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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貸款的法律保護

發布時間:2022-06-04 21:28:25

1. 網貸合法嗎

網路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是合法的。

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

《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網路借貸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還需要看其有沒有在服務協議當中說明。

拓展資料

網貸機構違法行為有哪些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2. 網路貸款的法律規定

投資人與借款人借貸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2)、《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3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法》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拓展資料
網貸,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網貸是網路貸款的簡稱,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商業網路借貸。P2P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P2P模式
網路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路信貸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
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
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范,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因此,P2P網貸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建議信用貸款方面引入親朋進行聯保,其他貸款方面則引入抵押或質押進行反擔保。同時,企業貸款項目引進第三方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審核和本息擔保,並要求其擔保規模要與擔保方的擔保額度相匹配,擔保方也要加強自身的風控管理。
網貸,又稱P2P網路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
債權轉讓模式
債權轉讓模式能夠更好地連接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和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主動地批量化開展業務,而不是被動等待各自匹配,從而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展。它與國內互聯網發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標客戶群體息息相關,幾乎所有2012年以來成立的網貸平台都是債權轉讓模式。

3. 網貸受法律保護嗎不還會怎麼樣

一般我們欠網貸都不會涉及到詐騙罪,因為我們當時辦理貸款都是填寫的真實信息。貸款詐騙罪在司法上的解釋為:「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做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以其它辦法,詐騙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對於大多數欠網貸的人來說,其實並不滿足這些條件的,這也是為什麼網貸起訴借款人幾乎都是民事訴訟為主的原因,就算網貸公司以詐騙罪起訴,其調查取證也是非常困難的。

4. 貸款平台合法嗎

正規平台,利息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都是合法的。
只要網路貸款沒有違反法院的規定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網路貸款的利率高於法律的規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護的。
拓展資料:
目前正規的借貸平台有:花唄、螞蟻借唄、支付寶網商銀行、融鼎百貸、招聯好期貸
1、花唄
支付寶推出的一款「先消費,後付款」的服務,芝麻分600分已自檢用戶,都有機會申請開通「花唄」。目前「花唄」額度在2500-30000元之間,用戶可以拿已自檢貓商城或淘寶購物,在確認收貨後的下個月10日還款即可,只要按時還款,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
2、螞蟻借唄
支付寶的貸款業務稱之為螞蟻借唄,用戶不需要提交復雜的個人材料和財力證明,最短3秒就能完成放貸。該服務位於「芝麻信用」中的「信用生活」中。
具體來說,你只要打開支付寶錢包,點擊財富查看芝麻信用分,隨後點擊信用生活菜單即可看到「螞蟻借唄」。要使用該服務,需要芝麻分600分以上的用已自檢以申請100已自檢300000元不等的貸款額度。具體的額度需要你登錄支付寶後進入芝麻信用進行查看。
3、支付寶網商銀行
支付寶網商銀行還是服務於小微企業、大眾消費者、農村經營者與農戶、中小金融機構。申請門檻跟以前的借唄是一樣已自檢款額度最高1萬元,貸款日預期年化利率是0.05%,借款期限12個月,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4、融鼎百貸
融鼎百貸是一個擁有很多支付寶生活號貸款口子的平台。例如,缺錢么為借款人提供1000-5000元的貸款,期限30天,當天審核當天下款,還經常為借款人提供一些利息抵扣券。
5、招聯好期貸
招聯好期貸是招聯金融旗下的支付寶生活號貸款口子,最高20萬額度可以循環使用,日利率最已自檢0.029%,可以隨借隨還。該口子要求借已自檢齡在18-50周歲,芝麻分大於等於550。

5. 網貸利息超過多少不受法律保護

網貸利息超過15.4%則不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
【拓展資料】一、P2P網貸(peertopeer)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個體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網路借貸作為新型借貸平台,貸款公司通常是在線運營,因此它們可以以較低的管理費用運營,並且比傳統的金融機構更便宜地提供服務。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二、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三、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范,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6. 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在由相關監管部門監管的網貸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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