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交易網簽合同上對方要求寫高評高貸的總價可以拒絕嗎
在二手房交易的時候,網簽合同上,對方要求寫高評估,高貸款的總價,你當然可以拒絕,這樣是不對的,跟實際情況不相符。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B. 開發商要求買房價格高於購房合同價格,有風險嗎
這很簡單,你只能按75萬來簽合同,貸款也只艱按75萬來貸,首付款會比較多些!
你的風險在於:經過房管局備案的成交價是75萬,日後若你與開發商有涉及違約賠償事宜時,是以75萬的價格來計算的!75萬與101萬之間的差價26萬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這個以較低價格簽約的情況在買一手房的時候是經常出現的,通常有兩個原因:
1,開發商以較低價格備案,可節省一部分稅收;
2,售樓處人員有可能賺取差價,這26萬可能是別人要賺的錢!
C. 買二手房中介逼著簽合同,少寫傢具,房價寫高了,備注在房產中心走手續後才寫,騙人的中介,還沒有過戶
如果感覺中介有欺騙欺詐的話,可以進行投訴的投訴到工商局或住建局是可以的。
D. 買房貸款時為什麼中介讓說比實際成交價高
這樣能夠多貸點 房子實際上處於抵押狀態 這樣估值高一點 有利於你更順利獲得貸款 另外也間接表明你房產的優質以及升值空間
E. 按揭購房要貸款時開發商要求我們修改購房合同把房款改高,說能多貸一些款,這是不是騙人的
不是騙人的,前提條件是你的中房款不變,這就是高評高貸。不過前期要能拿出來錢,不需要多貸,就不用這樣,因為高評你交的稅也會高。
1,這樣的目的不就是想叫你多貸3萬嗎,你要不想這樣你可以再借點錢,
而且你可以和他簽一個補充協議,你擔心的讓他說明一下。
2,房本下來,貸款早就下來了,不然你也買不到房子。稅都交了,這個就不能修改了。
3,你要都交了,購房合同一般不能修改,是你的開發商買房前沒給你查徵信,能貸多少錢嗎,現在怎麼還貸款呀
F. 我買2手房,95萬買的中介為啥購房合同只寫80萬呢
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和當初具體怎麼談的
第一項:關於五證
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第二項:關於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第三項:關於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並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第四項:關於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後(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後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託自己的責任。
第五項:關於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G. 買房認購協議上的價格比購房合同上的多有什麼影響嗎
買房的認購協議是簽合同之前的認購書,約定好了價格和合同簽訂時間,至於購房合同的價格比買房時候的認購協議低,可以理解為開發商規避備案價格或者避稅,比如這套房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價最高50萬,你認購協議寫的55萬,那簽合同的時候肯定不能寫55萬,只能寫50萬,剩下的5萬給現金或者打到開發商私人賬號。又比如開發商要交的稅是5000一平米征5%,5000以上就要徵收7%,開發商為了避稅就會讓你把價格寫低,房款他沒少收,稅他倒是少交了。
至於價格有出入有什麼影響,如果你不是貸款買房的,不影響你貸夠錢就可以,只要能備案或者辦到房產證,發票價格比認購協議低問題不大。如果發生要退房退款,多交的錢只要你能證明你付過,也不怕開發商賴賬。
H. 購房合同如何約定價格條款,貸款買房時應注意什麼
一、購房合同如何約定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開發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註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建議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達到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二、貸款買房時應注意什麼
購房人在貸款這一環節都缺乏專業的指導。開發商或房產中介往往會出於自己的利益,為買房人指定銀行。但在頻頻加息的房貸政策環境下,貸款利息的成本支出越來越高,因此買房人需建立貸款理財意識。對各銀行推出的能夠節省利息的貸款產品以及貸款方式,應高度重視,多做比較,制定出適合自己的貸款方案。
如果您有公積金,那盡量在購房時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較低、首付政策不變、貸款成數較高。現在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已經簡化,貸款人完全可以自行辦理。另外還有固定貸款利率、等額本金等貸款方式,都可以節省利息。
判斷價格低限,可以用貸款最高額度與最高年限,來進行出每月還款額,只要月還款額占家庭月收入比的1、3以下即可。判斷價格浮動空間,可以根據住宅指標家庭生活的影響程度分清各項需求指標的主次關系,明確哪些是必須滿足的剛性需求,再確定哪些是可以舍棄的柔性需求。
I. 購房合同價格高於市場均價20-30%銀行貸款能批嗎
看看評估怎麼做的
你這個比例也太高了吧
你想多貸房貸?
那你提前問問你的中介啊
高出這么多,估計有點困難的
看看能不能花錢做
J. 我買了一套房子,還沒有辦理網簽合同呢,和開發商簽合同時,價格寫的高好一點好,低一點好
一般說,價格寫高些,你如需貸款可多貸些,寫低些,在辦產證時少交些稅,但按照法律法規上來說應該是實事求是來簽合同 ,因為通過弄虛作假,好象是得了些好處,但如果萬一有什麼不測事情的發生,將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