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公積金政策
法律分析:1、寧波需正常連續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高級及以上層次人才連繳3個月即可申請,且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首付,貸款額度上浮50%。
2、寧波全市范圍內,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時,需要准備三項材料,一為住房查詢,查詢范圍為購買地及公積金繳納地的現有住房;二為銀行面談,記錄范圍為家庭名下(全國)現有住房情況;三為貸款記錄,查詢范圍內為徵信顯示的住房貸款記錄。
3、寧波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納入住房公積金逐月劃轉范圍。職工只要與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委託協議,即可辦理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Ⅱ 2020年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
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一次性辦理。
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等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Ⅲ 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怎麼樣調整的
據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但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轉公貸款資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表示,此次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是為在落實國家二孩或三孩生育政策中,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職工剛性住房需求。
另據奉化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通知,奉化也自2022年1月1日起,對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60萬元/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Ⅳ 2021年寧波公積金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的上下區間范圍內,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不再履行報批手續,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二、嚴格執行繳存基數上限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三、進一步提高降比緩繳審批效率。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繳存比例降至低於5%下限和緩繳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根據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浙江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函金監字〔2018〕602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杭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的上下區間范圍內,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不再履行報批手續,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二、嚴格執行繳存基數上限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三、進一步提高降比緩繳審批效率。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申請繳存比例降至低於5%下限和緩繳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繳存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9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2020年新錄用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
Ⅳ 住房公積金最新政策
若需公積金貸款,需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規定,部分城市的招行有開展公積金貸款,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城市及用途嘗試了解。
Ⅵ 2022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積金貸款新政策為:為了規范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良好,家庭的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連續正常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半年或者半年以上;當前個人賬戶的狀態需要是正常的;停繳公積金超過了兩個月的,必須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所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地繳存半年或者是以上。貸款額度和年限: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一次性辦理。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Ⅶ 住房公積金貸款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條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或以上。
(3)當前個人賬戶狀態為正常。
(4)停繳公積金超過兩個月的,須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繳存半年或以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