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中介收費我4000千元後貨款不通過錢能退回嗎
這個肯定能退啊,只要你把收據單拿去就可以了呀,他不退的話,可以起訴他呀,到時候他也吃不了兜著走,所以他是沒道理,不退你的錢,因為他沒辦好事,你肯定要退,這個是正常的
2. 沈陽山水大地房產中介答應辦理貸款後又拒絕給貸款,貸款費用已經給了,說在付款後在給辦理貸款
這種騙人的你也相信啊
3. 房產中介詐騙怎樣判刑
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4. 買二手房訂金交了,中介費4000,但中介說用她辦貸款得3000手續費,我感覺交這筆錢很冤枉,所以我
3000元屬於貸款服務費,考慮到原房主有貸款,為了安全起見,還是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吧!自己辦,可以隨便選擇銀行辦理,但有一定風險。最好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代辦
5. 這筆被騙的房產中介費該如何拿回
看來當初你們談的都是口頭上的約定,都沒有證據來推翻白紙黑字的合同。你的要求估計是很難達到了。如果有可能的話,把你和中介之間的委託協議,房東和中介之間的委託協議,和買房協議都給律師看看,讓律師分析一下裡面的條款,是否對你有利。
6. 房產中介詐騙的案件有哪些
1、採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將其非法佔有或用於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買房者將購房保證金、首付款、購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賬戶,由他們「代為保管」,利用辦理購房手續的時間差,從事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獲取中短期收益。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後,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最後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從中非法獲利。
3、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產抵押給銀行,然後冒用購房人的身份證件,將銀行發放的貸款占為己有。
4、公布虛假房屋租賃、銷售信息,與客戶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騙取客戶中介費及定金。
7. 關於房地產中介詐騙的案例
購房簽約要注意哪些問題?
五類合同陷阱需多加註意
商品房是大額消費品,而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預設了一些條款,使購房人掉進陷阱。
第一類,訂購金陷阱。有些購房人在沒有考慮充分的情況下,就聽從售樓員的話交了定金,到後來不想買了,想把定金要回來卻難上加難。如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開發商沒有說明這個房子的情況,在與購房人制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向購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簽訂認購書中明確寫明認購金在簽約不成時不予退還。
第二類,約定房屋貸款辦不下來,不給退還定金。有些房產項目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就在合同中做這樣的約定,使購房人利益受到損失。
第三類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受損。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規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變設計,商用房的游泳池變成了停車場,該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對一些關鍵的問題,開發商與消費者簽定合同時或者不約定,或者在約定中設下陷阱。出現糾紛後千方百計地推卸責任。
第四類是在面積的漲水和縮水違反規定放寬對開發商的限制。根據規定,如果房屋面積絕對值誤差比超過3%的,購房人就有權退房,但實際情況由於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於購房人的約定,購房人很難索賠。由於面積縮水的數額很大,計算的依據透明度也差,同時造成了面積爭議引起的投訴也逐年在遞增。
第五類是合同中關於產權證辦理條款的陷阱,因為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或者以舊城改造的名義,把房屋改頭換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張膽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續和證件,就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拖延辦理產權證。
■補充條款應對陷阱
一般情況下,以下五方面內容最好在補充協議中體現:
一、房屋面積:開發商應以套內面積簽訂購房合同,對套內面積和訂房階段的建築面積之間的換算方法必須進行明示,並以套內面積為單位公布每平方米單價和房屋總價;開發商應承諾交房時使用面積應和簽合同時的套內面積相等。對於交房之後實際套內面積和合同簽署面積的差值,正負偏差不得超過3%,如果超出該范圍,多出部分業主可按照合同單價進行購買,不足部分開發商必須以合同單價退還買受人。
二、關於裝修標准:開發商承諾的裝修標准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對於裝修時所使用的所有材質(指包括公共部分裝修時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號(指裝修時使用的廚房用具、衛生間用具等),必須進行明示;請開發商註明精裝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關於車位:地上車位是否有產權,業主如何購買及使用年限為多久;如果租用車位,費用如何,該收費標準的時限為多久?制定依據是什麼。
四、關於物業和綠地:物業收取的費用,服務的內容必須作為合同的必要組成要件以書面形式進行,入住後一年內,所有業主有權對物業公司進行評估,如果認為物業公司不能勝任小區的物業工作,有權進行解聘和新物業公司的聘用。
五、關於入住條件和房產證的辦理:入住條件必須達到八通,即通水、通電、通天然氣、通暖、通郵,通電話、通有線電視、通寬頻。
■開發商拒簽補充協議怎麼辦
建議購房人在交納定金前,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並與開發商協商修改條款或補充條款的事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其補充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後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納定金時在認購書中與開發商作出約定。
什麼叫二手房?
