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中介簽訂的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么
只要符合合同生效條件,就是有效的。
對於書面的購房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內容條款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並且有雙方的簽字蓋章,購房合同就有效。購房合同有效之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簽字的雙方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行為能力,合同簽訂時即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㈡ 貸款買房,不想用中介,怎麼辦理手續!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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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沒通過中介的二手房購房合同要幾份
全款:出賣方,買受方,房管局留存
貸款:全款+貸款銀行。
㈣ 房貸按揭必須要中介嗎
可以自行申請,不用中介。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貸申請需要提供的資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㈤ 我是找的房東買房,沒有通過中介,貸款的話要辦些什麼手續
你先確定一下房子的屬性和產權,再看看有沒有存在抵押情況,確定沒有問題的話,就和你的房東簽訂買賣合同,交部分的訂金給他,再到銀行遞交資料申請貸款貸款的基本資料: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房產證復印件、個人工作收入證明原件(收租、分紅證明、個人存摺明細單(現金流水、近三個月以內,工資存摺)、已有貸款的,提供供款存摺明細單、若已婚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自僱人士需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近三個月的稅單及對賬單復印件購房合同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復印件、收款賬號復印件,業主配偶資料、首期款收據(銀行放款是直接打到你房東的帳戶上的)銀行批下貸款之後就取合同和銀行退回來的資料到房管局辦理交易過戶、抵押手續,銀行放款。(有部分銀行需見證房管出入押,即要一起過去辦理簽名)你辦理貸款時最好就找一間專業的按揭貸款公司辦你辦理貸款的手續,因為現在很多銀行都是不直接和客戶做的,一般都是建議找按揭公司辦的,速度會比較快,而且會省事很多
㈥ 買二手房時未通過中介公司,如何辦理二手房貸款啊!
二手房按揭貸款的申請條件和辦理方式如下:
申請條件
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借款人經濟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
借款人家庭戶口登記簿;
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所購二手房的房產權利證明;
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劃款賬號;
如抵押物須評估的,須由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授權文件;
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申請資料
一般情況買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身份證(夫妻雙方)、暫住證(外地人口)
戶口本(夫妻雙方)
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喪偶證明、單身證明)
收入證明或償債能力證明(單位出示)
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出示)
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申請人的貸款銀行活期存摺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賣方需要提供的資料
身份證(夫妻雙方)、暫住證(外地人口)
戶口本(夫妻雙方)
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喪偶證明、單身證明)
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證明(固定格式)
房屋產權證
出售已購公房、央產房、經濟適用房、回遷房須提供原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批准文件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