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出現首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是哪一年
2003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國內首例「網財」被竊案。
❷ P2P是不是合法的信貸
P2P金融又叫P2P借貸。其中,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簡寫,意思是:個人對個人。
P2P金融指個人與個人間的小額借貸交易,一般需要藉助電子商務專業網路平台幫助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系並完成相關交易手續。借款者可自行發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實現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借出金額,實現自助式借貸。
2006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博士認為現代經濟理論在解釋和解決貧困方面存在缺陷,為此他於1983年創建了格萊珉銀行,通過開展無抵押的小額信貸業務和一系列的金融創新機制,不僅創造了利潤,而且還使成千上萬的窮人尤其是婦女擺脫了貧困,使扶貧者與被扶貧者達到雙贏。格萊珉銀行已成為100多個國家的效仿對象和盈利兼顧公益的標桿。
創辦以來,格萊珉的小額貸款已經幫助了630萬名借款人(間接影響到3150萬人),其中超過一半脫貧。而且格萊珉銀行自1983年創辦以來,除了創辦當年及1991年至1992年兩個水災特別嚴重的年頭外,一直保持贏利,2005年的贏利達1521萬美元。同時,格萊珉銀行不僅提供小額貸款,而且也鼓勵小額存款,並通過格萊珉銀行將這些存款發放給其他需要貸款的人。
這一模式就是最初的P2P金融雛形。
主要分為兩種模式,基於電子商務的網路P2P金融和傳統線下的P2P金融。
國外發展
2005年11月,美國PROSPER將這一思想進一步提煉和創新,創辦了PROSPER網路小額貸款平台,讓資金富餘者通過PROSPER向需要借款的人提供貸款,並收取一定利息。從2006年2月上線到2009年1月29日,經由PROSPER的借貸金額共計約合12.5億人民幣,超過3個月的逾期還款率僅為2.83%。2010年4月16日,美國PROSPER宣布已完成了1470萬美元的第四輪融資。至此,PROSPER的總融資金額已達到5770萬美元。
PROSPER在本土的主要競爭對手LENDING CLUB也再融資2450萬美元。至此,LENDING CLUB在前三輪融資共所獲注資總額也已達5270萬美元。除了PROSPER,2005年3月在英國倫敦開始運營一家名為ZOPA的網站同樣是目前最熱門的P2P網路金融平台之一。
這些網路P2P金融平台的成功讓P2P金融真正開始在世界范圍內獲得認可和發展。
國內發展
P2P金融在國內發展初具雛形,但並無明確的立法,國內小額信貸主要靠「中國小額信貸聯盟」主持工作。可參考的合法性依據,主要是「全國互聯網貸款糾紛第一案或現 結果阿里小貸勝出」。 隨著網路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此種金融服務的正規性與合法性會逐步加強,在有效的監管下發揮網路技術優勢,實現普惠金融的理想。
發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經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國網路借貸平台已經超過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類平台作為中介,平台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此類平台的交易模式多為「1對多」,即一筆借款需求由多個投資人投資。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可以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由中安信業等國內大型擔保機構聯合擔保,如果遇到壞賬,擔保機構會在拖延還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時打到投資人賬戶。這其中,有利網也推出了債權轉賣交易,如果投資人急需用錢,可以通過轉賣債權,從而隨時把自己賬戶中的資金取走。有利網因為其安全方便迅速獲得用戶喜愛。
二、「P2P平台下的債權合同轉讓模式」的模式。可以稱之為「多對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甚至有由宜信負責人唐寧自己作為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通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貸模式,制定了「雙向散打」風險控制,通過個人發放貸款的形式,獲得一年期的債權,宜信將這筆債權進行金額及期限的同時拆分,這樣一來,宜信利用資金和期限的交錯配比,不斷吸引資金,一邊發放貸款獲取債權,一邊不斷將金額與期限的錯配,不斷進行拆分轉讓,宜信模式的特點是可復制性強,發展快。其構架體系可以看作是左邊對接資產,右邊對接債權,宜信的平衡系數是對外放貸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轉讓債權,如果放貸金額實際小於轉讓債權,等於轉讓不存在的債權,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屬於非法集資范疇。
