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原則上是需要雙方簽字,因為婚後抵押貸款屬於雙方共借。但是如果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在北京這邊,可以幫你做一個單方,不需要愛人知道,利息相較於雙方會高一點,因為承擔的風險和成本比較高
② 婚後房產一個人可以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房屋所有人可以為房屋設立擔保物權,如果婚後房屋是個人財產,登記在當事人名下的,當事人可以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③ 房子是老公婚前買的,婚後又用房產證抵押貸款,若離婚了女方要承擔債務嗎
婚後財產和債務都是夫妻共有。用婚前房產抵押的貸款,可將房子評估抵扣貸款後的貸款余額分攤。
④ 夫妻可以單獨抵押房產證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⑤ 房子抵押貸款夫妻一方能辦嗎
一、房子抵押貸款夫妻一方能辦嗎?
1、夫妻能否一方做房子抵押貸款,主要看房子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如果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可以做,但是只能由能擁有該財產的一方主體處理該財產。如果是婚後共同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此一方對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二、房子抵押貸款還能住嗎?
房屋抵押貸款後還能住,因為房屋抵押貸款的房屋抵押只是證件上的抵押,對於入住權並不幹預,抵押房產證等證件貸款。而且房屋抵押貸款分為兩種,一個是個人消費貸款,另外一種就是個人經營性貸款。所謂銀行消費貸款就是銀行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消費用的貸款。
⑥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抵押。除非另一個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⑦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不行的,需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銀行怕將來打麻煩,也是減少風險的手段,不可以一方抵押貸款。
⑧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丈夫將房子抵押貸款,妻子需要償還嗎
這要看這貸款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你不知道這貸款用於什麼也沒有在貸款協議上借款人、擔保人處簽名,那這債務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連帶償還。
⑨ 房產證只有夫妻一人名字 可以單方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看買房時的財產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是用共同財產所購買,則該房產也是共同財產;否則,就是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