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p2p介紹p2p的發展歷史與現狀
P2P是 peer-to-peer 或 person-to-person 的簡寫,意思是:個人對個人、夥伴對夥伴。
2007年引入中國,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P2P網路借貸平台Zopa誕生於英國,2005年03月在倫敦成立。
(一)起步期和探索期(2007年——2011年)
2007年拍拍貸上線,標志我國P2P網貸業務的開端,這一時期平台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等地區。至2011年底,大約有20家網貸平台,月成交額在5個億左右,有效投資人數約1萬人。
P2P起步期,主要復制國外的模式,基本上沒有出現跑路的狀況。
(二)擴張期(2011年——2012年)
這一階段,一些民間線下具有放貸經驗的開始關注網路並嘗試開設P2P網貸平台,同時一些軟體開發公司開始研發網路平台模板。此時,國內的網路借貸平台從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至2012年底,月成交額在30億左右,有效投資人數在2.5萬——4萬之間。
由於個別平台老闆管理粗放、欠缺風控,導致平台出現擠兌倒閉情況。
(三)擴張與風險爆發並存期(2013年——2014年)
2013年初央視多次報道P2P網貸,標志主流媒體開始把網貸當成一個行業看待,這一時期網貸平台從240家左右猛增到600家左右。至2013年底月成交額在110億左右,有效投資人數在9萬——13萬人之間。
這一階段隨著平台數量的劇增,P2P的競爭日漸激烈,相關風險也在不斷積聚。2013年可統計的出現經營困難、倒閉或跑路時間高達74起,使得P2P風險成為輿論的焦點。
(四)以規范監管為主的政策調整期(2014年至今)
P2P網貸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後,累積了相當的客戶基礎。P2P網貸企業希望通過監管來改變行業現狀,促使行業健康發展。同樣,投資人也希望政府去管理這一行業,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一階段,國家在政策上支持P2P網路借貸平台,鼓勵對互聯網金融進行創新。使得關注P2P網路借貸平台又害怕風險的企業和金融巨頭開始嘗試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組建自己的P2P網路借貸平台。至2014年年末,平台數量達到1600家左右,月成交額在300億左右,有效投資人約50萬人。
經歷7年多的探索和猛烈發展,我國P2P網貸平台多種模式競相發展,目前處於成長期。由於P2P在借款端的剛性需求,P2P在中國的發展空間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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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互聯網金融在國外是怎樣的發展態勢
互聯網金融在國外的發展態勢是:
1.移動金融的爆發增長;
2.融資方式的去中介化;
3.網路銀行的多元轉型;
4.大數據的廣泛應用;
5.社交元素的深度融合。
手機正顛覆性地改變人們的行為和生活方式,這將助推移動金融服務模式的發展壯大,並將逐步占據金融服務的重要甚至是主導地位,美國手機金融的滲透率預計2015年將超過50%。金融危機後,歐美大型商業銀行加強了對小企業融資的控制,小企業從傳統商業銀行獲取資金的難度日益加大。在此背景下,以專注草根服務的網路融資快速興起,憑借其以下四個獨特的經營特點,迅速佔領了歐美部分信貸市場,並逐漸對傳統的間接融資方式形成替代。純網路銀行 (internet only bank) 雖然在降低運營成本、便捷客戶服務、細分領域拓展方面具有比較優勢,但由於線下渠道缺失,無法提供現金類基礎金融服務和大額資金融通等復雜金融服務等原因,近幾年,純網路銀行發展遇到瓶頸,紛紛開始轉型謀求新出路。大數據的國際應用廣泛,金融業更是典型的數據驅動行業,華爾街早就開始利用大數據來進行市場預判,歐美發達國家各大金融機構大量運用大數據進行精準營銷和風險防控。大數據已經並將繼續在精準營銷、市場預判、風險防控、降低成本等方面大放異彩。隨著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平台的興起,分享、交流等社交元素開始與更多金融服務相互融合,由此產生的商業價值也隨之凸顯。
