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過銀行中介向銀行貸款
銀行都有自己的客戶經理,很明顯打著銀行的幌子的中介,去銀行辦理對公對私業務的人已經夠多了,建議打銀保監會電話舉報。
2. 跟貸款中介簽了合同,現在不想貸了
你好,這個公司屬於違法的。我們不會強制客戶貸款。而且沒有違約金一說的。如果打電話聯系父母的話那麼他們就是犯法,你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會直接把他們一起端了。選擇中介要找靠譜點的。你有什麼問題可以咨詢我。
3. 貸款中介簽了合同後說是給從銀行貸款結果給從網貸那裡給貸款屬於違規嗎
既然你們已經簽訂了合同,約定是從銀行辦理貸款,結果是從網貸平台那裡給貸款,我認為是屬於違規的,屬於違反合同,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
簽訂合同,是這樣的情況。
依據法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4. 分期買的二手車沒過戶,中介就讓和銀行簽貸款合同,合理嗎
如果二手車還沒有過戶,就讓跟銀行欠簽訂貸款合同,這是不合理的,因為車還不是你的呢,應該先辦理過戶,再辦理貸款手續。
5. 我要賣房,買房的人通過中介向銀行貸款,我和中介應該簽署什麼合同保證我的利益
房產中介在房產買賣中會比一般人專業,會把房產買賣合同寫的非常規范、非常專業。你是賣方首先提你要求[例如]:1.套房面積120[例如:電梯房在15樓為景觀房——三個方向有窗戶可觀景,精裝修,中檔物業管理——每平方米每物業費為2.4元,小區環境優雅——竹木、噴泉、魚池等,人車分流——汽車、電瓶車、自行車停負樓層,水、電、管道天燃氣、有線電視、寬頻齊全,有停車位]平方米,開價360萬元,在談判中根據付全款時間長短可以議價,三個月左右付完款不讓價,二個月內付完款可降2萬元,一個月內付完款可降價5萬元,超過三個月未付完款每根據欠款金額每天罰款千分之一。2.首付定金10萬元後開始訂包括中介在內三方買賣合同,合同規定:中介費及房產過戶費[辦房產證各種費稅]買方承擔,其中合同簽訂後通過中介買方給賣方房款30%,若干日後付餘款60%,雙方通過中介去房產交易中心辦過戶手續,過戶手續完成後交餘款及中介費房產買賣結束。原訂合同的附則中規定原房產兩證齊全,無抵押貸款、無與他人產權糾分,賣房前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寬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結清。
6. 金融中介幫忙到銀行貸款簽合同只有中介有我沒有怎麼辦
如果中介幫助你辦理貸款沒有給到你本人的話,這個你只能報警處理了。
主要還是要看當時雙方合同到時如何約定,原則上應按雙方合同約定處理。
7. 通過中介向銀行貸款簽訂了合同後想還款,變成了高利貸怎麼解決
通過中介向銀行貸款簽訂了合同後想還款結果變成了高利貸,你當時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把利率寫在合同里,你可以根據合同上面的內容去法院告銀行和中介公司
8. 賣房子中介要貸款合同!銀行只給貸款合同復印件 沒蓋銀行的章 只蓋了說明於原件相符的印章,能用嗎
賣房子需要貸款合同,但是銀行只給了一個復印件,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只要買賣雙方對貸款合同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可以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9. 中介代簽貸款合同嚴重違規是怎麼回事
中介代簽貸款合同嚴重違規是怎麼回事? 銀監會昨天再次強調,委託中介機構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或代收貸款合同是嚴重違規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開展自查,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對此,北京一家貸款擔保公司的業務經理表示,銀監會此舉主要是防止假按揭,但目前仍有少數銀行通過中介公司為銀行代辦貸款業務。「銀行將貸款業務委託給中介辦理,可以更多吸納客戶,而負責代辦的中介公司也可以從中收取『傭金』。」該業務經理說,這種現象在央行執行寬松的貨幣政策時比較常見,而在央行收緊各銀行貸款額度後,特別是在今年,市場上幾乎不存在中介代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的情況。 他透露,銀行委託中介機構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或代收貸款合同屬於嚴重違規行為,而「借款人通過擔保公司獲得銀行貸款」則是一種相對變通的做法:借款人支付一定的服務費,通過中介機構向銀行提供擔保,再加上自身的貸款條件,同樣可以從銀行獲得數額可觀的貸款。由於市場上各擔保公司之間競爭激烈,不排除有些擔保公司為獲得業務對借款人擅自放寬審核條件,幫助借款人矇混過關。