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計算方式
婚前買房房產是一方貸款付首付買房屬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歸買房方所有,另一方婚後償還貸款由買房方補償,如果婚前買房雙方有共同出資付首付貸款買房證據房產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則平分房產。
㈡ 用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房算誰的
法律分析:用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時房產按婚內投入的比例計算。婚後以共同財產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未償還給銀行的貸款為共同債務。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如果為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㈢ 貸款房子離婚怎麼分
由於房屋價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較高的國家或地區,購房者一次籌足購房的款項是有一定困難的。如果所有的購房者都要等到購房款齊備後再買房,少則要十多年,多則要數十年,所以很多新結婚的小夫妻就選擇了按揭貸款買房。那麼,如果要離婚了按揭貸款買房應該處理呢?
一、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呢?
(一)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