⑶ 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發展及監管借鑒有哪些
一、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的發展
在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發展較好,較為規范的一個重要社會基礎是,國外的信用體系非常明確。每個人都擁有一個FICO的分數,這是一個信用評級,分數越高,你能夠獲得的貸款越多。而針對投資者、個人退休金、資金賬戶也都明確,整個社會機制比較健全,調查起來比較容易。
在西方金融市場是充分競爭的,人民理財也是多渠道的,所謂「藏富於民」在西方成熟的資本市場是可以做到的。因此國外的P2P網路借貸只是在提供便捷的高效的理財方式,國外的P2P網路借貸可以對接入金融的徵信系統,信用市場發達,所以風控較為成熟。
在歐美等國,P2P網路借貸很普遍,因為其個人信用體系透明度高。在美國,借款人在網站注冊時,只需要提供美國合法公民身份證明、擁有超過520分的個人信用評分記錄並填寫個人情況,系統就會根據這些材料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級。
目前較著名P2P網路借貸平台主要有美國的Prosper、Lending Club,英國的Zopa、德國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韓國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島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
在英國,P2P網路借貸業務從2005年成立之初的一無所有增長到2012年的3.8億英鎊貸款,其年增長率達250%。英國第一家提供 P2P網路借貸的公司 Zopa目前是英國最大的 P2P網路借貸公司。
Funding Circle目前是英國第二大 P2P網路借貸公司,已經發放超過 8 100萬英鎊的貸款。2010年,Rate Setter成為第一家使用准備金以保障貸款人在借款人違約時利益的公司。英國的P2P業遵守自治的 P2P金融協會所制定的標准。雖然 P2P儲戶不受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的保護,但英國政府對 P2P信貸持支持態度。比如 2012年 5月,英國政府承諾通過替代性融資渠道,包括 P2P網路借貸,向小型企業投資 1億英鎊,並希望能夠藉此繞過不願意放貸的主流銀行。
在美國,奧巴馬總統在2012年4月5日簽署的JOBS法案允許更多的投資人較少限制地做小額投資。除了JOBS法案外,美國在P2P領域中還有其他的發展。
例如創造了創新的P2P機構Zidisha。Zidisha作為一家非盈利機構,成為第一家不需要當地中介機構介入而可以跨境直接連接借款人和貸款人的P2P網路借貸平台。這一P2P機構允許個人直接向發展中國家及商人、企業家進行小額投資。Zidisha展示了一種在發展中國家裡那些尋求放款及低收入的借款人之間進行微信貸的模式。Zidisa還可以不需要借款人的財務歷史記錄分析借款風險。此外,一些新的機構,例如SoFi也是在P2P領域的令人興奮的新生兒。
這些機構銳意創新,在Prosper和LendingClub已經創造的平台上更進一步,在國內和國際領域都創造了新的P2P網路借貸模式。新的機構LendingClub和Prosper的模式與新的元素結合起來,從而豐富和發展了P2P領域。美國P2P領域的主要玩家是LendingClub和Prosper。這兩家機構是領域內最大的,也是最有實力的。傳統上,LendingClub是世界上最大的P2P網路借貸平台。
LendingClub和Prosper一起在借貸方面服務了超過20億美元資金。P2P是增長最為迅速的投資之一,很多知名的執行官和商人加入P2P公司,表明了P2P 發展迅猛,在金融領域會發揮更長遠的作用。除了LendingClub和Prosper以外,大的英國P2P機構,FundingCircle宣布其在2013年在美國的籌資也獲得增長。尤其是通過這輪籌資,FundingCircle得以進入美國市場,與處於舊金山的EnranceLendingNetwork合並了。
