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退網貸平台,那些貸款未還的人要怎麼做呢
網貸平台清退,你的網貸欠款可以不還嗎
網貸平台擔保代償或者受讓債權後,向借款人追償也是符合《擔保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的,在合法合理范圍內的債務,借款人也是需要償還的。
這種借貸模式下,簽訂的借款合同大多數是有效的,只不過有的合同中利息約定過高,超過了司法保護區,這一部分過高的利息可以不用償還,但是司法保護內的利息和本金一定是要還的。
網貸平台擔保代償或者受讓債權後,向借款人追償也是符合《擔保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的,在合法合理范圍內的債務,借款人也是需要償還的。
網路小額貸款,就沒有那麼簡單了。這種貸款模式中,網貸平台已經不再僅僅只是一個中介。大多情況下是,互聯網企業開發出一個網貸平台,然後再尋找一個小額貸款公司,通過一些手段把這個小貸公司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後通過網貸平台放款。
其實,網貸平台和小貸公司就是一家人。但是往往很少有人穿透他們的股權結構,去挖掘他們之間的關聯。
小貸公司放款,有利息收益。網貸平台是控制著小貸公司的,這收益裡面自然少不了網貸平台的。然後網貸平台還會向借款人收取平台費用。這一部分費用就是我們所說的變相利息。
有的小貸公司不具備放款資質,或者是套取銀行資金後高利轉貸,這種情況下,借款合同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就是說,借款人可以不再按照合同履行還息的義務,無需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本金是應當還回去的。
所以,合法合理范圍內的債務,是逃不掉的。
那麼網貸平台倒閉了,還要不要還債呢?
如果是出借人直接向你要錢,這和網貸平台倒不倒閉沒有關系,該還的還是要還。
如果是網貸平台通過擔保代償或者受讓的方式取得了債權,那麼網貸平台就是你的債主,但不是你的唯一債主。因為還有網貸平台的關聯方。平台倒閉,關聯方還在,你還是要還。即便平台和關聯方都倒閉,倒閉之前會進行破產清算,破產管理人會繼續向你催收。
如果網貸平台是因為違法被清退,清退時,會成立清退管理人,清退管理人會向你繼續催收。
2. 很多人陷入這個泥坑都難以自拔,如何整治網貸行業亂象
其實不得不說,是隨著大多數人消費慾望增加,也會出現一些提前消費的現象,而對於網貸行業的興起也是因為社會的發展導致人們的慾望,消費慾望越來越強,而不少年輕人陷入網貸的泥潭之中無法自拔,給自己給家人帶來了嚴重的傷害,也正是因為如此很有必要養成合理的消費意識,另一方面對於網貸行業,更應該從國家的角度加強市場監管,避免不合理網貸給他人家庭造成傷害,所以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來思考問題。
3,很多青年人陷入網貸泥潭之中無法自拔,也是因為自身錯誤的消費觀念導致,自己崇尚提前消費,很有必要加強對未成年的消費教育。其實不得不說的是,我們會發現網貸的主力軍是90後和00後而對這些新青年來說,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滿足自身發展的需求,所以才產生一些盲目消費,而對於他們來說因為缺乏正確的消費觀念,所以導致一些提前消費行為,給自己給家人帶來什麼傷害,所以很有必要加強對未成年的教育,確實讓未成年樹立正確的理財意識,避免盲目消費。
其實對我們來說,很多人陷入網貸行業泥潭無法自拔,最根本原因是因為自身缺乏正確的消費觀念,也是因為未成年缺乏正確的理財觀念,以及消費意識不足,所以導致盲目的追求物質享受而導致陷入網貸泥潭,另一方面對於政府來說,更應該加強對市場監管,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切實保障網貸行業平穩發展。
3. 國家整治網貸最新政策
從2016年10月開始,針對網貸行業的專項整治就正式啟動,國家的態度越來越清晰明確,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風險、以引導清退轉型為主導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實施整治工作。2019年,國家的一個大策略就是以清退為主,做適當的引導轉型。各地針對網貸行業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10個省份出台了專門清退網貸平台的指導意見、管理辦法或者引導網貸平台有序平穩退出的文件
拓展資料:
1、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2、網路借貸 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3、網貸平台監管,從最多時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運營,專項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會基本結束,轉入常規監管
4. 國家對p2p網貸整治出台了83號文件的內容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引導部分符合條件的網貸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文件編號為「整治辦函[2019]83號」(以下簡稱「83號文」)。
在注冊資本方面,擬轉型網貸機構設立的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貸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且出資形式應為貨幣。而全國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且首期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5億元,且首期實繳貨幣資本還應同時滿足不低於轉型時網貸機構借貸余額1/10的要求。
