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貸受法律保護嗎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啊指點一下,就是有關網路貸款的
只要網路貸款沒有違反法院的規定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網路貸款的利率高於法律的規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護的。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十三條借款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通過故意變換身份、虛構融資項目、誇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詐借款;
(二)同時通過多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者通過變換項目名稱、對項目內容進行非實質性變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資項目進行重復融資;
(三)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同一融資項目的信息;
(四)已發現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中含有本辦法第十條所列內容,仍進行交易;
(五)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拓展資料:
網貸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1、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慮,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P2P平台在整個借款、投資的過程中起的是居間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欄中一定是投資人借款項目中的實際借款人,而不會是平台。這一點,投資人需要注意。
3、區別借款協議和委託協議
P2P平台常見的電子協議有兩種,一種是借款協議,一種是委託協議。借款協議是投資人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為作為第三方出現,也會有擔保公司等作為第四方等;而委託協議則是投資人和P2P平台簽訂的委託投資協議,是投資人把資金委託給平台進行投資。
參考資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㈡ 網路貸款合法么
法律分析:1、正規的網路貸款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㈢ 網貸合法么
法律分析:在由相關監管部門監管的網貸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網路借貸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還需要看其有沒有在服務協議當中說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㈣ 網路貸款套路貸涉及哪些經濟問題
1、注意套路貸風險的識別與防範。「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這類違法犯罪的表現形式: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與你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你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你的合同。以網路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
2、偽造銀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肆意認定你違約,並要求你立即償還「虛高借款」。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你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對方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你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敲詐勒索「索債」,謊稱對你訴訟等實現你交付錢財的目的。冒用P2P網貸平台、小貸公司、金融服務公司、銀行等真實存在的企業、機構名義,以發放貸款為幌子,實施系列詐騙。
㈤ 在網上貸款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以下這些是我總結的在網上貸款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借貸辦理手續要齊備
人民法院核查借貸案子時,應規定上訴人給予書面形式借條,無書面形式借條的,應給予必需的事實根據,沒有直接證據的要求,人民檢察院未予審理。因而,在借貸時借款人應積極寫下書面形式借條,出借人也應提示另一方寫下借條。假如碰到特殊情況,現場沒法寫下借條的,應該有第三人作證,過後補上借條。借條應該註明彼此名字、借款金額(用漢字大寫)、借款時間、借款主要用途、借款利率、還款日期、合同違約責任,及其其他彼此承諾的合理合法內容等因素。還貸時,出借人理應出示收條,還貸人應妥當儲存收條,以防之後產生矛盾。
第一,要挑選著名的金融機構和金融企業。著名金融機構有確保,信用度較為高。
第二,不必被「免息」所蒙蔽。天地沒有免費午餐,一樣沒有投入的借款是有風險性的。
第三,要認清合同書的各類條文。簽訂合同前,要認清各個各類,不必盲目跟風的原意和默認設置
網貸還是會有風險的,一定要注意看,希望我的文章可以幫到你。
㈥ 網路貸款合法嗎
看到這樣的回答,小賤心裡踏實了,提交了自己的貸款資料。最後在中介專業的指導下,如願貸了30萬。隨著小額信貸的普及,辦理貸款的機構越來越多,那為何還需要中介呢?
省時
自己去銀行辦理貸款,一個月的審核時間,焦急等待,結果被pass;急急忙忙找其他地方貸款,又被pass……折騰來折騰去,兩個月的時間沒了,徵信也花了,錢更是沒著落。
這時候你需要一個中介,因為:他們有自己的關系網,在你資質稍差一點是也可以幫你把貸款批下來,避免了自己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的尷尬局面,也避免了白白浪費時間。花錢買時間,很值得。
省錢
貸款產品琳琅滿目,你知道哪一款適合自己嗎?中介知道!他們手上資源眾多,額度從幾千到幾百萬,利息從幾厘到幾分,當你去辦理貸款是會為你匹配最優的融資方案,將利息降到最低。少還的利息有多少,心裡應該有數,比起中介費簡直省大發了。
省心
為了貸款跑上跑下,一會要這個資料,一會要那個資料,累的不成樣還被拒貸,原因是資料不齊,是不是瞬間心塞了?
中介存的存在價值出現了,他們會給你「保姆式」的服務,會給你說清楚所需資料,讓你一次搞定,其他的都不用擔心,只要有適合你的產品,就坐等簽字就好,一切的「跑腿」工作中介都給你辦了。
專業人辦專業事
就像家裡的冰箱壞了,自己不會動手維修,需要專業人員一樣,貸款也需要專業的人士來幫你。有人中介,你不用擔心被騙,不用擔心付出高額的利息,只要有適合你的產品,後續問題他們幫你解決。
就像所有的服務中介一樣,貸款中介的存在必然有其意義,特別是對融資經驗不足的普通人來說。但貸款中介造假騙貸亂象,這些嚴重涉嫌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㈦ 網路貸款業務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從網路借貸平台的業務性質來看,可以將其歸類為網路版的民間借貸中介。由於截至2012年,中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個人對個人貸款的法律條文,有關民間借貸中介的法律法規也是空白,對網路借貸平台等民間借貸中介的合法性無法得到確認,因此,網路借貸平台的活動始終處於法律的邊緣,缺乏對其進行監管的依據,各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或銀監會派出機構都無法對其實施有效監管。所以,盡快出台《網路借貸管理辦法》應該是當務之急。
㈧ 網路貸款利率多少合法
法律分析:網貸利率年利率不超過24%即合法,雖然我國不承認復利,但只要核算年利率不超過24%,就不違反法律相關規定。現行法律規定將民間借貸利率的法律保護分為3個層次:1、年利率不超過24%(月息2分),則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護;2、在年利率超過24%(月息2分),但不超過36%(月息3分)的情況(1)若債務人已經支付了24%-36%這部分的利息給債權人,卻在訴訟中要求債權人返還,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的請求,相當於法院認可已實際支付的該部分的利息;(2)若債務人尚未支付24%-36%這部分的利息給債權人,債權人在訴訟中要求債務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債權人的請求,相當於不認可尚未支付的該部分的利息;3、超過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屬於非法,法院一概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准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㈨ 關於網貸的法律
在由相關監管部門監管的網貸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指出,如果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此《規定》等於是認同了P2P平台進行的各種擔保行為,承認了網貸平台借款的合法性。
㈩ 什麼是網路借貸,P2P網路借貸行為的法律有哪些
網路借貸指在網上實現借貸,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這個網路平台,實現借貸的「在線交易」。網路借貸分為b2c和c2c模式。
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