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合同的內容具體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了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訂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B. 貸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即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的借款協議的具體內容,表現為借款合同的條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
1、借款種類。
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以將借款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例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以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根據出借方資金來源和經營方式,可以分為自營貸款和委託貸款。由於各種貸款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因此應當明確約定借款種類。
2、幣種。
因為外匯管制需要,國家對人民幣和外幣借款規定了不同的條件,當事人應當對此加以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貸款人利益的保護,合同對此應當約定。
4、數額。
當事人不僅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借款總金額,還應當明確每次提供貸款的金額;如果訂立最高額貸款,每次貸款的數額應在最高限額內。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不過,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對借款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6、期限和還款方式。
除上述內容之外,當事人還可以約定保證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等其他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內容的規定,並非強制性規定,而是屬於提示性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因借款合同欠缺法律法規規定的某些條款而直接確認借款合同無效。
C. 銀行貸款合同中包含哪些內容
銀行貸款合同中包含內容: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權利義務 :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條款變更: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金額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
借款用途 ;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D. 貸款合同的內容
法律分析:貸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內容:1、貸款類型,貸款類型主要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貸款用途、資金來源和使用方式來劃分;2、借款幣種,借款貨幣是借款合同的目標類型;3、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是指貸款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些生產要素相結合,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4、貸款金額,指借款貨幣的數量;5、貸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貸款利息與貸款本金的比率;6、貸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7、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種結算方式將貸款返還給貸款人;8、違約責任。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貸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 銀行貸款合同內容有哪些
銀行借款合同的內容有,銀行和借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借款的金額、幣種;借款的時間、利息;還款的時間、方式、地點;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F. 銀行的貸款合同中包含哪些內容
1、貸款種類貸款種類是銀行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貸款期限,並結合貸款方面的會計科目來確定的。
2、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是借款人的資金使用范圍、內容。它是貸款合同的重要條款,借款人必須如實申報,而且獲貸後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專款專用。
3、貸款金額是指貸款資金的多少。
4、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會因貸款類型、用途、額度、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採用月利率表示。
5、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是指借款人使用資金的期限。銀行會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用途等因素綜合確定。
6、還款來源還款來源是指借款人取得還款資金的渠道(如工資)。
7、還款方式不同類型的貸款,還款方式有所差異,不過常用的有: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到期還本、利隨本清等,不管借款人採用何種方式還款,都會在貸款合同中註明。
8、擔保方式申請銀行貸款時,若借款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獲貸將更輕松,這一點也會在合同上註明。
9、違約責任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出借雙方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將會在合同上註明,若「觸犯」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G. 什麼是網貸
網貸,也就是網路借貸,將小額資金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這種借貸模式屬於互聯網金融(ITFIN)產品的一種,屬於民間小額借貸,藉助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網路信貸平台並提供相關金融服務。
網路借貸的社會價值,主要在於滿足個人、小微企業的資金需求和提高社會閑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由網路信貸公司(第三方公司、網站)作為中介平台,藉助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技術提供信息發布和交易實現的網路平台,把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人在平台發放借款標,出借者進行競標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什麼是網貸平台?
網貸平台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網路借貸平台,讓人們通過互聯網直接交互,網路使得溝通變得容易,實現較為直接的共享和交互。
值得注意的是,網貸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通常來說,收益越高風險也就越高,所以大家在選擇網貸平台時,要事先了解平台是否合規、平台的收益是否合理。
H. 貸款合同有哪些種類
借款合同的種類有:1、按照借款幣種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2、按照借款用途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3、按照擔保方式分為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I. 網上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J. 貸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就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作出約定,以書面形式簽訂在合同條款中。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