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五級分類標準是什麼
貸款五級分類情況如下:
1、正常類貸款: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
2、關注類貸款: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有可能會影響債務償還;
3、次級類貸款:借款人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
4、可疑類貸款:借款人已經沒有能力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5、損失類貸款:本息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小部分,預計本息損失一般在90%以上。
拓展資料:
貸款五級分類是指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進行貸款質量的五級分類。即按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1998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參照國際慣例,結合中國國情,制定了《貸款分類指導原則》。
參考資料:貸款五級分類-網路
② 代表建議對網貸延期實行分級懲處,這個分級該怎麼劃分
國內各地大量P2P網貸機構退出線上業務,在營的平台越來越少,最後為數不多的幾家也都退出,風險出清取得標志性成果。然而,對市場上的P2P網貸機構了解發現,網貸多數以小額消費貸為主,出借資金範圍為500元到5000元之間,且放款對象基本上為年輕人,甚至有些是無收入來源的在校大學生,借款年利率接近36%或超36%,對於貸款年利率18.25%的網貸已屬於“良心”借款,並且在整個行業內佔少數。其中,部分網貸的高利貸、砍頭息、暴力催收等問題屢禁不止,讓不少原本資金就比較匱乏的年輕人陷入惡性循環,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現象較為突出,甚至有些借款人因遭遇了暴力催收,促使拒絕償還貸款情緒濃厚,最後被平台拉入黑名單,同時個人徵信也產生污點。當然,也正由於網貸行業的亂象頗多,所以,監管部門曾多次對其整頓與懲處,將不合規或違規運營的網貸進行了取締。
其次,盡管市場上大量的P2P網貸機構被清退,但年輕人通過網路申請貸款的現象依然存在,甚至昔日類似的問題依然上演,比如有些網貸平台處理逾期問題還是比較簡單粗暴,尤其催收態度以及對失信懲戒的使用頻率較高,這對於年輕人造成的負面影響較大。對於剛進入社會不久的年輕人,因為一兩次網貸逾期讓徵信產生污點,最後對找工作、銀行貸款以生活多方面造成較大困擾。
③ 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防範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小額貸款業務規范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起草了《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phjrbgzyc@cbirc.gov.cn。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中國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郵編:10014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關於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反饋意見」字樣。第一條【制訂目的及依據】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防範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定義】本辦法所稱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是指小額貸款公司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運用互聯網平台積累的客戶經營、網路消費、網路交易等內生數據信息以及通過合法渠道獲取的其他數據信息,分析評定借款客戶信用風險,確定貸款方式和額度,並在線上完成貸款申請、風險審核、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額貸款業務。
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應當主要在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
第三條【功能定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網路小額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主要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踐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網路小額貸款的渠道和成本優勢。
第四條【監管體制】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制度和經營管理規則,督促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金融監管部門(以下稱監督管理部門)對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審查批准、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對極個別小額貸款公司需要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審查批准、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④ 網上貸款需要哪些程序與步驟
銀行貸款流程如下:
申請: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要求的有關資料,填寫授信申請表,向經辦行提出授信申請;
審批:對借款人信用情況進行調查,按程序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通知借款人;
簽約:申請獲得批准後,借款人與授信協議,給予借款人授信額度;
用款:借款人獲得授信額度後,可隨時向經辦行提出用款申請,經辦行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個人賬戶。
⑤ 建議禁止給學生辦信用卡及分期,這個建議合適嗎
近些年來,“校園貸”“裸貸”等網貸事件頻頻發生,正值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蒼溪縣白驛鎮岫雲村黨支部書記李君將提交建議呼籲加大網路貸款監管整治力度。 當然,李君還特別呼籲,應該禁止給在校的學生辦理信用卡以及提供分期等相關超前消費的金融服務,畢竟絕大部分學生沒有償還能力,超前消費意味著給學生的家庭以及對社會帶來巨大的風險,不利於社會穩定和發展。
基於李君的禁止給學生辦信用卡及分期,我認為利大於弊。
大學生沒有獨立的收入來源,而信用卡是在鼓勵學生超前消費。而且,微博的相關小調查也顯示,多數人選擇“應該禁止”這一選項,其次才是較為中立的辦法:“可推出小額學生信用卡。”
⑥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什麼時候實施
2016年8月17日。
為加強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促進網路借貸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中國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務院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對網路貸款分級管理擴展閱讀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主要內容如下:
1、界定了網貸內涵,明確了適用范圍及網貸活動基本原則,重申了從業機構作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
網貸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具有高效便捷、貼近客戶需求、成本低等特點,在完善金融體系,彌補小微企業融資缺口、滿足民間資本投資需求、促進普惠金融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確立了網貸監管體制,明確了網貸監管各相關主體的責任,促進各方依法履職,加強溝通、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增強監管效力。
明確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對網貸業務活動實施行為監管,制定網貸業務活動監管制度;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網貸的機構監管,具體監管職能包括備案管理、規范引導、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等。明確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以及相關主體法律責任。
3、明確了網貸業務規則,堅持底線思維,加強事中事後行為監管。提出的「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總體要求,為網貸機構提供充足的發展和創新空間,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引導其回歸信息中介、小額分散、服務實體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質,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業務邊界。
明確提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並根據徵求意見,增設不得從事的債權轉讓行為、不得提供融資信息中介服務的高風險領域等內容。
旨在對打著網貸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實施市場退出,按照相關法律和工作機制予以打擊和取締,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人等合法權益。
4、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實行客戶資金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三方存管制度,防範平台道德風險,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嚴守風險底線。