在合並之後,EnranceLendingNetwork被命名為FundingCircle(美國)。當P2P機構獲得了合法身份和承認之後,新的P2P機構出現在新的領域中,例如SoFi,SoFi是一家通過校友向學生提供貸款服務的平台。根據這家平台的網站,SoFi一共向8650個借款人出借了730,000,000美元,平均每個借款人11,783美元。
二、國外P2P網路借貸行業的監管概況
(1)美國P2P行業的監管
美國現行對P2P沒有專門的監管機構和適用法律,而是實行多部門和聯邦與州的雙層多頭監管。SEC和州的證券監管機構主要是通過強制要求證券發行商和銷售商即P2P網路借貸平台披露信息,反詐騙和其他相關責任來保護投資者。
同時,在對借款人的保護上,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猶他州金融機構管理局有權力監管猶他州注冊州立銀行WebBank銀行及其與借款人的借貸行為。此外,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憑著現有監管體制下聯邦消費者保護法賦予的制定規則的權力,在收集整理消費者投訴的資料庫開始運作後,將會在對借款人的保護中發揮作用。
此外,出於對「消費者金融產品和服務市場的大型參與者」的非儲蓄平台的監管的要求,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甚至有理由直接對P2P信貸平台進行監管。美國審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簡稱GAO)在《多德-弗蘭克》法案的推動下,完成了名為《人人貸行業發展新的監管挑戰》的報告,提出今後對於P2P網路借貸平台的監管可採取兩種思路,一種是原來的多部門監管,包括聯邦和州證券監管部門、聯邦貿易委員會、消費者金融保護局、消費者金融保護局等;另一種是將各部門權力集中到一個單一部門,而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將會是合適的選擇。
目前以證券形式登記P2P公司出售的收益權憑證是解決放款人風險的主要方法。雖然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工作人員聲稱他們初期都很懷疑聯邦證券登記要求是否適用於P2P網路借貸,但兩家公司最後都在SEC注冊成為證券經紀商。
當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別開始運營的時候,他們並沒有注冊證券經營資格。為了開辦一個允許放款人交易收益權憑證的二級交易平台,Prosper在2007年10月提交了一份注冊聲明,但是他並沒有去注冊收益權憑證本身(Prosper為自身注冊,而不是為收益權憑證注冊)。在此之後直到2008年10月Prosper都繼續對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
2008年9月SEC對Prosper發出了暫停(cease-and-desist order)業務的命令,因為SEC認為Prosper違反了證券交易法的第五章,即出售未經注冊的證券產品。Prosper在其注冊聲明於2009年7月生效之後,才重新向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為了在SEC登記,Lending Club在4月到10月期間暫停了放款人出售收益權憑證。
SEC對P2P網路借貸的監管,與對其他同樣發售證券的公司一樣,重點關注公司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而非檢查或者監控公司的運作情況,或者審核發售的證券特性。
具體而言,正是SEC的公司金融部門的人員審核了Prosper的發行說明書與其他要求的相關材料,以確定Prosper和Lending Club滿足法定要求,公布對投資者做出買入、賣出或者持有該證券的決定有重大影響的全部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於Prosper和Lending Club在發行說明書中的確認的收益權憑證的基本條款、放款人投資於收益權憑證的風險、平台運行的具體細節。
