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先過戶和先離婚哪個好
在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離婚以後再過戶的,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未達成材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如果想手續簡單點肯定是先過戶房產再離婚。如果先離婚後再過戶房產的話需要婚姻證明法院判決書等資料,比較復雜一點。先過戶比較好,減少風險。
《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❷ 關於房產應該先過戶還是先離婚
法律分析:關於房產應該先過戶在離婚:房子在離婚前辦理過戶手續只需要不動產變更手續就可以了,要是離婚後在分割房產還需要提供離婚證明以及財產分割協議才能辦理過戶手續,相對來說麻煩一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❸ 按揭的房子更名是要先離婚還是先過戶
法律分析:按揭購買的房子先更名或者是先離婚都可以,主要看雙方是怎麼樣約定的。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建議先辦理房子的過戶;如果是訴訟的話,可以判決後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❹ 先辦離婚還是先辦房子過戶
是先辦離婚,再辦理房子過戶。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1、 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 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採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復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並手續。
❺ 夫妻離婚房產是先過戶,還是先辦離婚手續
當然是先辦理離婚手續了,如果不辦理離婚手續,房產怎麼過戶都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除非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❻ 離婚房子有貸款是先還清貸款過戶還是先離婚
先還請貸款,然後兩位辦理離婚手續,
憑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房產證,
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析產過戶,重辦一方名字房產證,
❼ 一般是先過戶還是先離婚
法律分析:先離婚再過戶比較好,因為離婚前先辦理過戶手續,不算個人財產,離婚後如果要變賣房子,那還需要另一方本人親自到場簽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❽ 按揭房是先過戶還是先離婚
法律分析:都可以,兩者互不影響。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然後可以拿著財產協商意見去辦理過戶,也可以拿著過戶手續證明財產分割已經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❾ 准備離婚,房子先過戶還是先離婚
法律分析:建議先離婚再過戶:離婚的時候可以在協議上註明房屋歸你所有,這樣手續就比較簡單了,而且那怕你老公反悔也有法律條款可以保護你,離婚後婚前的財產也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你老公反悔私自賣房也必須要你本人親自到場簽字。如果離婚前先辦理過戶手續,不可以算你的個人財產,離婚後如果你要變賣房子,那還需要你老公本人親自到場簽字的,這樣比較麻煩(或者婚前辦理過戶之後做一個產權全權委託公證也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