能力的,銀行會辦理相應的房屋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