「83號文」也強調,已退出的網貸機構不得申請轉型為小貸公司。這意味著,已經宣布清盤退出的網貸機構,無法再通過該方式向小貸公司轉型。
網貸機構股東實力較強,原有股東不具備消化存量業務風險能力的,必須引進新的有實力的股東,並作出消化存量業務風險的承諾。
擬轉型的網貸機構,經申請並通過區、市、省級有關部門逐級審核同意後,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管局出具臨時牌照批復文件,網貸機構可憑批復文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4)網路貸款平台整治擴展閱讀
《意見》明確了擬轉型網貸機構的基本條件:
一是合規條件。網貸機構存量業務無嚴重違法違規情況。結合合規檢查情況,網貸機構存量業務及財務管理較為規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業務銀行存管上線狀態,最近2年網貸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主要高級管理人員在市場監管、稅務、公安、法院等部門無嚴重違規處罰和違法犯罪記錄。
不存在查實的重大違法違規投訴記錄,不存在違法違規開展各類金融業務的情況,積極配合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網貸機構不得申請轉型為小貸公司。
二是有符合條件的股東和管理團隊。網貸機構股東實力較強,原有股東不具備消化存量業務風險能力的,必須引進新的有實力的股東,並作出消化存量業務風險的承諾。
三是轉型方案具有可行性。網貸機構提出的轉型方案要充分考慮出借人的利益,事先與出借人充分溝通,獲得大多數出借人的支持配合;
要得到有權機構(如出借人大會,股東會等)的有效同意,並且有能力、有相關機制確保方案有效執行。網貸機構要公布線上線下聯系方式,暢通與出借人的溝通渠道。
四是金融科技實力強,符合線上經營要求。對於擬轉型為全國經營的小貸公司的網貸機構,還應具有較好的互聯網背景和網路技術資源基礎。
具備全流程線上完成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條件,且能與監管系統對接,滿足非現場監管要求。
5. 國家要求所有網貸平台退出
網貸就是網路貸款,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P2P,網貸平台就是把投資人和借款人之間聯繫到一起,把投資人的資金借給借款人,投資人會獲得一定的收益作為回報,截止2015年4月,網貸平台有3054家之多。網貸平台增加,必然會有一些機構不合法規進行操作,平台跑路或者詐騙,讓用戶落入網貸陷阱。
拓展資料:
一、中央下令關閉所有網貸是怎麼回事?
中央沒有下令關閉所有網貸平台,這是不實的消息,目前,市場上有很多網路貸款平台,國家正在嚴厲整治,網貸平台在整治後會越來越規范。不過,網貸作為國家金融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央行不會關閉所有的網貸,以偏概全否定所有,國家沒有出台過關閉網貸平台的文件,國家能做的是加強監管與整頓,讓網貸合規化。
二、金融市場需要有嚴格的監管,我國網貸平台比較多,出現了一些跑路、暴雷、失聯的平台,投資人本金不能取出,血本無歸,在2018年,中央對網貸平台加大了監管力度,網貸平台必須銀行存管,央行統一管理備付金等,網貸市場正在逐步正規化,操作合規化。
三、現在在進行清退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每一個平台給出方案,然後這個方案提交到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了之後,就可以按照這一系列的方案來進行簽退。至於那個清退有沒有國家制定相關標准,這個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這個標准還真的是沒有。之所以沒有這樣的標准,說起來原因很簡單,就是不同的平台可能自身會有一些特點,有的平台可能就收回款項比較容易,因此退款的時候就可能全部退款,而有些平台可能收回款項比較困難,那麼退款就可能是部分退款。
6. 網貸害人不淺,如何整治網貸亂象
隨著經濟飛速增長,人們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花銷也越來越大,尤其是對於一些剛剛步入社會和大學生們,他們的經濟實力還不足以支撐他們進行一些大手筆花銷,尤其是對於大學生們來說,他們多半是花自己父母辛苦掙來的錢,並且他們的生活費也並不多,所以一旦沒有錢花就可能會選擇網貸;而網貸也越來越多人選擇,雖然很多人都知道網貸不好,但是還是會選擇;一旦開始借網貸,它就會像是一個腫瘤,慢慢變大,最後吞噬你的身體,導致你破敗不堪。
其實如果人們能夠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花錢,就不會存在去網貸,還有就是一些人可能還不知道網貸,但是網貸人根據你的花銷就會找上你,讓你、或者是教唆你網貸,隨後就會面臨一直還錢,一直還錢狀態,所以合理規劃自己的金錢,不要攀比,不要具有虛榮心,這樣網貸就不會找上門,也不用面臨一直還錢狀態。
7. 網貸平台已經存在了好多年了,為何才開始制止呢
所謂「P2P網貸平台」是指,通過互聯網方式借貸的中介平台,平台充當第三方中介的角色,將投資人的資金聚集起來,再由平台轉貸給借款人,然後再收取相應的利息用來回報投資人和維持平台運轉。
有調查表明,許多網貸平台為了吸引大量投資人,給到投資人的年化率,一般在15%~20%左右,對投資人來講,可以算是比較高的收益率了,要知道在我國商業銀行的理財收益中,平均年化收益都才在5.69%左右。
總的來說,國內大部分P2P公司在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披著法律外衣的「高利貸」機構,很多人會陷入網貸危機,很大原因是在於這些不合法平台的存在。國家對各類網貸平台的強制打擊整治,不僅是對違法金融行業的洗牌,對借款人而言,更是一件幸事!
處在灰色地帶的不法網貸機構的清退,也讓借款人擺脫了被暴力催收的壓力,從而保護了借款人的個人權益。大家有在任何一個網貸平台上有過借貸經歷嗎?你們都是如何看待這類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