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有的房產中介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只能商業貸款呢
一般房產中介在辦貸款時會收一定的貸款擔保費,名義上是代銀行收,其實是自己吃了!但有些銀行的貸款擔保費是銀行自己收了!
所以你說的有的房產中介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只能商業貸款,可能就是因為吃不著貸款擔保費,所以他說不能辦理!其實只要你的條件符合辦理公積金貸款條件就可以辦里.
以下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房屋建審資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託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法定退休年齡內,貸款年限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額最多不超過40萬元,貸款額在30萬元以內的,借款職工可以向接受委託的銀行直接申請,30-40萬元,必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Ⅱ 為什麼有好多房地產公司不接受公積金貸款 –
公積金貸款屬於政策性貸款,在操作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風險控制非常嚴格,流程上包括房屋抵押、公示等一系列規范程序,辦理時間相對較長。
對開發商們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在沒有法律法規約束的情況下,沒有誰願意付出更高的成本。房地產開發和交易需要大量資金,很多銀行同意放貸的重要條件,就是讓開發商幫銀行爭取房貸客戶,售樓人員也有「任務指標」。因為「壓力」和「動力」的存在,開發商、房產中介和售樓人員都積極向購房者推銷商業貸款。於是,一些開發商和房產中介針對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採取不同的優惠方式,促使購房者放棄公積金貸款。
Ⅲ 為什麼有些房地產不接受公積金貸款
最近,由舟山市恆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定海東山隧道附近的「恆大名築城」樓盤開盤。但是,當一些市民興沖沖地去付款買房時卻遇上了一件麻煩事,該公司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對如此苛刻條件,這些購房者束手無策。他們向本報詢問:有關部門是否出台過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政策?
房產商不支持公積金,住房貸款怎麼辦?
昨天下午,定海的劉先生匆匆來到本報,反應恆大房地產公司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一事。劉先生告訴記者:從1月9日到現在,他已經多次去過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但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
購房者:咋好拒絕公積金貸款
劉先生所訂購的「恆大名築城」樓盤於今年1月初開盤。他購買的那套房屋總價53.6萬余元,已付清首期30%的房款。但當他向房產公司提出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對方卻一口拒絕。
關於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因,對方語焉不詳,只是向劉先生說明: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復雜,資金到賬慢。「您可以改為辦理商業性按揭貸款。如果您實在不願意接受這一條款,那就只有解除合同了。」售房處的工作人員這樣告訴劉先生。
「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按揭貸款的利率相差太大,把這樣一筆額外費用強加於我們頭上,我們不能接受。」劉先生說。
記者隨後查到,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貸款期限5年以內(含5年),年利率為4.77%,貸款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為5.22%。而商業性按揭貸款的利率為5年期(含5年)年利率7.74%,五年以上年利率為7.83%,兩者年利率相差2%以上。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已有多年。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每月繳納的公積金近千元,其中自己繳納的部分每月也有300餘元。繳這筆錢,就是為了在購房時使用並能貸到公積金貸款。現在房地產商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他每月繳納這筆費用又有什麼意義呢?房產商咋好拒絕公積金貸款。
房產商:公積金貸款到賬慢
記者隨後聯系了舟山市恆大房地產有限公司定海銷售部。該部應經理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很麻煩,而且資金需要七八個月才能到賬,現在我們公司在樓盤結頂後急於回攏資金,所以暫時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過雖然不支持,我們也不反對。在房屋結頂之後,購房者可以先用其他方法把所有房款繳清,隨後自行去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們會提供所需證明。」應經理說,「但是如果在房屋結頂後,購房者無法繳清所有房款,那麼只能取消購房合同了……」
應經理還告訴記者:「這樣做的,並不只有我們一家房地產公司,其他公司近期也出台了類似條款。」
在舟山華榮置業有限公司銷售部,記者證實了應經理的話。該銷售部負責人鹿經理說:「我們新開盤的『金色溪谷』樓盤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此情況,市城建委有關科室負責人稱:「目前,我市政府部門尚未對這一情況有相關意見和措施。」
記者在國家建設部網站上看到,2007年12月28日,國家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的報告指出:國家將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房地產企業捂盤惜售、哄抬價格、虛假廣告、合同欺詐、惡意炒作、拒絕接受公積金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
Ⅳ 為什麼房屋中介不願意接受公積金貸款
房屋中介不願意接受公積金貸款主要有以下原因:
1、公積金手續繁瑣,審核較商業銀行嚴格,審批時間長,放款時間比較不確定。中介一般不願意等待這么久;
2、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環節不一樣,商業貸款需要走擔保,中介介紹擔保公司是有提成的,但是公積金沒有。
Ⅳ 因為房產中介銀行准入一直沒辦下來導致我的房貸審批也一直辦不下來該怎麼辦
1,下家如果因個人問題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導致交易不能順利進行,合同自動失效,下家賠償違約金。
2,不會存在銀行沒有批准貸款的情況,房產就過戶的可能。因為房產交易中心要收到銀行貸款已批準的證明文件,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3,合同上既然已經寫明收到全款後交房,你就不要擔心下家貸款金額多少,如果不能付清全款導致違約的情況,仍然是下家支付違約金。
Ⅵ 房產中介不允許購房人自行選擇貸款銀行,合法合規嗎
房產中介不允許購房人自行選擇貸款銀行,不合法不。去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投訴或消費者協會投訴,是較快的解決辦法。
Ⅶ 在購買房子時,為何中介都不願意讓你組合貸