此外,由於Prosper和Lending Club都在不斷向投資者出售新的收益權憑證開展對應的貸款,因而他們需要不斷地更新發行說明書中的補充材料。這些補充材料必須包括他們正在提供和出售的新的收益權憑證和對應貸款的信息。這些附屬材料還包括每個收益權憑證的期限、利率與到期日等必須公開的信息。Prosper和Lending Club也在貸款申請列表中提供與貸款相關的信息,如從借款人信用報告中信息得到的匿名信息,還有來自於借款人自己提供的匿名信息,例如貸款目的、工作狀態和收入。
除了在SEC登記之外,Prosper和Lending Club還需要在選定的州證券監管部門登記,以得到允許向該州居民推出和發售收益權憑證。根據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某些類型的證券,如在全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發行的證券可免去在各州登記的要求。
但是,Prosper與Lending Club所發行的收益權憑證並不滿足這些豁免要求,這兩個公司必須每個州逐一登記注冊。截止到2011年3月30日,已經有30個州與哥倫比亞特區通過了其中一家或者兩家公司的注冊申請。2家公司的工作人員都稱,他們會繼續在剩下的某些州中尋求批准。
(2)英國P2P行業的監管
2014年3月6日,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發布了《關於網路眾籌和通過其他方式發行不易變現證券的監管規則》(下稱《監管規則》),並於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英國P2P金融協會的統計,2013年1~11月,英國替代性金融市場(包括P2P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產品眾籌、票據融資等業務)規模已超過6億英鎊,其中P2P網路借貸所佔比例高達79%。2013年10月24日,金融行為監管局首先發布了《關於眾籌平台和其他相似活動的規范行為徵求意見報告》(cp13-13),詳細介紹了擬對「網路眾籌」的監管辦法。
截至2013年12月19日,這份徵求意見報告共收到98條反饋意見,受訪者普遍認可這份報告推行的方案。FCA結合反饋意見,正式出台了《監管規則》,並計劃於2016年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復查評估,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對其進行修訂。FCA表示,制定這套監管辦法的目的,一是適度地進行消費者保護;二是從消費者利益出發,促進有效競爭。
FCA將納入監管的眾籌分為兩類:借貸型眾籌和股權投資型眾籌,並制定了不同的監管標准,從事以上兩類業務的公司需要取得FCA的授權,捐贈類眾籌、預付或產品類眾籌則不在監管范圍內,無需FCA授權。
FCA對於借貸型眾籌的相關規則要點如下:
第一、最低資本要求及審慎標准。《監管規則》規定以階梯型計算標准來要求資本金,具體標准如下:5000萬英鎊以內的資本金比例為0.2%;超過5000萬英鎊但小於2.5億英鎊的部分0.15%;超過2.5億英鎊但小於5億英鎊的部分0.1%;超過5億英鎊貸款的部分0.05%。FCA考慮到借貸型眾籌幾乎沒有審慎性要求的經驗,所以為公司安排過渡期來適應。
FCA決定,在過渡期實行初期2萬英鎊、最終5萬英鎊的固定最低資本要求。其中,被FCA完全授權的公司在2017年3月31日前都可以實行過渡安排,同時提醒在公平交易局(OFT)監管下的借貸型眾籌平台不必實行審慎標準直到被FCA完全授權。
第二、客戶資金規則。若網路借貸平台破產,應對現存貸款合同做出合理安排。如果公司資金短缺,將會由破產執行人計算這部分短缺並按照比例分攤到每個客戶身上。而執行破產程序所涉及到的費用也將由公司持有的客戶資金承擔。這意味著無論公司從事什麼業務,一旦失敗,客戶資金將受到損失。公司必須隔離資金並且在客戶資產規范(Client Assets Sourcebook)條款下安排資金。
第三、爭端解決和金融監督服務機構的准入。FCA將制定規則以便投資者進行投訴。投資者首先應向公司投訴,如果有必要可以上訴至金融監督服務機構。爭端解決沒有特定的程序,只要保證投訴得到公平和及時的處理即可。FCA主張公司自主開發適合他們業務流程的投訴程序,盡量避免產生過高的成本。