二手房私房上市交易通稱二手房。也就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全部產權),可以進入住房二級市場(即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的房產。如取得所有權的商品房、自建房、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
「二手房」買賣法律問題攻略
共有二手房出售需全體共有人同意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共有財產進行處分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否則處分無效。因此,在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應對房屋權利是否存在共有情況予以特別注意。由於房地產所有權採用記名登記制度,因此交易時房屋的所有權利人,均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上簽字,買家應注意這些簽字的真實性。除未成年的簽字可以由父母代簽外,其他代簽行為代簽人必須有合法的書面授權書,該授權還應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當作夫妻共有財產的房屋子產權僅登記了一方的名字時,買家需要確認夫妻雙方出售房屋的意願是一致的。
在實踐中,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屬於共有財產的房屋子未經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個別人出售後,其他共有權利人提起拆訟要求確認買賣行為無效時,如果買家是善意購房,即不知道賣家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經過戶,法院一般不會判決二手房交易無效。這是從穩定房地產交易秩序並便於司法操作角度考慮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個別權利人追究責任。
三方需明確各自的權責利
賣方在委託中介時,應與中介簽訂書面的委託協議。協議中要明確房屋的出售價格,賣家應注意區分「凈到手價」「出售價」及「合同價」,明確房屋的權屬和使用現狀, 以及委託許可權等。這份委託協議賣家應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
買家通過中介找賣家時,應該要求中介出示其與賣家之間的房屋掛牌出售委託協議。協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公司向買方收取定金的規定。買家與中價簽訂的書面協議,應包括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處理等條款,並蓋有中介公司的印章。買家應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與中介簽好協議後,實際交付定金前,買家還應確認中介是否經過上家授權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出具收據。該收據有中介經辦人員的簽字,還應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買家須實地查看賣家房屋有無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經有房客承租,那麼在租期內,有同等條件下,房客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應該在出售房屋三個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將出售的情況,並告知房價等出售條件,房客最晚應在三個月內盡快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果房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家有得到房客出具的書面表示後,可將房屋賣給其他人。如果賣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況,而擅自賣給其他人,則房客有權向法院主張買賣行為無效。對於買家而言,為避免出現此類問題,應該對房屋進行實地考察,確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內,以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妥善解決簽約後的後續事項
買賣雙方簽好買賣合同後,除了收付房款、辦理過戶外,還有一些後續問題如戶口遷移、維修資金過戶等。對此,買家賣家也要妥善處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買家賣家應將買家付款方式與賣家交房情況結合,以保證各自的權益。比如,雙方可約定合同簽訂後付房款30%,交房時付房款30%,產權過戶時付房款35%。在上述兩者掛鉤的同時,雙方還要明確違約責任,如約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總房價一定比例的違約金;超過多少天時,一方有權選擇違約金,超過多少天時,一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等。總之,買賣合同的內容越詳細,履行起來的可操作性就越強,也越能促成買賣的順利進行。
「兩個定金」大不同
定金糾紛是二手房買賣中非常普遍的問題,主要原因是買賣雙方沒能充分理解「定金」的法律意義。二手房買賣如果是在中介的主持下簽訂買賣合同的,在交易過程中一般有兩個定金。第一個定金出現在買賣雙方對中介進行委託的過程中,用來擔保買家賣家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某確定地點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如屆時買家反悔不來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要承擔定金被賣家沒收的風險,如賣家反悔不簽《房地產買賣合同》,要承擔雙倍反還定金的責任。
第二個定金出現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用來保證買賣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切實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出現違約的情況,違約方要承擔相應責任。