同時,為防止信貸集中度風險,根據相關部門意見,與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資有關規定銜接,引導網貸機構遵循小額分散原則,避免刑事執法混亂,規范行業亂象,明確規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網貸機構及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余額上限。
5、注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明確對出借人進行風險揭示及糾紛解決途徑等要求,明確出借人應當具備的條件。設置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義務、合格出借人條件,明確對出借人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和實行分級管理,通過風險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權和決策權,保障客戶信息採集、處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還明確了糾紛、投訴和舉報等解決渠道和途徑,確保及時有效地解決糾紛、投訴和舉報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6、強化信息披露監管,發揮市場自律作用,創造透明、公開、公平的網貸經營環境。規定網貸機構應履行的信息披露責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資項目信息,定期披露網貸平台有關經營管理信息,對信息披露情況等進行審計和公布,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持市場自律為主,行政監管為輔的思路,明確了行業自律組織、資金存管機構、審計等第三方機構職責和義務,充分發揮網貸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⑦ 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辦法
貸款五級分類方法用於管理信貸風險 為加強信貸風險管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現行信貸險分類與監控辦法,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工作的通知》(銀監發[二00三]二二號)以及《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全面實施貸款五級分類制度的意見》(銀監發[二00三]二四號)的要求,依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的通知》(銀發[二00一]四一陸號)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稱農發行)貸款基本制度和各項貸款管理辦法,特製定本辦法。 貸款風險分類是指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及其結果。通過分類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揭示貸款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二)及時反映貸款發放、管理、監控、催收以及不良貸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信貸管理; (三)為貸款呆賬准備金的足額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據
⑧ 貸款的五級分類有哪些
貸款五級分類是指商業銀行依據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按風險程度進行貸款質量的五級分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後三種為不良貸款)。
一、1998年以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分類辦法基本上是沿襲財政部1993年頒布的《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中的規定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四種類型,後三種合稱為不良貸款,在我國簡稱「一逾兩呆」。逾期貸款是指逾期未還的貸款,只要超過一天即為逾期;呆滯是指逾期兩年或雖未滿兩年但經營停止、項目下馬的貸款;呆賬是指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確定已無法收回需要沖銷呆帳准備金的貸款。中國商業銀行的呆帳貸款大部分已形成應該注銷而未能注銷的歷史遺留問題。這種分類方法簡單易行,在當時的企業制度和財務制度下,的確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入,這種辦法的弊端逐漸顯露,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的需要了。比如未到期的貸款,無論是否事實上有問題,都視為正常,顯然標准不明,再比如,把逾期一天的貸款即歸為不良貸款似乎又太嚴格了。另外這種方法是一種事後管理方式,只有超過貸款期限,才會在銀行的帳上表現為不良貸款。因此,它對於改善銀行貸款質量。提前對問題貸款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常常是無能為力的。所以隨著不良貸款問題的突出,這類分類方法也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從2004年起,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兩類銀行將奉行國際標准,取消原來並行的貸款四級分類制度,全面推行五級分類制度。[1]貸款五級分類貸款五級分類制度是根據內在風險程度將商業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這種分類方法是銀行主要依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即最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實際能力,確定貸款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其中後三類稱為不良貸款。此前的貸款四級分類制度是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四類。五級分類是國際金融業對銀行貸款質量的公認的標准,這種方法是建立在動態監測的基礎上,通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財務實力、抵押品價值等因素的連續監測和分析,判斷貸款的實際損失程度。也就是說,五級分類不再依據貸款期限來判斷貸款質量,能更准確地反映不良貸款的真實情況,從而提高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以前對銀行不良貸款的分類方法是「一逾兩呆」(逾期貸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歸還的貸款,呆滯貸款是指逾期超過一年期限仍未歸還的貸款,呆賬貸款則指不能收回的貸款),這是一種根據貸款期限而進行的事後監督管理方法。「一逾兩呆」的不足就是掩蓋了銀行貸款質量的許多問題,比如根據貸款到期時間來考核貸款質量,就會引發借新還舊的現象,這樣就很容易將一筆不良貸款變為正常貸款,而實際上並沒有降低風險。這種分類法很難甚至根本無法達到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的目的,而五級分類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關弱點,可以及時反映商業銀行的盈虧狀況,因此成為改良貸款質量管理方法的選擇。
三、貸款的五級分類僅提供了一種貸款的分類方法,與風險為標準的分類方法並不一致,因此,像「貸款風險的五級分類」這樣的提法是錯誤的。
⑨ 貸款五級分類方法用於管理哪些風險
一,貸款五級分類方法用於管理信貸風險
為加強信貸風險管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現行信貸險分類與監控辦法,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03]22號)以及《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全面實施貸款五級分類制度的意見》(銀監發[2003]24號)的要求,依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的通知》(銀發[2001]416號)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稱農發行)貸款基本制度和各項貸款管理辦法,特製定本辦法。
二,貸款風險分類是指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及其結果。通過分類應達到以下目標:
(一)揭示貸款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質量;
(二)及時反映貸款發放、管理、監控、催收以及不良貸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信貸管理;
(三)為貸款呆賬准備金的足額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據。
⑩ 銀行貸款五級分類具體是怎樣劃分的
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是根據預期的天數來劃分的,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分別對應著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
根據《貸款通則》第四十七條貸款人應當根據貸款風險狀況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人應當及時催收逾期的貸款。對項目貸款和公司貸款根據逾期天數將貸款分為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個檔次進行統計,並作為貸款質量分類的重要參考指標。對零售貸款應比照上述規定對逾期天數作更細致的劃分。
(10)對網路貸款分級管理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三十七條 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