投資者在向公司投訴卻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金融監督服務機構投訴解決糾紛。如果網路借貸平台沒有二級轉讓市場,投資者可以有14天的冷靜期,14天內可以取消投資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或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特別注意的是,雖然從事P2P網路貸款的公司取得FCA授權,但投資者並不被納入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范圍,不能享受類似存款保險的保障。
第四、P2P網路借貸公司破產後的保護條款。為了建立適當的監管框架以平衡監管成本和收益,目前FCA不對P2P網路借貸公司制定破產執行標准。因為即使制定嚴格標准要求,也不能避免所有的風險。如果這些標准沒有按照預期運行,消費者依然可能受到損失。FCA希望投資者清楚,制定嚴格標准不僅代價極大而且也不能夠移除所有風險。同時FCA希望可以由公司自己制定適合其商業模式及消費者的制度和方法。
第五、信息披露。P2P網路借貸平台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其商業模式以及延期或違約貸款評估方式的信息。與存款利率作對比進行金融銷售推廣時,必須要公平、清晰、無誤導。另外,網站和貸款的細節將被歸為金融推廣而納入到監管中。
第六、FCA報告規范。網路借貸平台要定期向FCA報告相關審慎和財務狀況、客戶資金、客戶投訴情況、上一季度貸款信息,這些報告的規范要求將於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審慎和財務報告只有公司被完全授權的一個季度後才開始提交。另外,平台的收費結構不在報告規則要求里。
⑷ P2P網貸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自2007年國外網路借貸平台模式引入中國以來,國內P2P網路借貸平台蓬勃發展、百花齊放,迅速形成了一定規模。綜觀其在中國的發展歷程,自2007年—2014年大約經歷了4個階段。
第一階段 2007年—2012年(以信用借款為主的初始發展期)
2007年國內首家P2P網路借貸平台在上海成立,讓很多敢於嘗試互聯網投資的投資者認識了P2P網路借貸模式,其後一部分具有創業冒險精神的投資人隨之嘗試開辦了P2P網路借貸平台。
這一階段,全國的網路借貸平台大約發展到20家左右,活躍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額大約5個億,有效投資人1萬人左右。
網路借貸平台初始發展期,絕大部分創業人員都是互聯網創業人員,沒有民間借貸經驗和相關金融操控經驗,因此他們借鑒拍拍貸模式以信用借款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個人資料,平台進行審核後就給予一定授信額度,借款人基於授信額度在平台發布借款標。但由於我國的公民信用體系並不健全,平台與平台之間缺乏聯系和溝通,隨之出現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網路借款平台同時進行信用借貸的問題,最為著名的是天津一個網名叫坦克的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總額高達達到500多萬,這筆借款最終因逾期成為各個平台的壞賬。
基於以上問題的重復疊加出現,各個網路借貸平台於2011年底開始收縮借款人授信額度,很多平台借款人因此不能及時還款,造成了借款人集中違約。以信用借款為主的網路借貸平台於2011年11月—2012年2月遭遇了第一波違約風險,此時網路借貸平台最高逾期額達到2500萬,諸多網路借貸平台逾期額超過1000多萬,截至目前這些老平台仍有超過千萬的壞賬無法收回。
第二階段 2012年—2013年(以地域借款為主的快速擴張期)
這一階段,網路借貸平台開始發生變化,一些具有民間線下放貸經驗同時又關注網路的創業者開始嘗試開設P2P網路借貸平台。同時,一些軟體開發公司開始開發相對成熟的網路平台模板,每套模板售價在3到8萬左右,彌補了這些具有民間線下放貸經驗的創業者開辦網路借貸平台技術上的欠缺。基於以上條件,此時開辦一個平台成本大約在20萬左右,國內網路借貸平台從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截止2012年底月成交金額達到30億元,有效投資人在2.5到4萬人之間。
