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找中介買的二手房子,現在銀行不放款,已經一個多月了,中介讓我等,我該怎麼辦
你先去找銀行,看你的資質能不能批,如果不能批,就不要等了
② 二手房銀行不放貸可以要求賣家全額退款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如果是銀行貸款買賣二手房,約定以銀行貸款發放時間為准,那就意味著買家支付房款的時間由銀行的實際放款時間決定,而不是買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賣家因為房屋過戶後房款遲遲不發放而要求買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買家承擔賠償責任,也沒有充分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③ 銀行二手房貸款已經審批通過,但遲遲不放款下來,賣方不肯交房,我該怎麼辦
這個暫時好像沒招,現在貸款一般銀行每個月額度都是有限的,只能等了。房主那邊只能去協商或者找中介幫你去談談。
④ 我在郵政儲蓄銀行貸款購買了二手房,首付款已交,房子已經過戶,抵押已辦完,銀行還不放款是怎麼回事
首先,要確認你徵信記錄沒問題,銀行所需資料審核已通過。
1、如果是通過中介購買的二手房,那麼你跟中介聯系一下,他們會幫你從中協調盡快放款的。
2、如果沒通過中介,那就跟你辦理貸款時的信貸員聯系,他會幫你催款。(信貸員是長期在銀行信貸部駐點辦公,但非銀行職員)
我當初是沒通過中介,直接找信貸員辦理的,大概11月份,信貸員直接告知臨近年底,信貸額度不足,次年1月1日才能放貸。
不過,今年(2020)以來,央行降息降准,銀行的信貸額度應該很充足,疫情過去復工後,應該會很快放款。
⑤ 二手房貸款交易,銀行遲遲不放款,是否可以要求買家賠償或者退房
如果是銀行貸款買賣二手房,約定以銀行貸款發放時間為准,那就意味著買家支付房款的時間由銀行的實際放款時間決定,而不是買家自己能左右的。
如果買家因為房屋過戶後房款遲遲不發放而要求買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買家承擔賠償責任,也沒有充分的依據。
房屋已經過戶,要看合同中是否還有其他條款對此進行了約定,才可以判斷是否有足夠的理由起訴買方。僅憑銀行不發放貸款為由起訴,事實上不太可行。
賣方在此情況下對買方的約束,理應通過事先的約定加以實現,由於你簽的合同本身沒有約定相應的約束條款,事後再想約束對方,事實上已經變得相當被動。
由於買方已過戶且裝修了房子,不能證明交易已經結束,房款沒付仍舊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你面臨的問題是,你們合同已經約定,房款的支付時間不確定,要由銀行實際發放時間來確定,這樣,買方事實上並沒有過錯,也不應由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至於銀行是否有責任,也得要看合同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沒有,那麼你想告銀行也不太可能;如果有,那麼你可以依據約定告銀行。 至於是否還有其他的條款可以約束買方,那就要你自己仔細看合同了。
留下賣方的賬號是因為銀行批貸後會直接將所批貸款金額打入到此帳號中。你所說的評估公司應該是不準確的,評估公司只是和銀行合作,對於要交易辦理貸款的房產受銀行委託進行市場評估,銀行根據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的價格來參考審批貸款,一般常說的七成或者四成大多都是在評估值的基礎上計算的。基本上批貸的貸款額也是在評估值上計算的!你們去的這個所謂的評估機構可能是一個擔保公司吧!
大概的貸款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會讓賣方辦理一個本行的借記卡,並留下卡號(放款用);
2:銀行合作評估公司根據銀行提供的賣方聯系方式聯系賣方,去實地看房後並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
3:銀行收到評估報告後,會同買賣雙方的貸款資料及其他資料整理卷宗上報本行信審部門;
4:銀行審核貸款合格,批准貸款時間及數額;
5:已批貸後銀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後將新產權證交於銀行,銀行拿新產權證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完畢,收到他項權利證後一般三個工作日內會將所審批貸款額支付到賣方賬戶。
⑥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⑦ 二手房貸款,房貸審批下來了,但是銀行一直不放款,怎麼辦
這種情況放寬心慢慢等,銀行特定時間沒額度是正常的,如果能找到銀行關系多催催,看能否通融下盡快放款。一般國有銀行問題不大,如果各種理由拖著不放款,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甚至起訴
⑧ 簽了抵押合同,二手房銀行貸款一直不放款,找銀行還是找中介催
今年的情況,二手房放款的時候的確是延長了,3~6個月不等。如果是想盡快完成交易,應該聯系為你辦理貸款的服務機構。他們有辦法幫你處理的
⑨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借故不辦理抵押,銀行不放款怎麼辦
房產交易後買方已抵押,銀行不放款,先了解下是不是你自身的原因貸不下來。其次,貸款銀行都是開發商去找的合作單位。如果確實不是你的徵信問題的話,就要考慮是不是銀行的一些相關政策在變了。不妨問一問銀行的工作人員。
銀行不放款的原因有很多:
1、如果是因為信貸政策原因,導致銀行放款放緩,這種就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就只有等銀行有放款額度指標了再放款;
2、如果是因為買賣雙方或中介公司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銀行不放款,就屬於合同違約,由違約方依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拓展資料:
二手房過戶有多種方法,若是買方貸款購房的,銀行首先對買方的貸款額度、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雙方達成買賣協議。買賣雙方約定一個合同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方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買方和貸款公司或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待銀行貸款審核結束後,雙方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2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的房產證;銀行憑新的房產證,給賣方放款;憑新的房產證辦理物業交接手續、水電煤等過戶;最後在交房時,買方將尾款結清給賣方。若您與對方交易時不是上述程序,或對方無故推託拒不支付餘款的,可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
抵押貸款申請資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操作環境:OPPO Reno4 5G PDPM00
⑩ 二手房貸款都3個月了,銀行一直拖著不給審批怎麼辦
你可以去銀行問問,我的房貸什麼時候能審核下來,都3個月了,是那個環節審核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