三、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例如聯合貸為電商加入授信審核體系,對貸款信息進行整合處理。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借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佔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台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❸ 哪一年年,我國出現首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
2003年,我國就出現了首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某在線收費網遊玩家李宏晨發現,其賬號中耗時兩年、花費上萬元現金購得的幾十種游戲裝備突然不翼而飛。李宏晨隨後將該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游戲運營商恢復其游戲裝備。法院最終支持了李宏晨的訴訟請求,判令游戲運營商將李宏晨在游戲中丟失的虛擬裝備恢復,並賠償經濟損失。
❹ 廣東揭陽,男子騙貸1.17億元被判無期徒刑,給社會造成了哪些惡劣影響
揭陽市中院對被告人陳明慧等七人電信網路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陳明慧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15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詐騙罪、危險駕駛罪,數罪並罰,判處熊運江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林詩雅有期徒刑3年、陳李億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責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社會危害性必須放在具體案件中才能確定大小。刑法分則的排名只是從大的方面來認定社會危害性,而具體個案可能剛好相反。比如詐騙幾萬人,金額幾億元,而且被害人都是家庭經濟條件不太好的人,被騙的錢可能是一家人的生活費,那危害性肯定特別大,那這時候一個為境外提供幾份重要性不強的情報的行為肯定危害性不如詐騙罪;反過來說,詐騙幾個人,加起來才萬把塊錢,那危害性肯定不如上面的為境外提供情報的行為。
法院還查明,林詩雅明知葉奇鋒等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違規給其代辦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為其套現贓款提供了便利條件。陳李億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仍出售多張銀行卡給他人用於實施詐騙。另外,熊運江在海口市酒後駕駛被交警查獲。
法院認為,在詐騙共同犯罪中,陳明慧、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熊運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成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利用通信工具、網路手段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並造成一名在校學生自殺身亡,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熊運江還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又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數罪並罰。
林詩雅明知他人實施犯罪,仍多次提供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協助轉移犯罪所得,陳李億明知他人實施犯罪,仍提供多個銀行賬戶用於他人轉移犯罪所得,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❺ 在網上貸款提供了姓名手機身份證銀行卡錢會被盜取嗎
手機關聯著資金賬戶實際暗藏風險,使用不慎,你的手機銀行很容易變成他人的「自動提款機」。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今天從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楊浦法院)獲悉,今年1月至今,楊浦法院受理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件中,有不少案件系利用手機銀行盜取儲戶存款引發的合同糾紛。
江濤,從廈門來上海工作近十年,一直以「骨灰80後果粉」自居,除了第一時間更換蘋果最新款手機之外,玩轉各類APP不在話下,現在更是出門不帶現金:支付寶、微信和手機銀行幾個按鍵便可完成聚餐等各類消費支付,有時還會對比各大銀行的優惠力度,以最優惠的方式進行在線消費、理財等。
但最近,「老」師傅碰到了「新」問題。
一個平常的周末清晨,江濤還窩在床上,連續多條的銀行提款簡訊打擾了他賴床的興致,原本以為是月底了信用卡還款提醒,江濤並沒有在意,直到第五條貸款成功簡訊在屏幕上跳出後,江濤猛然意識到,自己的手機銀行可能被盜刷了!
江濤立刻打開消息列表查看,發現短短兩分鍾內,儲蓄卡被他人轉走兩筆近3萬元的存款,而且一筆申請成功的15000元貸款也在等待發放和確認提取中……江濤頓時懵了,立刻打電話到銀行客服,掛失凍結了儲蓄賬戶,並馬上報警。當天上午,在警察陪同下,江濤到家附近的銀行網點查詢,確認了錢款被盜刷的事實。
江濤百思不得其解,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均在自己身邊,當天也沒有出門消費,是怎樣的技術讓罪犯就這樣取走了錢款呢?
