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介買房,貸款下不來!
按照法律程序講,你已經和中介和賣方簽訂合同,他們履行的是各自的相關義務,銀行貸不下款說破大天跟他們沒關系(除非你有中介承諾貸款一定能辦下來的錄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銀行貸不下款你就扯淡了,按期付不了錢賣方有權向你索取違約金。
銀行貸款其實跟銀行本身,貸款金額,信貸員都有很大關系,一般貸款金額較大,材料不全或虛假,都很難放款。你的情況是介於能放款和不能之間,加上又是郵政銀行這種實力不行,辦事效率極慢的操蛋銀行,我個人認為銀行需要判斷你是否有能力還款,會不會形成不良資產等,這些需要比其他商業銀行更多的時間。可以再等一段時間。
信貸員除非是特靈活,有門路,能和決定人說上話的人可以攀交情,可以走走門路哪怕是給回扣。但是大多數信貸員就是執行者,處理你的相關材料,個人認為再給些錢也用處不大。
提供更多補充證明,如其他房產,車產,信託擔保等一切可以證明你還有經濟能力還款的東西。會有很大幫助。如沒有,只能等了。
B. 銀行二手房貸款已經審批通過,但遲遲不放款下來,賣方不肯交房,我該怎麼辦
這個暫時好像沒招,現在貸款一般銀行每個月額度都是有限的,只能等了。房主那邊只能去協商或者找中介幫你去談談。
C. 如果個人徵信沒問題,中介辦不下貸款,算不算我違約,定金能不能退
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通過貸款審核,無法獲得貸款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定金是不能退的
D. 貸款中介承諾時間但未放款
法律分析:應該去貸款的銀行問清楚是什麼原因,徵信不良會影響貸款,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那就屬於未履行合同,對方違約,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合同註明的賠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 我出售二手房子,中介公司辦公買方貸款一直下不來怎麼辦,已經快一年了
1、這種情況首先要看合同具體怎麼約定的 ,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房貸下不來大多數是買方的問題導致貸款貸不下來,房東沒有過失,所以買方一定要承擔責任的。樓市調控千變萬化,好多買方因此貸款貸不下來或貸款額降低。最後的違約責任都是由買方承擔的,這樣的情況大多數是通過調解解決的。
3、若二手房過戶因此構成違約,且買方在寬限期內(一般為20天左右)仍未解決過戶問題,則作為賣方,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條款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並要求違約金的賠付。
F. 二手房貸款,房貸審批下來了,但是銀行一直不放款,怎麼辦
這種情況放寬心慢慢等,銀行特定時間沒額度是正常的,如果能找到銀行關系多催催,看能否通融下盡快放款。一般國有銀行問題不大,如果各種理由拖著不放款,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甚至起訴
G. 二手房中介公司辦理貸款貸不下來怎麼辦
買二手房可以不通過中介,不過如果你不相信交易對象或者擔心有風險那麼通過中介是個相對穩妥的方案。另外,如果和中介簽定了經紀合同的話,最好不要私下交易,這是誠信問題,人家也是付出了自己的勞動。另外中介如果知道了可以要求支付中介費用。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是去房產局簽定《存量房買賣合同》以及補充協議,對雙方的責任和各自支付的費用做出約定,《存量房買賣合同》簽定後去房產局核價。
2、賣方拿著《存量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房產證等去地稅局報稅,交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等。
3、買賣雙方去房產局辦理資金託管,買房將首付款存入房產局指定帳戶。需要說明的是,如果選定辦理貸款的銀行的話,最好存在房產局在該家銀行的帳戶上,以免貸款審批麻煩。給你的託管協議要收好,以後取款要用。
4、交納契稅,然後在房產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其間要交N多亂七八糟的費用,如:登記費、手續費、印花稅等等
5、取房產證。
6、拿著房產證去評估所做評估,注意,要是貸款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
7、帶身份證、婚姻證明、房產證、評估報告、存量房買賣合同、首付款的資金存入憑證、託管協議、收入證明以及其他銀行認為需要的東西去辦理按揭貸款 (需要貸公積金去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准備的材料應該差不多)。記住:所有的東西都要復印,身份證、婚姻證明什麼的要多復印幾份,反正我是每樣都復印了五份,然後銀行想要幾份就拿幾份。
8、去銀行拿審批後的貸款合同。
9、去房產局辦理他項權證,一般三天會下來。
10、把他權證交到銀行,同時催促放款。
11、放款下來後去銀行拿一張貸款回執,一般銀行會給你回執第六聯,第三聯會由銀行轉給房產局。
12、買賣雙方憑託管協議、放款收據、房產證、身份證、首付款資金存入證明去房產局取款。記住,貸款一下來就要去辦,你的錢放在房產局帳戶上是沒有利息的,利息就歸房產局所有。所以房產局的人見到你去取款都是很不樂意的,不管他,和他吵吵,最後一般他都會給你一張支票。
13、賣方憑這個支票去取款。
14、買賣雙方去辦理房屋、水電、氣、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的交接,買方記得把賣方的土地證給要來。
15、買方去辦理土地證、落戶等等,還有給房子裝修。
16、買方開始了漫長的房奴生活,直到貸款還完了為止。
H. 賣房後銀行不放款,我該怎麼辦
銀行遲遲不下款,那說明房產證已經過戶,如果這個時候賣家後悔了,可以提出終止交易,但是因為賣家單方面的原因(銀行沒有告知貸款下不了,只是遲遲不打款),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類似的情況之下,賣家要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承擔相應的過戶稅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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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簽約買賣合同時,有過約定,銀行貸款下不了,並且銀行方面有過正式的通知貸款辦不下來的情況,應該根據約定來劃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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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雙方要能夠理解,賣方盡量多等等,如果買方通過了銀行的審核,那麼貸款下來是遲早的事情,只是時間的早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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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中介和買方到貸款的銀行查詢遲遲不放貸的原因,敦促銀行方面盡量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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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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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認識的熟人,在銀行方面有能量的話,不妨讓他出馬試試,因為銀行貸款收緊,貸款是在排隊的,至於能不能擠到前面,全看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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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遲遲不下款,對房屋買賣雙方都是很大的傷害,和氣一些,多一些理解吧,如果在此期間房價大漲,那要你衡量違約付出的代價值不值了,根據自己的內心進行選擇吧。
I. 二手房購買合同已簽,貸款遲遲下不來.中介不管該怎麼辦
合同已簽就存在違約責任、須盡快辦理貸款
一、主動與房產中介機構
與中介溝通具體延期批復貸款原因,如仍然無法解決,可直接想店長反映。
中介不願意介入多數原因為,銀行貸款無法通過審批
二、尋找辦理貸款銀行了解原因
如有問題抓緊解決,如確定貸款批復概率較弱,可尋找其他銀行申請
二手房按揭貸款申請材料如下:
1、借款人二代身份證;
2、借款收入證明或職業證明;
3、借款人戶口本;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簽訂的明確共同還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6、所購二手房的房產權利證明;
7、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劃款賬號;
8、若抵押物須評估的,須由貸款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9、所購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授權文件;
10、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J. 房子已交首付,可是房產中介無法代下貸款,怎麼辦
合同說明由中介協助買方辦理貸款手續,但銀行審批不通過。除非你簽定的合同指明無論什麼情況下中介公司都要幫你把貸款批下來,否則這要追溯銀行貸款審批不下來的屬於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由於需要你提供的資料你無法提供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符合銀行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