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與中介公司的居間合同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房產中介資質】購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員的信息,如經營范圍、執業經紀人的姓名及證號等。如果購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進行洽談的過程中,發現中介公司未經備案、注冊登記或執業經紀人證號名不副實,應謹慎交易,向有關部門核實、舉報法,實踐中不乏中介公司人員捲款而逃的案例。
二、【明確中介費用】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用所包含的項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費外,其餘的所謂墊資費、看房費、跑腿費等等都屬於「黑收費」。同時根據《關於規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居住房屋買賣中介費不超過成交價的2%,也就是說對於買賣其中一方,最多隻能收取1%的中介費,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費的支付條件。原則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支付,但鑒於房屋交易過程中環節較多,可以將中介費的支付與工作進度相結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費。注意居間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費用或只介紹買、賣雙方認識就全額收取中介服務費相關條款。另外現在上海地區的銀行貸款都不在支付返利,有可能房產中介要求買賣雙方支付辦理貸款的服務費。律師理解,支付可以但也只能支付給銀行,由銀行出具服務費收據,房產中介費用只能是成交價的1%。
三、【買賣雙方資料】這個方面主要是出賣方,需要提供房產證、銀行貸款情況、有無司法限制、有無租賃、有無抵押等相關資料(應要求房產中介出具該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產權登記情況,俗稱「產調」)對於買方也就是身份證明。
四、【意向金轉定金】一般買方付了意向金,在規定的日期內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間賣方簽字確認,並收取了意向金,則轉變為定金。那麼此時如有變化,則要適用定金罰則雙倍返還。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訂金,預付款,違約金條,尾款等款項。如果是對方提供的為格式合同,那麼,在簽訂合同前,最好請專業律師把關,修改、刪除合同中對己不利「霸王條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條款,以達到利益平衡,降低糾紛、損失發生。
五、【房款支付事項】買賣過程中各期支付金額、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經確認,不按約履行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給自己留有時間和空間;稅收、相關費用等的承擔及各類更名手續的辦理及費用承擔;該房屋內是否存在未遷出戶口及遷出期限等各項內容均應做出明確、詳細的約定。另外,若涉及車位問題,也需由雙方進行明確約定。
六、【交房設備戶口】交房要明確時間,逾期應約定遲延履行金;設備裝修價款如另外作價,則應另簽協議,避免多繳稅費。戶口最好是交易過戶前遷出,同時也需要明確約定具體的法律責任,這個一定要千萬注意。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如果條件允許最好請專業房產律師陪購,避免發生不可預料的風險。
② 在中介買房簽合同該注意什麼
1、盡可能買現房或准現房。這樣可以避免不少風險,如:窗檯的高低、凈高太低、陽台設計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屋爛尾、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否則,容易被動和受制約。實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從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給自己添麻煩。
3、按照法律規定,將開發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如果開發商不同意寫,事前可准備一部小錄音機,將開發商的口頭承諾錄下來。
4、簽訂合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同時也簽訂物業管理協議,以防辦理入住時物業管理費發生變化(漲價等)。
5、列明應交費用清單,避免亂收費。
6、目前在房地產領域,辦理房地產業務的律師有3種,其中包括:開發商的律師、銀行的律師、業主的律師。只有業主自己聘請的律師才能替業主自己說話。
7、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注意審查出賣人提供的補充協議),或集體簽約;並寫明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退房或不退房。很多業主合同簽完後,除了自己的簽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別人的字體,這樣太被動。
③ 個人與中介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法律分析:合作協議書注意事項:(一)合同夥投資撤資及職責的相關規定1.出資細節,約定每個人出資多少,如何分紅。2.議事規則,約定重大問題如何進行討論。3.職責細節,約定每個人負責的內容,如果執行。4.退出機制,約定在何種情況下合夥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時候如何計算資本。(二)意見分歧解決方式1.經營方向錯誤後的調整方案,可以約定是改變經營方向還是改變執行策略。2.觀點分歧的解決方案,可以約定是直接投票解決,還是先找專家進行咨詢論證後再解決。(三)經營項目計劃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1.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哪些項目。2.經營項目該如何分階段推進。3.經營項目收益該如何分配,失敗該如何承擔責任。4.什麼情況下該終止某經營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④ 合作協議書應注意什麼
合作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合同夥投資經營范圍、撤資、職責、意見分歧解決方式的相關規定是否明確;
(二)經營項目計劃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要具體明確;
(三)合作協議書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三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⑤ 想通過中介公司做貸款,不知道有些什麼要注意的事項
主要分為以下五點:
一、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二、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並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三、選擇威望較高知名人士或正規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交易雙方的資金、房屋交割的監管方,確保交錢後能順利過戶,或過戶後房與款兩清。
四、購買方需注意所購買房屋是否在抵押狀態中,以確定交易及入住時間。買賣交易後貸款時間拖得過長會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五、購買方在交易前確定清楚貸款所需要條件及費用,防止買賣交易後因貸款問題所造成的交易損失。
(5)中介貸款合作協議應注意的問題擴展閱讀:
(一)房產交易也叫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交易是房地產交易主體之間以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作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房產交易是一種極其專業性的交易。
房產交易的形式、種類很多,每一種交易都需要具備不同的條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辦理相關手續。特別是在我國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許多房產權利並不規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轉,有些限制流轉,有些禁止流轉。
(二)交易分類
1、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2、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3、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4、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⑥ 房按揭貸款合同要注意什麼問題
貸款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房人決定簽約之前,應了解開發商指定的合作銀行,咨詢自己是否滿足辦理貸款的條件。以免盲目簽約後貸款不能獲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難。
2、買賣雙方都需要帶上基本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分別是:買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買方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或首套房證明,首付款打款憑證,在貸款行開立好的還款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及原件,有房產中介參與的,還需提供三方協議,賣方在貸款行開立的收款卡,銀行信貸員進行核對審驗和復印。
3.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
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有些地區實行網簽,網簽時也該對合同內容嚴謹核實。
4.購房合同要只約定首付款支付時間及辦理貸款付餘款。
盡量不要約定貸款到位時間(貸款由按揭銀行打到開發商賬戶上),否則購房人可能由於自身以外的原因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5.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6.信貸員和買賣雙方分別合影拍照。
7.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8.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
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另外,買房簽合同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而且就您關心的問題,也要在合同中體現。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
⑦ 中介幫忙貸款怎麼收費中介貸款需要注意那些條款
摘要 貸款中介的費用是從客戶身上收,整個貸款中介行業目前是沒有監管規范的,那貸款中介公司要生存下去,老闆和員工要賺錢,他們有天然的動力去巧立名目,通過各種新的名詞去收費。這個時候自然會出現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