由於這一階段開辦平台的創業者具備民間借貸經驗,了解民間借貸風險。因此,他們吸取了前期平台的教訓,採取線上融資線下放貸的模式,以尋找本地借款人為主,對借款人實地進行有關資金用途、還款來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風險,這個階段的P2P網路借貸平台業務基本真實。但由於個別平台老闆不能控制慾望,在經營上管理粗放、欠缺風控,導致平台出現擠兌倒閉情況,2013年投資人不能提現的平台大約有4、5個左右。
第三階段 2013年—2014年(以自融高息為主的風險爆發期)
這一階段,網路借貸系統模板的開發更加成熟,甚至在淘寶店花幾百元就可以買到前期的網路借貸平台模板。由於2013年國內各大銀行開始收縮貸款,很多不能從銀行貸款的企業或者在民間有高額高利貸借款的投機者從P2P網路借貸平台上看到了商機,他們花費10萬左右購買網路借貸系統模板,然後租個辦公室簡單進行裝修就開始上線圈錢。這階段國內網路借貸平台從240家左右猛增至600家左右,2013年底月成交金額在110億左右,有效投資人9到13萬人之間。
這階段上線平台的共同特點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資人,這些平台通過網路融資後償還銀行貸款、民間高利貸或者投資自營項目。由於自融高息加劇了平台本身的風險,2013年10月份這些網路借貸平台集中爆發了提現危機。其具體原因分析如下:10月份國慶7天小長假過後,很多平台的資金提現積累到了幾百萬以上,由於這些平台本身沒有準備或者無法籌集現金應對提現,造成追求高息的投資人集體心理恐慌,集中進行提現,使這些自融的平台立刻出現擠兌危機,從2013年10月—2013年末,大約75家平台出現倒閉、跑路、或者不能提現的情況,涉及總資金在20億左右。
第四階段 2014年至今(以規范監管為主的政策調整期)
這一階段,國家表明了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態度,並在政策上對P2P網路借貸平台給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終關注網路借貸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風險的企業家和金融巨頭開始嘗試進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組建自己的P2P網路借貸平台。今年P2P網路借貸平台集中上線期應該在8月份左右,目前據統計截止4月底全國P2P網路借貸平台每月資金成交量已經超過160億,預計2014年年末月成交量會達到300億左右,平台數量達到1300家左右,有效投資人會達到50萬人左右。
⑸ 國內p2p和國外p2p有什麼區別
國外的p2p平台更多的是中介性質的,第三方平台,既不提供擔保,也不承諾什麼100%本息保障之類的;而國內的p2p平台,由於數據的不健全,大多數平台目前都提供擔保和本息保障之類的承諾。
1、平台模式差異
國外的網貸平台只是充當了一個信息中介,不參與任何借貸的資金交易,對投資人的損失不進行賠付。而中國網貸平台扮演的角色就非常模糊,即是信息中介,也是信用中介,參與整個借貸的交易,負擔保墊付的責任。
2、自身社會環境
在國外利率充分市場化,P2P的優勢在於更低的利率。高度發達的金融市場也讓投資渠道非常豐富。而在中國,國內金融市場僵化,融資較難、投資渠道匱乏。P2P作為聯結投資人和融資人之間的通道,滿足供需兩端的需求。這就導致P2P行業在中國越來越火熱。
3、徵信體系
外國有相對完善的徵信體系,平台可以通過政府和第三方徵信機構提供的數據進行線上審核。在中國徵信體現很不完善,且央行徵信不向P2P平台開放,平台只能以線下審核為主。這就導致了很多壞賬的出現,最後投資人遲遲不能體現。
4、監管法律
以美國為例,平台受SEC監管,有苛刻的信息披露機制及400萬美元保證金要求,P2P公司受《證券法》及各州法律約束。而在中國監管非常欠缺,僅有普通企業的准入門檻。也沒有明確法律法規。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平台跑路的原因。
⑹ .簡述p2p網路借貸發展的現狀