當然,買賣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中介直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也可以約定定金條款,用來保證簽訂的合同後,雙方能夠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
三類二手房權利受限制,交易前必須嚴加審查
常見權利受限制的二手房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沒有抵押,如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買賣設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徵得抵押權人的方面同意,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關系後方可進行交易過戶,二是被法院等機關查封。一般需要產權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財產將被查封房屋換出來,或通過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後,方可進行二手房買賣。三是房屋當初分配給承租人時,對今後的轉讓就設有一定的限制條件,該條件一般會在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備案。這種情況多數出現在房屋的產權人原在某個單位,之後單位將房屋作為實物分配給予職工。職工盡管是「小產證」上的產權人,但要符合一定條件時,才能將房屋上市轉讓買賣這樣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設定轉讓條件的原分配單位出具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8. 中介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警惕「黑中介」
中介買房注意事項
1、中介挪用房款惡習難改
在現今的二手房交易中,買房雙方需要自行繳付房款,中介只起著監督的作用。而不少中介人員將勸說客戶把房款繳付中介代為保管,很多地方會遇到佔用房款,為公司牟利的情況。譬如有些中介甚至佔用房款長達兩至三個月,讓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造成很多損失。因此為了不造成此類糾紛,建議不要繳付房款給中介。
2、交購房定金要慎重
簽訂合同後才能繳費定金,中介買房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對房屋的價格、付款形式以及屋內物品都要進行確認,房產中介一般只會說其他再商量之類的花語,讓你趕緊安心,趕緊簽字。因此要注意一旦錢財繳納後就沒有了制約房產中介的砝碼了。
3、確認產權是否明晰
中介人員當然不可能會說產權有問題的情況,這些忽悠的字眼務必不能相信,必須等產權調查出來之後再繳付合理的費用。合理做法為同一天中介進行產權調查,然後繳付相應的費用。如果房屋產權確實有問題,譬如有抵押、查封等現象,可以質問中介。特別注意的是貸款問題。如果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算是抵押給銀行,應該算產權。
4、簽訂買賣合同寫明違約責任
如果前面的事情理順了,後面就好辦了。中介會有一份統一的正式合同,需要注意的就是補充條款的攥寫。一般來說,會提及雙方的責任與權利。雙方的違約責任都應該明確約定。對於二手房合同來說,有一句話說的恰到好處,「先小人,後君子」。
5、中介費最後付清
許多房產糾紛都是因為提前付清了中介費用,而購房者並沒有對房子的各種事項了解清楚造成的。一些中介在購房者付清全部費用後,服務就不會認真執行了。
如何防範房產「黑中介」
一、房產中介亂象
亂象1、發布虛假信息
日前,王女士在58同城上搜尋在售二手房源信息,致電中介詢價後發現中介的實際報價和網路上的價格竟然相差13萬元。記者調查後發現,中介拋低價吸引客戶,然後以房源已售或其他原因拒絕看房,並設法帶看其他相似在售房源,而這些帶看房源的價格大多都比網路上刊登的在售房源高出數萬甚至十餘萬元。
亂象2、違規收取費用
石家莊的王女士通過21世紀二手房中介花了95萬元買了一套二手房,當她交了3萬塊錢的定金和17000元的中介費之後,辦理貸款時中介又提出要交4000塊錢貸款擔保金,說是銀行收取的,跟中介沒有什麼關系,王女士覺得要順利的把款貸下來,沒多想就把這個款給中介支付了,後來這個王女士就越想越不對勁,就去銀行進行咨詢,得到的答案卻是銀行根本不收取這筆費用,當她來到中介,向中介詢問明白的時候,她才知道這部分費用最終是落入了房產中介的腰包。
亂象3、資金斷裂跑路
租戶把押金和房租交給中介公司,房東則從中介公司處收取租金,一直相安無事。當中間鏈條突然斷掉時,兩邊都懵了。捲入這場風波的是武漢中偉萬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6月2日,記者來到該公司的辦公地點,位於長沙五一大道華美歐大廈的1207房,發現大門已經上鎖。
亂象4、服務水平低下
22歲的高小姐准備在中南大學鐵道校區後門附近找房子住。8月3日下午1點,她在新環境房屋中介業務員張某的帶領下去芙蓉南路一個小區看房子時,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高小姐說,業務員張某趁她不備,強行抱住欲實施侵犯,她極力反抗才逃過一劫。
二、如何防範「黑中介」
和中介接觸過程中注意5件事
(1)驗明正身,看其工商執照、稅務登記,以及是否有合法中介資格;
(2)索要發票,一定程度上可檢驗中介公司是否正規,產生爭議時還可作為證據;
(3)謹防合同陷阱,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條款,對方針對條款作出明確解釋時,要做好錄音;
(4)不要相信口頭承諾;
(5)保留一切證據,合同、發票、宣傳廣告、照片、錄音等,便於遇到糾紛後向有關部門投訴,甚至起訴至法院。
畢業租房謹防陷阱
一、盡量選擇安全渠道。最好通過知名、連鎖的房屋中介公司租住房屋,這是風險最小的方
式。
二、提高信息甄別能力。在租住房屋時一定要對房屋及房主信息進行仔細核實,以防被騙。
三、遇事及時報警。如果防不勝防仍然被騙,應及時報警,保存好相關的證據,盡可能地配合警方工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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