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賣二手房,買方貸款遲遲批不下來
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那就扯皮了
你可以問問中介方房貸進度
如果拖的太久那不行,正常三四個月應該足夠了,上半年的話,快的一個月搞定啦
㈡ 我買二手房托中介辦貸款現在中介打電話給我說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但是銀行那邊沒有給我發簡訊。怎麼核實呢
按揭貸款審批通過,絕大多數銀行不會簡訊通知,你應直接撥打貸款經理電話或直接去銀行貸款部核實。
通過中介辦理業務,銀行貸款經理一般直接通知中介公司房貸專員,他們不會拿著這事鬧著玩的。
㈢ 我一個之前簽了賣房合同對方吧首付款打到銀監會中介說審批沒有通過我遲遲拿不到首付款,可以終止合同嗎
1、看你和中介之間有沒有相關的委託手續,如有中介收錢相當於你收錢;
2、收沒有收到錢並不是終止合同的理由(解除更准確);根據物權法規定合同一旦簽訂是不能反悔的;
3、除非你能證明購房人有違約行為,而且該違約行為是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
㈣ 二手房買賣。賣家如何得知買家的貸款是否通過了貸款審批。
可以直接到買方申請貸款的銀行去查詢就可以了。一般二手房買方向銀行貸款都是中介在做,可以問下中介。
所需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平常銀行要求出押放款,或者有擔保前提下可以提前放款,比如稅放,新證放款,入押放款。問題是一旦放款,業主的資金就可以自由使用了,銀行對這筆款項就失去控制了,所以銀行必須確保安全前提下才可以放款。
其實最安全的擔保不是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服務,或者房產證作抵押,人世間最安全的擔保是現金擔保現金。
如果銀行放款後,資金是凍結的,必須等出押才可以解凍,這樣子出同貸書當天放款其實是非常安全的,因為凍結的資金是銀行可控的,相當於現金擔保現金,還可以早點收取利息呢。銀行給交易雙方一定的時間。
要求交易雙方在凍結賬戶同時存入一定時間的利息,如果約定時間內(比如三個月)辦妥抵押,那就解凍資金,業主可以自由使用放款;
約定時間內無法出押,則銀行自動將資金回收,本次貸款同貸書失效。當然現實中也可以有一個合理延長時間的機會,確保時間足夠。
㈤ 我賣房子,買方貸款遲遲不下,中介有意拖延時間 ,我的房產證在中介那我,我該怎麼辦
那就把房產證要回來,不要賣給這個人了,貸款遲遲不下,這里邊一定有問題,不然貸款很好下的,中介也沒有權利扣押你的房產證
㈥ 第一次賣房,對方貸款,中介說讓我先過戶,要不然對方無法辦貸款,是這樣嗎
是的,買房和賣方的夫妻雙方先去銀行做貸款審批,審批通過後之前銀行會出一個同意貸款書也就是同貸書,然後雙方去過戶,過完戶買房去拿著新房產證去房管局抵押科去抵押,抵押科會出一個他項權證銀行領走,銀行就會不通過買房把錢打到賣方的賬號上,每月買房還貸款。必須這么走,銀行其實就是個貸款機構他們審核只要已通過,就去過戶就沒有問題, 你們去銀行都要簽一個合同買方簽的是借款合同,賣方簽的是收款合同。如果不過戶的話房子抵押貸款不還是賣房的名字嗎?所以肯定要過戶過的買方 的名下再貸款出來給賣方。
其實很簡單就跟你去開發商買房子一樣 開發商就是賣方你付個首付開發商把房子通過銀行貸款給你,然後備案到你名下抵押放款給開發商,然後你沒月還銀行。開發商拿到全款就沒有開發商的事情了。
你拿到銀行的尾款後就跟開發商一樣。交易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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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我是賣家,現在中介和買家不能給我提供銀行通過貸款審批通知書,我該咋辦
你要這個通知書幹啥呀?我賣房時候也沒要過這玩意兒。就等著銀行給你的卡里打錢就得了唄,關鍵是現在可能銀行不放這個二手房貸款。他辦不了這個貸款。這個就有一個買家違約的問題。但是他還可以說我再找別的銀行。就一直拖著你。一直被這么拖著你就賣不了房。因為你要賣給別人,你就算違約了,還得給人家雙倍定金賠償。
㈧ 賣房過程中,買家和中介存在隱瞞貸款過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買家和中介存在隱瞞貸款的過程,那麼作為賣家,你可以直接起訴買家,讓買家賠償你的損失。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㈨ 貸款沒批不能交易中介是否有責任(急需答案 在線等候)
貸款沒有批下來這種情況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是很正常的,就看你如何去避免了。我本人也是從事房產中介行業,一般來說在簽定房產買賣合同之前首先要確認的就是業主產權是否清晰,能夠順利辦理過戶,接下來就是落實這個物業是否可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有些物業由於年份或是地段或是其他方面的問題,銀行是不予支持的),再者就是客戶的銀行系統的個人或夫妻間的資信度了。只要這些方面沒有問題,一般是可以辦理貸款的(政策還是支持二手房房貸的)。就中介而言如果他們沒有跟你落實這些問題的話,那你可視為中介沒有起到告之的義務,買方可說是被蒙蔽了,中介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至於屬不屬於違約也要看房東的意思了,很多事情是可以協商的嘛
㈩ 二手房買賣。賣家如何得知買家的貸款是否通過了貸款審批
二手房買賣買家申請貸款的,通過審批後銀行會通知的,接到通知再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抵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