2011-2019年,我國P2P網貸正常運營平台數量呈現先上升後下降趨勢。截至2018年12月底,正常運營平台數量相比2017年底減少了1219家。自從2015年正常運營平台數量達到3464家後,已經連續三年出現下降。
截止2019年1月底,P2P網貸平台數量為1031家,12月底下降至343家,相比2018年底減少了678家。
——以上數據及分析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⑺ p2p怎麼樣,揭曉國外網路p2p發展現狀
國內現在很嚴了,國外的話,畢竟信任機制很完善了,這個行業還是可喜和發展的如互貸。
⑻ P2P行業現狀分析是怎樣的
網貸之家對各平台的信用評級方法是依據編制的打分方法和權重確定方法,首先統計出財務情況和運營管理狀況大體滿足要求的平台,根據公開可查的平台公開發布的信息與數據,對9項綜合指標各自評分,依照確定好的權重賦權加總,以發展指數來對信用水平進行展示,並就此指數對多家參評平台進行排名,給出機構自身的建議結果。其中發展指數=品牌積分×18%+分散度積分×16%+透明度積分×16%+杠桿積分×14%+人氣積分×13%+成交積分×8%+技術積分×5%+流動性積分×5%+合規性積分×5%。融360採用的指標為背景實力、風險識別、運營能力、信息披露、合規性及用戶體驗,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平台綜合實力評估。此外還有我國國內一些學者對P2P平台構建的信用評級體系,但其評級目的多是對P2P平台的綜合實力進行評估和對比,並未特意針對其信用進行評估,且評級指標多採用定性指標,對定量指標重視不足。
3 我國P2P平台信用評級體系的構建
3.1 評級指標選取原則
對於我國網貸平台來說,有諸多影響其信用評級的因素,如平台成交量、借貸人數、資金流入和貸款余額等,能否全面客觀地選擇指標,會極大影響到參評平台的評級合理度。為了從全局出發,客觀公正地體現平台的信用水平,本文選擇信用評級指標將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 全面性
因為最終的評級結果是對平台信用狀況的綜合反映,所以研究選取的評級指標應盡可能全面系統,從多角度多方位去高度概括平台真實的信用水平,從而全面地展現所選平台的信用風險狀況,如除P2P平台的運營水平等財務指標外,還應該考慮平台的經營管理、背景、組織架構以及擔保模式等方面的定性指標,從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倆方面去選取,確保涵蓋主要影響因素。
2. 公正性
信用評級的結果是提供評級信息給投資者,相關平台以及監管機構等利益相關者,因此只有評級方法及過程做到公正客觀,才能真實客觀地反映出參評平台的信用水平。即在構建指標體系時,不能有意圖選擇對某些平台數據有利的指標,應從獨立的第三方視角入手,去進行指標的選擇。
3. 適用性
我國P2P網貸行業以及對其信用的評級仍在發展的初級階段,應基於我國的國情和宏微觀環境以及國內P2P平台的自身發展實際情況和特點,根據其特殊性選取指標並構建評級體系,同時在實踐中不斷地完善,以期建立出適用於我國自身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
4. 獨立性
評級指標的選取需要做到科學合理化,不重疊,不遺漏,並保持各指標之間的相互獨立性,一套科學合理的P2P網貸平台信用評級指標體系,對於網貸平台乃至整個網貸行業的良性發展都有積極的作用。
3.2 評級指標的篩選
我國P2P網貸行業僅有13年的發展歷程,信息透明度低與監管不足使得對此行業的信用評級尤為重要,因為它與傳統企業和金融類機構特點不同,在選擇信用評級指標時要分清重點,找出適用於P2P網貸平台發展特點的評級指標。
本文在參考有關信用評級的文獻資料和相關專家構建的評級體系後,結合我國P2P網貸行業的特殊性,決定採用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法,且適當提高定性指標的評定權重,以使最後的綜合得分更好的反映實際情況。
在定性指標方面,主要選取反映平台背景實力、信息披露程度及擔保情況等指標。在定量指標方面,則選取主要反映運營能力、財務狀況及流動性三大維度上的八個具體指標來進行研究。同時根據這些因素構建國內P2P網貸平台信用評級體系的一級指標(維度),以及在各一級指標下設立相應的二級指標。其中初步架構的定量指標體系如下表所示。
表3-1 定量指標體系及說明
維度具體指標指標解釋
