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收入證明公章用假的,單位真的,銀行能查出來嗎
工作證明只是為了確定你有收入來源,查的沒那麼細的,以前有朋友用假公章順利辦過貸款。但如果你怕銀行差公章真偽,為了保險起見,可以找能拿到某公司公章的朋友幫你蓋一個就行了嘛。另外很多咨詢公司能夠提供這些東西的,還一條龍服務呢。
Ⅱ 貸款證明材料原件交給中介公司有風險嗎
一般這種材料都要寫上:
僅用於辦理。。。
當然你也可以不給中介,直接自己傳真給銀行或交給銀行,如果你不怕麻煩的話
Ⅲ 貸款證明怎麼開
我剛貸款,要求基本如下: 這個單位證明是需要的,但不是很重要,因為這個可以把收入寫多點,有的帶有水分,銀行主要不是看這個。這個只是證明你公司是否正規。 如果你每月工資是發到你的銀行卡里的,銀行可以查這個記錄。 如果是發現金,然後自己存銀行的,你可以到櫃台(不是ATM機上)去拉一張最近半年內的資金出入記錄。這個記錄比單位開的收入證明可信度大。 如果有股票賬號,也可以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點去拉一張單子,只要裡面有股票和金額就可以了,你可以先存多點鈔票或者買點股票到股票資金賬戶里,拉出單子後再取出來。如果有其他可抵押資產最好。 收入要是你每月還款金額的2.5倍或者更多。這樣最容易貸款。 如果通過中介買房,中介會幫你找一個銀行信貸員,他們會幫你負責的,讓你提供材料,如果你怕自己資質不夠,怕貸不到款,他們可以幫你「包裝」,以便順利貸款,不過要出點包裝費。2k一下,可以還價的。 收 入 證 明 茲證明 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 年,在我單位工作 年,職務為 ,崗位為 。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 元 填表人簽字: 證明單位(蓋公章) 單位辦公地址: 本單位承諾該職工
Ⅳ 賣房子中介要貸款合同!銀行只給貸款合同復印件 沒蓋銀行的章 只蓋了說明於原件相符的印章,能用嗎
賣房子需要貸款合同,但是銀行只給了一個復印件,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只要買賣雙方對貸款合同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可以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Ⅳ 買房貸款收入證明公章問題
找中介幫你,我有個朋友和你情況差不多,他直接找二手房中介,中介讓他花了幾百元以後讓他成為當地一家公司的員工了,一切都好辦
!!
Ⅵ 貸款買房子證明上需要蓋公司公章,沒有公司怎麼辦
沒有公司你可以把你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主任蓋章,這只是證明你的身份問題,跟其他沒有關系,買房子的時候不一定都有公司。
Ⅶ 中介造假公章騙貸詐騙數額怎樣算
中介造假公章騙貸騙取貸款罪處罰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Ⅷ 員工貸款,但是需要公司開證明,證明上需要公司的公章,如果員工還款不上,公司有責任嗎
公司無責任,屬於員工個人與借款,與第三方無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還不上貸款後果:
1、 經濟損失
如果真的斷供,買房的首付、購房時支付的傭金、稅費、中介費、甚至是維修基金,這些支出你都不可能收回來了。包括你已經支付的月供,都將無法追回。
銀行也會對你產生處罰,並且房貸逾期的處罰相對較高,斷供時間越久,罰金越高,對購房者越不利。
2、徵信受損
如果你出現斷供,會被記錄到你的銀行徵信系統,這套系統是共享的,以後你的貸款、辦理信用卡、甚至是坐高鐵、飛機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下次再想貸款,幾乎是不可能的。
3、 房屋拍賣
如果由於你無法繼續償還剩餘貸款,銀行又追不回來貸款,那麼房屋只能進行低價拍賣。如果你被銀行起訴,還可能承擔違約金、償還所有的剩餘貸款和訴訟費用。如果你的房屋拍賣後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銀行有權凍結你的銀行財產,甚至是個人財產。最終通過各種途徑去彌補損失,知道斷供者將所有欠款還清為止。
一般情況下:
如果第一次斷供:銀行會通過電話或者簡訊的形式通知或提醒
如果連續三次以上斷供:銀行的客戶經理會進行電話催繳,借款人會被罰息
如果累計六次以上斷供:銀行的律師會進行電話溝通,房產被銀行凍結,協商無效後,銀行會走法律程序,進行房屋拍賣。
Ⅸ 貸款需要來一個收入證明!中介那叫我不要填填東西!只要那個公章!可這個東西填上了,有不有什麼影響
以後記住不能蓋空白頁,一旦出事被處分是小事,還可能要承擔造成的損失。
看你這種情況,她是不是辦住房貸款,如果是辦住房貸款,工資收入多寫點也沒什麼,畢竟有房子在哪。銀行在她還不上的情況下,房貸不會追查收入證明的笭敞蒂緞酈等墊勸叮滑真假,也就沒什麼事。
Ⅹ 銀行貸款工資證明蓋什麼章
1,銀行貸款工資證明蓋公司公章的!
2,專用章一律為圓形,中心部位一律為空白,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 上弧為單位名稱, 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 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3,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