江濤又到手機號碼所屬的通訊公司去調取簡訊和通話記錄,才發現從第一條簡訊開始,就有外省通訊設備的網路登錄了自己的手機銀行,並「更換」了手機號碼的登錄設備,然後進行了一系列轉賬,申請貸款的操作,這一條條的驗證碼就是在發給江濤的同時,也自動發到了所謂的新設備上。
這匪夷所思的「高科技」盜刷,已經超出了江濤的知識范圍,他再回到銀行,要求銀行凍結發放貸款,還希望銀行給個說法。銀行認為江濤用的是手機銀行操作,與儲蓄卡、身份證是否在身邊無關。銀行反復發簡訊給儲戶,就是在確認轉賬是持卡者本人在操作,所以江濤的「高科技盜刷」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此時,江濤想到了法院,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銀行賠償存款被提取的損失和貸款產生的利息。
據法院調查,在被提取款項和申請貸款當日,江濤並未辦理過手機號補卡的情況發生。
事情變得撲朔迷離,案件的爭議焦點也集中在了交易行為造成儲戶損失,銀行是否應擔責任上。
法院認為,從操作流程來看,轉賬和貸款,如非本人綁定手機操作,要登錄手機銀行,則需要先輸入簽約手機號、查詢密碼以及動態密碼完成登錄設備的變更,才能進行後續操作。爭議款項轉賬前,還需輸入交易密碼以及新的動態密碼,確保無誤的情況下,轉賬才能成功。而貸款發放前,不但需要多次輸入動態密碼,還需回答面簽題,在保證密碼及問題全部正確的前提下,與銀行進行貸款簽約,銀行審核通過後方可放款。上述任一信息不準確,均會導致轉賬或貸款失敗。因此,銀行設置的手機銀行轉賬及貸款操作流程,需要多重信息的輸入,能夠保障手機銀行客戶的資金安全,充分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其次,在銀行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時,原告表示已經閱讀了《電子銀行個人客戶服務協議》以及《電子銀行章程》,協議及章程的內容中也有提醒原告妥善保管個人信息、按照機密原則自設密碼,防止密碼被竊取。本案系爭交易發生時,銀行也多次向原告發送信息進行風險提示。由此可見,被告在本案系爭的交易過程中已經充分盡到了風險提示義務。
最後,因江濤對其損失及銀行過錯無力舉證,其儲蓄卡被轉賬及辦理貸款產生的損失,自行承擔責任,江濤要求銀行賠償損失及利息等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楊浦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案是楊浦法院首次利用手機銀行盜取儲戶存款並成功申請貸款的合同糾紛案件,與傳統盜取儲戶存款案件相比,存在諸多不同,應當引起經常使用手機轉賬的青年朋友警惕。
❻ 哪年,我國出現首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
2003年11月19日。
❼ 首家互聯網法院審理的第一案是什麼案件
8月18日,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成立,用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涉網訴訟將像「網購」一樣便利。
審理完第一案,只花了不到半個小時。法官說,互聯網法院讓舉證、質證提前,審判效率大大增加。
互聯網法院的法庭和普通法院的法庭有何不同?沒有原告、被告席,但有聯網的大屏幕。屏幕顯示,原告位於杭州,而被告位於北京。互聯網法院讓「網上糾紛網上了」變成現實。
希望有更多的互聯網法院出現。
❽ 哪一年,我國出現首例網路虛擬財產糾紛案
2003年11月19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國內首例「網財」被竊案並作出判決。備受玩家和公眾關注的全國首例網路游戲虛擬財產案終於一審審結,原告如願要回了自己丟失的「武器」。
❾ 網上借貸糾紛如何處理
處理網上借貸糾紛的辦法:當事人可採取協商方式。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可以及時報警或向相關部門反映。或者當事人也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還可以選擇仲裁或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