運營能力成交量它表示P2P平台在一個時間單位內實現成功貸出的交易筆數,是一種供需的體現。若是一家平台運行良好,其整個周期內的成交量與成交額都會較高。
平均預期收益率是投資者在P2P網貸平台的平均投資回報率,較高且穩定的收益率也是平台對資金良好運用的體現。
運營時間 P2P網貸平台的運營時間越長,說明其經營越穩健,從而有更強的應對風險能力。
財務狀況人均投資金額由P2P網貸平台的現有資金總額除以投資人人數得到,此數值高,意味著平台出現資金鏈斷裂的可能性較小。
待還余額指通過P2P網貸平台向借款者或融資者借出的尚未歸還資金的額度。待還余額越大,說明其所持有的運營資金的規模越大,平台可能面臨的風險越小。
注冊資本指平台從登記成立時的資本總額,是其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流動性資金凈流入描述的是資金流向,是特定時段內外部資金流入P2P網貸平台的余額,這個指標可以很好體現平台流動性能力。
平均借款期限指所有外部借款人佔用平台貸款余額的平均期限,時間越長,整個平台的流動性能力越差,越容易出現信用風險。
3.3 層次分析法的運用
本文期望將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進行綜合分析,層次分析法恰恰是這樣的一種決策方法,同時其自身分析步驟嚴謹客觀,也適合對P2P平台評級指標進行權重的賦予,即通過對各指標分類分層次,按照層次分析每個因素的影響程度,將思維過程系統化、模型化,有利於對最終需得出的綜合評分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本文應用層次分析法的步驟如下:
1. 確定目標層和因素層,目標層對應的就是最後的綜合評分,因素層對應的為相關的各項評級數據指標。本文將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分開進行分析,最後在進行加總。
2. 構造判斷矩陣,將各要素進行倆倆對比,得出對比尺度表。判斷矩陣的元素aij是各要素互相對比而得出的對評分結果影響程度的比例值,且有aij=1/aji。重要性程度的量化比例如下表:
表3-2 量化比例表
指標對比(前者比後者) 量化值
重要性相同重要性強一些重要性較強烈重要性強重要性極強 13579
中間值 2,4,6,8
3. 對各指標重要性量化後進行分析後,對其層次進行排序,並對構建的矩陣最大特徵根λ的特徵向量做歸一化處理後記為W,以此確定所選指標對最終評級結果的影響權重。接著利用一致性指標CI做一致性檢驗(注意此指標與一致性結果成反比)。定義一致性指標為:CI=(λ-n)/(n-1),其中n為矩陣階數。同時計算出隨機一致性指標RI,它是對指標一致性出現隨機偏離的度量,其值是已經確定的和階數有關的數值,本文對三個定性指標維度與三個定量維度構建的判斷矩陣為3階矩陣,對應的RI值為0.58,對所有定量指標構建的判斷矩陣為8階,對應的RI值為1.41。
4. 最後計算檢驗系數CR=CI/RI,該判斷矩陣通過一致性檢驗的前提是檢驗系數小於0.1,若未成立,則因素指標與綜合得分一致性不通過。
首先對定性指標進行單獨賦權,結果如下:
表3-3 定性指標判斷矩陣和權值
評分平台背景信息披露擔保狀況 W
平台背景 1 2 3 0.55
信息披露 1/2 1 1 0.24
擔保狀況 1/3 1 1 0.21
定性指標構建矩陣的最大特徵根λmax為3.0183,一致性比例CR=0.0176≤0.1,一致性可接受。再對定量指標整體體系分析,構造的判斷矩陣和一致性檢驗結果如下:
表3-4 定量指標—級指標判斷矩陣和權值
評分運營能力財務狀況流動性 W
運營能力 1 1/2 1/3 0.1634
財務狀況 2 1 1/2 0.2972
流動性 3 2 1 0.5396
所有定量指標維度所構建一致性檢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徵根λmax為3.0092,一致性比例CR=0.0088≤0.1,一致性通過。下面是對20家平台數據的調查統計。
⑼ 為什麼美國和英國的p2p網路借貸機構數量遠低於中國的p2p網路貸機構數量
因為外國有非常嚴格的貸款管理辦法,國民通過各種方式可以取得的貸款渠道比較多,在嚴格的法律框架下,違法的成本很高,就從源頭上制止了妄想借網貸富一筆的想法。而國內現在發展很快,大家都是摸石頭過河,都想渾水摸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