首先,客戶在選擇貸款方法中購買房屋確定,中介只授予基於客戶的貸款和建議。公積資金的客戶只要公積金貸款符合要求,將選擇公積金貸款。畢竟,儲備基金貸款利率非常低,有些客戶買房子。為了把公積金的資金納入。一方面,該物業可以投資,另一方面,公積金仍然可以是空鎖的,而且可以使用來自的資金。
Ⅷ 為什麼房屋中介不願意接受公積金貸款
Ⅸ 杭州的房產中介為什麼不能涉足抵押貸款業務嗎
超范圍經營,屬不當業務所以叫停。
Ⅹ 六部門發文:房地產中介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金貸
6部門發文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房地產中介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租金貸,續租不得再收傭金
房地產經紀機構禁止賺取租房差價
當前,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問題,侵害租房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在此背景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網信辦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保障住房租賃各方,特別是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針對房源信息、網路發布、服務收費、租賃金融管控等方面,《意見》提出,嚴格登記備案管理,真實發布房源信息;租賃服務收費應明碼標價,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不得以租金優惠等誘導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擴張規模過快的住房租賃企業將被約談,整治規范租賃市場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在業內看來,此次《意見》內容涉及廣泛,進一步規范了租賃市場,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對鞏固既有的租賃市場監管政策效果、促進2020年租賃市場的發展具有較積極的意義,同時也使租賃企業可更規范發展業務模式。
焦點1房源
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
《意見》提出,從事住房租賃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路信息平台,以及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從事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機構經營范圍應當註明「房地產經紀」,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企業經營范圍應當註明「住房租賃」,並辦理相關備案。
已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已開業報告的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對外發布房源信息的,應保證房源信息真實、有效。所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實名並註明所在機構及門店信息,並應當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積、圖片、價格等內容,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
同一機構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網路信息平台僅可發布一次,在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已成交或撤銷委託的房源信息應在5個工作日內從各種渠道上撤銷。
焦點2發布
房源信息超30工作日未維護要及時撤銷
《意見》提出,網路信息平台應當核驗房源信息發布主體資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對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對機構身份和人員真實從業信息進行核驗,不得允許不具備發布主體資格、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布房源信息。對房屋權利人自行發布房源信息的,應對發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實性進行核驗。對發布10套(間)以上轉租房源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核實發布主體經營資格。
此外,網路信息平台要加快實現對同一房源信息合並展示,及時撤銷超過30個工作日未維護的房源信息。
對違規發布房源信息的機構及從業人員,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信等部門應當要求發布主體和網路信息平台刪除相關房源信息,網路信息平台應限制或取消其發布許可權。
焦點3收費
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租房差價
《意見》要求規范住房租賃合同和租賃服務收費。經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成交的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即時辦理網簽備案。網簽備案應當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尚未出台合同示範文本的城市,應當加快制定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在租賃服務收費方面,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實行明碼標價。收費前應當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等內容,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餘租金、押金等應當及時退還承租人。
焦點4貸款
不得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
《意見》提出,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加強住房租賃金融業務的監管。
開展住房租金貸款業務,應當以經網簽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按照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租金躉交期限與住房租金貸款期限相匹配的原則,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
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
在租賃金融業務管控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長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長於給付房屋權利人租金周期)經營模式的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
此外,《意見》明確,住房租賃企業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貸款金額佔比不得超過30%,超過比例的應當於2022年底前調整到位。
焦點5監管
對擴張規模過快的住房租賃企業可約談
《意見》明確,加強租賃企業監管。對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擴張規模過快的住房租賃企業,可採取約談告誡、暫停網簽備案、發布風險提示、依法依規查處等方式,防範化解風險。
涉及違規建立資金池等影響金融秩序的,各相關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涉及無照經營、實施價格違法行為、實施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涉及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此外,《意見》提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當於2020年底前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
■ 解讀
對房源發布平台建設提出更嚴要求
近年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為解決新市民住房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賃市場還存在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惡意剋扣押金租金、違規使用住房租金貸款、強制驅逐承租人等問題,侵害租房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據介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6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礎上,住建部等6部門印發指導意見,將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從而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6部門強調,各地要以《意見》出台為契機,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加大監管力度,持續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優化住房租賃市場環境,讓群眾租房更安心。
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黨支部書記張楊楊指出,該《意見》總結了工作成效,並借鑒了部分地區的先進經驗,將住房租賃市場整頓和規范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指出,《意見》直指當下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對於房源信息的真實性、房源本身的合規性、房源發布平台建設等提出了更為嚴格和細化的要求,以達到市場穩定有序,租房便捷安心的目的。
而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王小嬙指出,此次《意見》內容涉及廣泛,進一步規范了租賃市場,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
未來租房供應主體將是大量租賃機構
在業內看來,《意見》的一大亮點是加強了從業主體管理。「這是首次明確要求,住房租賃企業開展業務前應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送開業信息,強化了對住房租賃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可有效解決出現問題時找不到企業、找不到人的現狀。」張楊楊表示。
而在巴樂兔租房研究院院長高萌看來,《意見》預見和順應了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行業的進一步發展和政策的約束,會有更多專業住房租賃企業投身行業,也會將非正規的個人行為轉變為專業化的機構行為。未來,構成中國租賃供應主體的會是大量的租賃機構,行業生態也將圍繞這些機構的市場化行為展開。
此外,《意見》另一大亮點是加強房源信息的發布管理。張楊楊指出,《意見》明確了「真房源」標准,即對外發布房源,應當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並註明機構和從業人員信息。同時,要求網路信息平台對機構身份和人員從業信息進行核驗,進一步確保房源的真實性。
個別房地產中介依然存在賺取差價情況
針對住房租賃市場的服務收費問題,《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對此,北京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表示,規范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應該賺取住房出租差價,應該通過撮合雙方交易提供經紀服務賺取服務費用。「目前來看,大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服務是規范的,有個別小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依然存在賺取差價的情況。有些房地產中介沒有被監管到,全部納入監管有一定難度。」趙秀池說。
管控金融風險 防範長租公寓市場「爆雷」
這兩年,長租公寓市場「爆雷」頻頻。繼樂伽「爆雷」後,近期,悅如公寓、南京君創公司、喔客公寓、國暢公司、杭州德寓科技、國暢公寓等長租公寓被曝拖欠房東租金,資金鏈出現問題。在此背景下,從政策層面,明確對金融風險進行管控尤為必要。
趙秀池表示,「目前,住房出租很難取得可觀收益,規模擴張過快會導致資金鏈斷裂,使承租人和房東利益受到侵害,給市場和行業帶來負面影響。」趙秀池說,一方面,相關部門應通過住房租賃企業合同在租賃平台備案管理加強監管,另一方面也應加強行業協會的管理。
在建立投訴處理機制方面,趙秀池表示,企業和平台應該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約定處理時限,並把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當事人。此外,應公開相關信息,與信用體系掛鉤,將不良企業納入「黑名單」。
「此次《意見》,對住房租金貸款業務提出具體明確要求,顯現出對於近幾年租賃運營機構『爆雷』事件的關注,通過前置性金融監管,可以有效降低此類租賃機構運營的風險性,也有效提升風險的可控性。」張波表示。
而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此次《意見》出台後,預計後續在貸款期限和貸款額度等方面會有各類新要求出台。
■ 背景
我國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12月23日,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其中,在住房租賃方面,會議指出,著力培育和發展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進一步培育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賃住房的規范標准和運行機制。
在貝殼找房高級副總裁李文傑看來,此次發布的《意見》和住建部對明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項工作要求中的表述相呼應。《意見》明確了租賃市場的企業准入,劃定了行業邊界,避免有些企業打擦邊球而躲避監管,同時也能對租賃企業進行有效金融風險監控,最大可能避免對消費者的權益侵害。
實際上,早在2016年5月,國務院就印發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該政策明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基於此,在嚴躍進看來,此次住建部等6部門發文,也是為了更好地配合2020年租賃市場發展工作,充分體現了租賃市場穩租金、穩預期的導向。
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涉及兩個方面,一是供求關系基本平衡、房價相對平穩,另一方面即規范市場秩序。過去我們主要關注市場健康發展和供求平衡的問題,實際上房地產市場的秩序規范也很重要。此次6部門聯合發布的《意見》,對於規模龐大的市場化租賃市場的秩序維護,以及對市場上的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權益維護來說,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
新京報記者 吳嬌穎 張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